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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晚19時20分許,徐某(女,34歲)帶著兩個孩子(兒子6歲,女兒3歲)在餘杭區倉前街道某小區散步時,遇到金某(男,31歲)和女友謝某某(女,24歲)在小區內遛狗(未拴狗繩)。期間,因金某小狗追逐徐某孩子,雙方發生爭執。金某隨即將徐某推至轎車引擎蓋上進行毆打。被群眾勸開後,金某又上前對徐某進行毆打,並騎在徐某身上用拳頭擊打徐某,導致徐某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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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坑親王府帶剪子侍衛

    各地都有自己的犬類管理,但沒人執行,說白了就是沒有利益,

    如果立法,溜狗違反相關規定,立罰一千,執法者可留四百,上交國家六百,效果應該很好

  • 2 # 無盡思念27505579

    城市一律不隨便養狗,必須辦理各種證件,還要定嚴格的法律規矩,還必須關籠子裡,咬到人、嚇到人從嚴重程度重罰到坐牢,必須支援,農村養狗必須栓繩。

  • 3 # 天天好好呆地

    現有法律可以處罰這種事啊,為什麼要專門立法?怎麼立?如果不明白可以好好研究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刑法。你打別人的狗是毀壞財物,狗主人打你屬於故意傷害,是不是罪按程度算,輕傷以上就算犯罪了。很簡單的一起案子為什麼這麼多爭議,嚴格依法處理就行了

  • 4 # 使用者7313681683438

    道德約束不了,那只有依靠法律。其實這社會矛盾不是人狗矛盾,而是人與人的矛盾,狗知道啥,狗的智商能有多高。如果大家文明養狗,出門栓繩子,大型犬帶嘴罩,定期打疫苗。政府及時解決流浪狗的問題。哪來那麼多問題,不用打疫苗,哪會狂犬疫苗的問題。明明是該狗打的疫苗,在中國為何那麼多人無奈要打,誰都不敢賭。

    立法,拉法,立法,立法,立法,立法,

  • 5 # 秋色紅黃白77158224

    遛狗就應該拴好繩牽牢。須知狗咬陌生人是天性,況且有的狗一旦發起彪來,連主人都咬。畜生就是畜生,不會因主人如人般的教養而使其像其主一樣。況且有的人還不如畜生,能教養出一隻通靈性,識禮數的狗來,是人就會對此生疑。

    對於一般小點的寵物狗,一個男人面對其進攻,只要有防備,保護自己不成問題。但當一個孩子面對寵物狗的追逐,母親本能的反應就是保護孩子,即是弱小也會使她勇敢地面對這一切。

    養狗的先生們,女士們,既然愛狗,就請養好你的狗。遛狗須拴繩牽好,防止咬傷他人,即是不咬傷他人,嚇著他人也是不好的。這也是對你好,也是對狗好。況且真的咬傷或嚇著他人,遇到比你強勢的,把你的狗寶寶打一頓,會使你心疼的;如果你無理強嘴,恐怕吃虧的是你。

    出門在外,特別是帶著孩子的,遇見未拴繩狗,最好早早躲得遠點。正所謂惹不起還躲不起了。

    避免此類事故的發生,還要從嚴立法。要建立巡查制度,像管交通那樣,把法規落到實處。

  • 6 # 阿威160779102

    別天真了。狗不栓繩咬人了你連狗主人都找不到。你愛狗偷偷的愛呀,幹嘛任由狗狗去嚇唬和傷害別人呢?個人感覺政府應該立法。狗狗必須佩戴身份識別牌,狗狗出門必須由主人用相關的鏈條或狗繩套好牽牢。一旦發現違反者取消養狗資格。沒收狗狗並罰款。如果發生狗狗咬人事件理應按擾亂社會治安刑事拘留,並高額賠償受害人。政府成立監督小分隊。不定時,不定點稽查。發現一例處理一例。確保廣大人民群眾的安全才是正道。別他媽天天的以愛人士自居。你先學會愛祖國,愛人民吧。用愛狗之心去愛父母和家人吧。

  • 7 # 韓夢露

    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這是典型的故意傷害罪,應判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賠償受害人一切經濟損失200萬元!

  • 8 # 股市太陽哥

    不牽狗繩遛狗者,

    造成人員傷亡的,狗主人除大額經濟賠償外應判刑罰!未傷人的,應重額罰款!

    要細化舉報制度和舉報材料要求。

  • 9 # 無湖畔胡完

    我當時在場的話,可能怒不可遏,會拔刀而起,當場百倍報復而後快,狠狠免費教育狗爸男,叫它知道不監管繼承狗性的狗兒恣意擾人,狗女朋友自私護狗絲毫不懂她人兒女的安全應得保護,當面毆打毫無過錯的小孩母親創傷小孩心靈的嚴重後果。因為這種憤怒會瞬間刺激你的男性荷爾蒙膨脹噴射,社會慣例告訴我對方的低劣教養橫行周遭極大滿足它自己的尿壺之時付出的成本極低,我能做的就是讓它付出高昂成本即使我也會付出,社會不承擔我來承擔。可曾想,華人口龐大,管理眾,唯法重!須知懲一可以警百,殺雞可以儆猴,如此,壞人收斂,好人平安。光經濟進步有啥用,表面光鮮,畸形發展,人們收穫的是私慾膨脹,世風時下,可悲。借這次社會關注度高,是次教育壞人的最好機會,教育成本最低,受眾廣,把這次懲治壞人做成標杆典範傳播出去形成震懾,讓壞人不再敢搶方向盤,不敢打人。。好人相信警察、法律,不像我一樣無奈依靠自己以暴制暴。

  • 10 # KoKoylo

    這兩天也被狗主人打人的事氣憤了半天,但是我覺得對於養狗還是要客觀看待,狗很通人性是人類的好朋友,狗主把它們當家人看待也未嘗不可,但是為了自己的一私之慾造成了他人的困擾就肯定不對了,這事好比抽菸,我不反對抽菸,但是抽菸者在公共區域(如電梯、辦公區、餐廳等等)被動“強迫”他人抽二手菸,那就是不可容忍了,更何況在自己犯錯的情況下還動手打人,那必須接受警方的嚴懲

  • 11 # 凱奇絲洗髮水

    現在立法沒用,照樣狗主打人事情了,不就關幾天,沒太效果了,現在法律擺設了,律師一樣了擺設,有些律師走後才做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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