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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手機使用者86027671617

    觀點1

      第一作者當然不用多說了;而通訊作者一般指整個課題的負責人。以前國內一般注重排名,老闆要排在第2,現在有變化了,所謂和國際接軌哦,投國外雜誌時老闆可放在最後,並註名是通訊作者。當然有些老闆還是看中排名的,最好要和他商量一下。

      觀點2

      通訊作者往往指課題的總負責人,他要負責與編輯部的一切通訊聯絡和接受讀者的諮詢等。應該說,通訊作者多數情況和第一作者是同一個人,這樣的話實際上是省略了通訊作者。只有在通訊作者和第一作者不一致的時候,才有必要加通訊作者。我不贊成一味地模仿國外雜誌,加不加通訊作者應根據需要而定。

      觀點3

      現在國內很多地方也改革了,很是看重通訊作者的,如果是自己很有分量的文章不要隨便將別人作為通訊作者(當然這個別人是指老闆,主任,領導etc). 實際上如果從智慧財產權上來說,研究成果算是通訊作者的。有這樣貪得無厭的老闆,研究室的一切文章包括研究生、博士後的都要算作他的通訊作者,實際上他連***都不懂。

      觀點4

      通訊作者是課題負責人,承擔課題的經費,設計,文章的書寫和把關。他也是文章和研究材料的聯絡人。最重要的是,他擔負著文章可靠性的責任。通訊作者的好處是能和外界建立更廣泛的聯絡。一些雜誌會約你申稿,寫綜述。這些會大大地提高你在科學界的地位。所以,老闆一般不會將通訊作者讓給手下的人。第一作者一般是本文工作中貢獻最大的研究人員。此作者不僅有最多和最重要的圖表 (即體力上的貢獻),也是文章初稿的撰寫人(即對本文的智力貢獻)。一些反映老闆重要觀點的文章,老闆也不會放過既是第一又是通訊作者。有些雜誌甚至宣告只有體力上的貢獻不可以作文章的作者,但可以致謝。

      作者與論文的關係

      通訊作者即文章最重要的作者,在論文投稿、修改直至被接受發表的過程中的一切聯絡工作一般由通訊作者負責。通訊作者應該是論文對外責任的承擔者

      1、通訊作者(本人指導的研究生為論文第一作者的情況)等同為第一作者。

      2、一篇論文只統計一次。如該論文由我校多人合著,則只能以第一完作者(或通訊作者)的名義統計一次,並在填報《科研成果彙總表》和網路申報時由第一完成人(或通訊作者)給其餘參與者核定工作量津貼比例。第一完成人(或通訊作者)的工作量必須大於50%,所有本校完成人的工作量總和為100%。校外作者和研究生不給科研工作量,不用填寫。第二完成人不能分配工作量。

      3、"其他參與者名稱及工作量"若未填寫則預設為第一完成人(通訊作者)100%佔有該論文科研工作量。

      論文作者和通訊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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