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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陳秀華29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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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吉林省律師陳維國
父母40歲,孩子應該17、8歲,生活上還未獨立。在這種情況下,父母與孩子在一起生活是正常的。如家裡房子小,在一間屋裡居住也沒問題,但應分床而居。至於父母干預了兒女的私生活,需要透過溝通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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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女俠叨叨
給他們設立界限,每個月該給好多錢還是給他們,還有一些生活上的事情給他們達成共識,既然不靠他們養,回家買個鎖,一回家關自己屋裡,把門鎖了,他們要住可以,但是過多幹涉不可以讓他們明白。
如果,鬧事法院見,他們朋友的事情自己解決,喊法院判……
他們拿不認威脅你,你說你去法院判,剝離父子關係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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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強軍431
謝謝邀請:做為當兒女的順就是孝,這是毫無爭議的,讓父母的晚年幸福快樂是兒女應盡的義務。父母想和兒女住一起是完全可行的沒什麼不可以。至於父母干涉兒女的私生活是不對的。我們首先弄明一個道理,沒有任何一個父母要把兒女至於死地,這是毫無爭議的,父母年紀大了思維古版是完全可以理解,理解並不是幹受其苦,這種事不能急,要給父母轉彎的時間,方法就是以一變應萬變,隨便一個小戲法就能大獲全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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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知其一二就行
四十多歲不工作、成天遊手好閒,好像說不過去吧?為什麼非要同孩子們住一起呢?又不是沒地方住。恕我直言,你的父母是一對奇葩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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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老李說事666
如果真如題主介紹的那樣,我真為你感到不幸,你的父母屬於世上少有的那種,我兒子和你父母是同齡人,他還正天為他兒子讀大學的費用而努力拼搏呢!
人生的道路可以選擇,可是生你養你的父母,做為孩子無法選擇,攤上什麼樣的父母就得接受!
看來你很有出息,已經能掙錢養家了,為了你自己的將來,你離開你的父母,外出打拼,你的父母現在正是好時候,不需要照顧,等他們七老八十了,再照顧他們,目前管好你自己為原則,他們有手有腳,餓不著,不管他不代表你不孝,比競你還要成家,有這樣不務正業的父母,恐怕會影響你的婚姻,離開他們吧!外面的世界很大,很精彩,有出息的人,走到哪裡都會發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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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MayMay8686
謝謝誠邀,人生你父母有凢個40歲?我真心希望你好好珍惜。她們年齡不會永遠停留在這個年紀,在一起的一家人好好珍惜現在的生活,同父母的日子屈指可數。我非常羨慕你現擁有的幸福。如果時光能夠倒流,我願意永遠守護她們一輩子,只可惜擁有時沒能珍惜,失去了才知在乎。希望你珍惜你擁有的幸福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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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走近夕陽紅
謝謝邀請!你父母45歲,你25歲,你的父母20歲就做父母了,爺爺奶奶把你帶大,父母從來不管,現在他們45歲就什麼都需要你來照顧,真的對你的境遇表示同情:怎麼攤上了這樣的父母?其實歸根到底還是你爺爺奶奶的錯誤,是他們把你父母培養成了你眼裡的“上啃老下啃小”的不負責任的人。四十多歲的人其實正是上有老下有小、辛勤付出的年齡,你的父母卻跟別人背道而馳,也真是奇葩。
雖然他們是你的父母,你有贍養他們的義務,但這樣年紀輕輕就讓兒女贍養確實有點過分。我的父母今年都快90歲了,但凡他們力所能及的事情都不要我們代勞 ,兩個老人非常獨立。可你的父母這樣長此以往下去,你的日子肯定不好過。不知你是否結婚了,如果結婚了,你老婆肯定不願意。針對你父母這個情況,我建議你走出家門,到外地工作一段時間,也暫時不跟他們聯絡。這樣他們或許會起訴你,法院會根據他們的情況讓你出一定的贍養費用,那樣你就好辦了,按照法院的判決出錢出力,他們估計會好一些吧,要不然真不知道誰家的姑娘願意跟你一起承擔這麼大的負擔。
不過鄭重宣告一點,不是鼓勵你不孝,而是合情合理的孝順,你的父母也應承擔他們自己的責任去贍養你的爺爺奶奶,而不應全部轉嫁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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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唯一的平子
謝謝邀請,根據你的描述,你應該還沒有一成家,去外地工作吧,你這麼年輕就自己買房了,說明你能力很強。你的父母4O多歲就開始享受了真是不多見。正是年富力強的時侯,卻在享樂。國家都延遲退休了,其實你完全可以不管他們,如果他們身體健康。不是鼓勵你不孝順他們,你在外面努力工作,再找個心地善良的人結婚,不要和父母住在一起,可定期給他們點生活費,只夠吃飯就好了,不要多給。等你有了孩子可以讓他們帶,這樣他們也就有事可做。到他們60歲以後再贍養他們,贍養父母是做兒女的責任,父母真正需要照顧的時候是老了沒有能力的時候。趁著年輕去外面打拼去吧,闖出一片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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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三界之外48
就說外面欠了錢,要賣房還債,要不要坐牢,讓他們搬走,準備買房。實在不行真買掉,再偷偷別處買一個。若知道就說是租的
父母45歲我25歲,自己買了房子,但父母非要和我住在一起,自己一點私人生活現在都不敢有,什麼事都要看他們眼色,為他們著想,難得空閒上個網都被數落半天,說得我要死要活,晚上帶個朋友回來玩也不敢大聲說話,說我有毛病,覺得待在自己家裡就像寄人籬下,活的真的好累。除此之外他們現在整天就是出去打牌,聚會,ktv,有手有腳(身體比我還好,我從小就非常瘦弱),錢也不找了,就等著我出去幹活,我買的房子他們從來也沒出過一分錢,他們之前買了套房子還是我在給他們還貸款,每個月還要我給他們1000生活費,還經常幫他們的朋友找我借錢,不借不認我這個兒子,打牌也欠一堆債,讓我一個人去還,還經常和我說,要努力上班,以後要供很多人,對了還有個問題,就是他們從來不做飯,每天我累死累活還要給他們做飯,並且從小他們也沒帶過我,都是我公婆再帶,也沒為我花過半毛錢,都是我公每天去給人打工來養我,從我懂事起他們就一直啃我公婆的養老錢,現在公婆也老了,連養老錢都沒有,全家就靠我一個,這到底算什麼父母,上啃老,下啃小?(家裡條件一直都不好,從小我就受了無數冷眼,很多事情也都留下了遺憾,真想不明白,活著到底是為了什麼,我到底是在為誰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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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房子的原因,可社會就是這樣無情,有本事購房早就和父母分開,享受自己天倫之樂了,沒有辦法才蝸居,這種境況怪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