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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柚子愛畫畫

    古人的穿衣風格和我們現在的大相徑庭,不管是男的女的,都是長袍大褂,在古人的眼中褲子是不可以露在外面的,他們認為分叉的褲子是一種不文明的表現,甚至會被人嘲笑,不管在冬天還是夏天,他們的衣著都不會有太大的變化,都是穿著長袍。其實關於古人長袍還有很多的說法。古人的長袍會根據主人的身份地位來穿著的,腰間的腰帶是必須要系的,這樣看起來精幹,而且關於袖口也有很多的學問,主人的身份越高,袖口就越寬,我們在電視劇中看到的袖口寬大的衣服,只有貴族可以穿得起,一般的老百姓是沒有資格去穿的,民間地位低等的農民和我們現代衣服很相似,都比較精幹修身,這是為了幹活方便,主要有錢人用袖子是來賺錢的,而老百姓沒有多少錢,所以是不用穿這種衣服的。他們的衣服沒有口袋,他們就喜歡將東西放在袖口或者是揣在懷中,寬大的袖子也是為了攜帶東西方便,我們經過會在古裝劇中看到古人將東西很隨意的放在袖中,但是在走路的時候並不會刻意的將袖口抬起,可是也不見裡面的東西掉落,這是為何?他們既然會選擇將東西放進入就能保證東西不會掉出來,在袖子裡面縫有口袋,口袋的方向和袖口剛好相反,所以在走路的時候,即使將袖子放下來也不會有東西掉落的事情發生。古人之所以會穿這種衣服,一個是為了彰顯身份,不用段位的身份,他們的衣著打扮,甚至是衣服的質量都是有很大區別的,古人經常出門的時候會攜帶銀兩或者是上朝拿奏摺,宮外的官員從出門到進宮,距離不等,這些東西一直拿在手中難免會有些不方便,而且不能隨處都攜帶下人,所以在衣服的裡面弄一個這樣的口袋是非常方便的。而且他們在進入宮中見到比自己官位高的官員是需做作揖打招呼的,奏摺拿在手中,會非常的不方便,而且這樣似乎顯得很隨意,讓人感覺不禮貌,這樣的衣服這樣的口袋都是古人在生活中積攢下的經驗,他們的服飾和一些生活習慣,都是有理可尋的,這些都是生活經驗之談。根據袖中口袋的出現,還因此出現一些成語,兩袖清風就是說那些官員袖子中除了清風什麼都沒有,寓意官員的清廉。

  • 2 # 花兒不少年

    首先要說的是,寬袍大袖的是禮服。

    跟現代人平常不愛穿正裝一樣,古人也是,除了重要活動時,王公大臣穿一下寬袍大袖以外,絕大多數人的絕大多數時候,都是小衣襟短打扮。

    至於題主問的為什麼明清小說裡,總是寫到把東西往袖子裡揣。

    那是因為中國古人,無論何時何地,除了動手做事以外,雙手整天都是在袖子裡抄著。

    與其說是把東西裝在了袖子裡,倒不如說是拿著東西的手時刻都抄在袖子裡。

  • 3 # 長安遺少白衫新

    古人喜歡往袖子裡裝東西,走動是雙臂垂落下,東西掉不下來是不可信的。古代人衣服沒有口袋。平民百姓的衣襟向右掩,在腰間束帶,一些不重要的東西就可以塞進懷裡,重要東西就要用錢袋或者其它東西盛放背在身上。中國古代官員士子都是寬袍大袖,有人就理所當然的認為袖子裡面縫了一個小口袋,這是清宮戲看多了的演繹,沒有史料記載,也無實物出土,是一種訛傳。

    那麼袖子裡面究竟能不能藏東西呢?明代之前是不可以的,官員士子長袍大袖,袖子裡裝東西只能是拿在手,用大袖來做掩護。袖子裡面不能裝東西可以從小說中得到印證。宋江殺閻婆惜是因為閻婆惜私藏了宋江裝有和梁山往來的招文袋,宋江是一個老謀深算的老江湖,這麼重要的東西放在招文袋而不是貼身說明了衣服沒有口袋。第三十九回潯陽樓宋江吟反詩,梁山泊戴宗傳假信中這樣描寫戴宗:“腰裡插了宣牌,換了巾幘,便袋裡藏了書信盤纏……”書信盤纏是放在便袋裡面而不是袖子裡面。 袖子裡放東西始於明代。明朝官員穿衣服比較隨便,朱元璋不滿意,制定服飾規則。《七修類稿》稱:“凡官員衣服寬窄隨身。文官自領至裔去地一寸,袖長過手復回至肘……公侯駙馬與文職同,耆民、生員亦同,唯袖長過手復回不及肘三寸……”這樣以來,明朝官員士子袖子就有了一個開放的夾層。貪官在受賄的時候可以臨時把銀票、房契等有有價證券藏入遮人耳目,但僅是臨時存放,長時存放肯定會遺失。所以才有明於謙《入京詩》: “絹帕磨菇與線香,本資民用反為殃; 清風兩袖朝天去,免得閭閻話短長。”後來經過清宮戲的演繹,造成一種錯覺,袖子裡面什麼都能放,好像有一個口袋。 總而言之,明朝以後,官員士子可以利用袖子夾層臨時放置一些文書、銀票等輕薄之物,僅僅是臨時放置。如果長時間攜帶,必須有類似錢袋一類的袋子。

  • 4 # 閒瘋影視

    古人喜歡往袖子裡裝東西,走動是雙臂垂落下,東西掉不下來是不可信的。古代人衣服沒有口袋。平民百姓的衣襟向右掩,在腰間束帶,一些不重要的東西就可以塞進懷裡,重要東西就要用錢袋或者其它東西盛放背在身上。中國古代官員士子都是寬袍大袖,有人就理所當然的認為袖子裡面縫了一個小口袋,這是清宮戲看多了的演繹,沒有史料記載,也無實物出土,是一種訛傳。

    那麼袖子裡面究竟能不能藏東西呢?明代之前是不可以的,官員士子長袍大袖,袖子裡裝東西只能是拿在手,用大袖來做掩護。袖子裡面不能裝東西可以從小說中得到印證。宋江殺閻婆惜是因為閻婆惜私藏了宋江裝有和梁山往來的招文袋,宋江是一個老謀深算的老江湖,這麼重要的東西放在招文袋而不是貼身說明了衣服沒有口袋。第三十九回潯陽樓宋江吟反詩,梁山泊戴宗傳假信中這樣描寫戴宗:“腰裡插了宣牌,換了巾幘,便袋裡藏了書信盤纏……”書信盤纏是放在便袋裡面而不是袖子裡面。

    袖子裡放東西始於明代。明朝官員穿衣服比較隨便,朱元璋不滿意,制定服飾規則。《七修類稿》稱:“凡官員衣服寬窄隨身。文官自領至裔去地一寸,袖長過手復回至肘……公侯駙馬與文職同,耆民、生員亦同,唯袖長過手復回不及肘三寸……”這樣以來,明朝官員士子袖子就有了一個開放的夾層。貪官在受賄的時候可以臨時把銀票、房契等有有價證券藏入遮人耳目,但僅是臨時存放,長時存放肯定會遺失。所以才有明於謙《入京詩》: “絹帕磨菇與線香,本資民用反為殃; 清風兩袖朝天去,免得閭閻話短長。”後來經過清宮戲的演繹,造成一種錯覺,袖子裡面什麼都能放,好像有一個口袋。

    總而言之,明朝以後,官員士子可以利用袖子夾層臨時放置一些文書、銀票等輕薄之物,僅僅是臨時放置。如果長時間攜帶,必須有類似錢袋一類的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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