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在《魚我所欲也》開篇即用一個比喻,表述了他“捨生取義”的思想:“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魚而取熊掌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捨生而取義者也。”孟子說,如果魚和熊掌必選其一,他會選擇熊掌,如果生命和“義”必選其一,他會選擇“義”,顯然,在生命與“義”的天平上,孟子是向“義”傾斜的。 孟子“捨生取義”的理由或理論依據是什麼?是‘義’比生命更重要,正如熊掌比魚更珍貴一樣。人們作選擇慣常的做法是比較和權衡,兩利相權取其重,兩害相權取其輕,孟子主張“捨生取義”,不是因為他認為生命不重要,而是因為他認為世間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東西,這東西就是“義”,不是因為孟子對死亡不恐懼,而是因為他認為世間有比死更可惡更令人恐懼的東西,這東西就是“不義”。孟子說:“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意思是說,有比生命更重要更值得傾情更值得獻身的,我就會放棄生命;有比死亡更可惡更令人痛恨更令人噁心的,我就會選擇死亡。 “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一筒飯,一碗湯,得到它就能活下來,得不到就會死去,如果有人不顧你的尊嚴有辱人格地呼喚你給你吃,即使是行路餓極了的人,也不會接受的;有人用腳踢你踹你再給你飯吃,你就是討飯的,這樣的食物你也會拒絕,仔細揣摩,這“義”當是和人格尊嚴一樣的東西,或是比人格尊嚴更重要的東西。路人和乞討者尚且知道自尊自重,更何況社會的精英貴族?更何況儒者與讀書人?捨生取義理所當然是人們理性的選擇,尤其應該成為有知識有教養的文化人的選擇。 文章最後,孟子終於道出了他的“義”究竟是什麼,並提出了“義”、“利”兩個概念,表述了他輕利重義的思想。“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歟?”,“義”即“禮義”,禮義即封建的禮教、道德、禮法。萬鍾之多的俸祿財富,如果不問合不合禮義(禮法)就接受下來,這麼多的財富能給我帶來什麼好處呢?是為了用它建華美的住宅?用它供妻妾享樂之用?用它支助我認識的窮人讓他們感激我?財富的作用大凡就這些,難道我們不顧廉恥,不管義與不義,貪萬鍾之財就是為了這些?“向為生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而為之,向為生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向為生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而得之,是亦不可已乎?”過去我們寧肯餓死都不願接受的東西,現在卻為了華美的住宅,為了妻妾的享用,為了別人感激自己而無所顧忌而貪婪成性,這簡直是非理性與非邏輯的行為,這樣的行為不應該打住嗎?很顯然,於“義”於“利”,作者是向“義”傾斜的,“義”比生命都重要,更何況“利”? 捨生取義和重義輕利是孟子的主要思想之一,也是儒家文化及中國古代文化的重要思想之一。
孟子在《魚我所欲也》開篇即用一個比喻,表述了他“捨生取義”的思想:“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魚而取熊掌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捨生而取義者也。”孟子說,如果魚和熊掌必選其一,他會選擇熊掌,如果生命和“義”必選其一,他會選擇“義”,顯然,在生命與“義”的天平上,孟子是向“義”傾斜的。 孟子“捨生取義”的理由或理論依據是什麼?是‘義’比生命更重要,正如熊掌比魚更珍貴一樣。人們作選擇慣常的做法是比較和權衡,兩利相權取其重,兩害相權取其輕,孟子主張“捨生取義”,不是因為他認為生命不重要,而是因為他認為世間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東西,這東西就是“義”,不是因為孟子對死亡不恐懼,而是因為他認為世間有比死更可惡更令人恐懼的東西,這東西就是“不義”。孟子說:“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意思是說,有比生命更重要更值得傾情更值得獻身的,我就會放棄生命;有比死亡更可惡更令人痛恨更令人噁心的,我就會選擇死亡。 “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一筒飯,一碗湯,得到它就能活下來,得不到就會死去,如果有人不顧你的尊嚴有辱人格地呼喚你給你吃,即使是行路餓極了的人,也不會接受的;有人用腳踢你踹你再給你飯吃,你就是討飯的,這樣的食物你也會拒絕,仔細揣摩,這“義”當是和人格尊嚴一樣的東西,或是比人格尊嚴更重要的東西。路人和乞討者尚且知道自尊自重,更何況社會的精英貴族?更何況儒者與讀書人?捨生取義理所當然是人們理性的選擇,尤其應該成為有知識有教養的文化人的選擇。 文章最後,孟子終於道出了他的“義”究竟是什麼,並提出了“義”、“利”兩個概念,表述了他輕利重義的思想。“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歟?”,“義”即“禮義”,禮義即封建的禮教、道德、禮法。萬鍾之多的俸祿財富,如果不問合不合禮義(禮法)就接受下來,這麼多的財富能給我帶來什麼好處呢?是為了用它建華美的住宅?用它供妻妾享樂之用?用它支助我認識的窮人讓他們感激我?財富的作用大凡就這些,難道我們不顧廉恥,不管義與不義,貪萬鍾之財就是為了這些?“向為生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而為之,向為生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向為生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而得之,是亦不可已乎?”過去我們寧肯餓死都不願接受的東西,現在卻為了華美的住宅,為了妻妾的享用,為了別人感激自己而無所顧忌而貪婪成性,這簡直是非理性與非邏輯的行為,這樣的行為不應該打住嗎?很顯然,於“義”於“利”,作者是向“義”傾斜的,“義”比生命都重要,更何況“利”? 捨生取義和重義輕利是孟子的主要思想之一,也是儒家文化及中國古代文化的重要思想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