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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擔任周立波在美涉毒涉槍案的首任辯護律師莫虎近日向媒體表示,已向法院起訴周立波編造謊言、侮辱誹謗等罪名,並表示周立波賠償金額應不少於1000萬美元。 透過局面對周立波夫婦、唐爽的專訪,周立波存在很大的說謊汙衊嫌疑,對此周立波到15號,還沒有作出迴應。對於莫虎向周立波索賠1000萬美金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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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大叔探保

    今天早上,我這邊就看到了這個新聞。我就來談談自己的一點看法。

    事情概述

    據相關媒體報道稱,曾擔任周立波首任辯護律師的莫虎已經向媒體表示,已就周立波"編織謊言、侮辱誹謗"等問題已向紐約高等法院提交訴訟。而且他在訴訟中要求,對周立波懲罰性賠償應不少於1000萬美元,並要求周立波撤回誹謗言論,公開賠禮道歉。

    莫虎是如何跟周立波結怨的?

    莫虎真正跟周立波結怨的,應該是周立波在第一次接受媒體採訪以後,公開談到自己是如何認識莫虎的,而且還談到了自己跟莫虎的一些往事。

    此外,周立波在接受媒體採訪的時候談到質疑周立波在美國被抓是因為莫虎放出了訊息,而且把這個訊息透露給了媒體。

    在對媒體採訪的過程中,周立波詳細講述了莫虎收自己20萬美金的律師費,而且後期還要再準備50萬美金的備用金。而周立波也說了自己請的第二任和第三任律師加起來還不到20萬美金。

    所以,莫虎跟周立波的槓子就結下了。當莫虎看到周立波對媒體公開回復以後,他發出了一個宣告:

    這算是周立波跟莫虎的第一回合的較量。而周立波看到莫虎發的這個宣告以後,也發出一個宣告:

    而這個聲明發出去以後,莫虎跟周立波的關係算是徹底決裂了,所以才有了開頭本文提到的那樣,莫虎開始起訴周立波,並且要索賠1000萬美元。

    如何看待莫虎的起訴?

    島主認為,莫虎起訴這一步是應該的。此事已經鬧的國內、國外人人皆知。作為在美國工作幾十年的莫虎來說,他肯定要為自己的榮譽而"戰",要不然他以後還怎麼能在華人律師圈裡面混?他可是主要為華人做律師服務的,此事一出,各大媒體紛紛曝光,如果不挽回信譽,他在美國可能就沒有什麼業務了。

    但是,索賠提到了1000萬美元,感覺這就有點不合理了。莫虎的個人名譽損失,就算是誹謗也不會判賠這麼高的額度。

    之所以莫虎會要求索賠1000萬美元,就算想對周立波起到一個震懾作用。但是既然事情已經到了這個份上了,雙方都撕破了臉皮,很明顯,周立波也不是一個服軟的人。所以,我猜測周立波肯定會應訴。因為這個宣告是今天媒體剛爆出來的,後續周立波肯定會有動作,我們拭目以待。

  • 2 # 我的青春不迷茫的

    真象往往是最簡單粗暴:那個大佬在周立波離開的時候,像我們普通老百姓串門走的時候給你拿一些土特產一樣,送你一把你喜歡的槍和一些大麻,從周立波被捕後發表的第一份宣告中說"本人喜歡弄槍舞棒"來看,答案就很清楚了。唐爽呢,搭順風車回去,路上週立波開車蛇形,讓警察叔叔盯上了,周立波說是陷害他,這裡應該看出是胡說,為啥呢?如果警察叔叔知道你車上有槍和毒品,第一反應不是搜車,大家都看過美國警察的霸道,那是直接用槍壓制住你,還用的著翻譯問你讓不讓搜車??開玩笑吧?美國警察可是很珍惜自己的生命的!!哪怕知道你車上有毒品都不能慣你!!所以說,舉報一說,是你自己冥想出來的!那麼接下來,周立波知道有槍和毒品,所以他問唐爽,一定要搜車麼?必須麼?因為他知道有,他說是合法的,對吧?後來胡潔對媒體也說過,槍是合法的,對吧?這是他自己說的,他相信那個大佬可以擺平,保釋他出去。

    進去後,胡潔是最著急的人,找到大佬,找到了莫虎,保釋周立波出來,可是呢,槍支和毒品超出了大佬的控制範圍了,大佬的意思呢,你看,你來拜訪我,我給你一把你喜歡的東西,這是情意,我也是偷偷給你的,我也怕,警察搜到了,你怎麼能找我呢?給你就是你的了啊!胡潔一聽,哎我去!這不是出事了嗎?你多少管管他啊!這時,就需要有個人出來頂罪,讓唐爽來頂一下,給錢,給條件,唐爽不是小孩,不能拿自己的前途無量來出賣啊!所以談崩了,唐爽說出自己就是一蹭車的,也不是接受方,也不是贈與者,所以法庭把他給摘出去了。

    周立波一看,我不能頂這個事情啊。我頂了,以後就不能在國內愉快的玩耍了,國內行情是,犯罪的吸毒的,都不讓出來掙錢了,你這是毀了我的財路啊!不行!你得給我擺平!莫虎!二十萬!你給我擺平!!誰知道啊!莫虎看出商機了,五十萬!!愛幹不幹!!莫虎的做法無可厚非,掙錢呢,收你一萬你也不能領我情!事實證明,周立波真就沒領情,反過來就是一口!這是後話。就這樣,周立波和大佬,莫虎。都掰了,自己又找了兩個大律師,走偏門,找法律漏洞,還真就成功了!!可是,輿論殺死人啊!!我回國還得混社會呢!我必須洗白自己,還得化妝美容隆鼻隆乳!!所以,想讓唐爽閉嘴,暗示都是唐爽的貓膩害了我費勁周折才回國了,我是堂堂正正的華人!!唐爽不幹了,我就一路過打醬油的,你洗白自己,往我身上抹粑粑幹啥!我要揭發你!!胡潔說的沒錯,槍不是問題,因為華人對槍很容易原諒周立波,畢竟美國可以有合法的槍支援有,毒品就不同了,周立波要是和毒品聯絡上,回國就是狗屎了,所以,她不想讓唐爽說話。暗示是唐爽的,用輿論來封住唐爽的口,沒想到啊王局你這個傢伙。你不信我胡潔的,你還偷著去採訪唐爽!!你是不是路費報銷!!不用你自己花錢!!王局,我恨你我恨你我恨你!!!

    總結一下,槍,是大佬送給周立波的禮物,因為,他喜歡這個,投其所好啊!唐爽,跟著喝湯沾包了,看眼判三年!莫虎,商機,想掙錢罷了,王局,你看我分析的對不??周立波為啥要去美國去告一個華人誹謗?因為他根本就是在攪亂視線,沒有具體目的,先攪著,隨遇而安,不然,為啥去美國告?告啥?才放過你,你回去補充證據??,從中國告多好?至於告莫虎??呵呵,那也就是一說!不然如何讓觀眾覺得自己冤枉?

    其實,下面應該是周立波自己的戲,發誓賭咒毒品不是自己的,槍也是大佬的,有槍證的,你們都是冤枉我的,要不,你們試著相信我,讓我再給你們演戲看??

  • 3 # 勿忘心安

    就在今天,周立波連發幾條微博迴應莫虎的訴訟。前兩篇微博一如既往的延續海派清口風格,空口白話一大堆。第三篇發了篇英文起訴書,別人對莫虎的起訴書,具體內容英文看不懂,能先翻譯好再發嗎。其他一份沒判決的起訴書和你們之間的訴訟真沒啥關係,還是準備好回美國吧,口水戰沒用的,要發就發點實錘

  • 4 # Wwm331

    謝謝邀請,莫虎突然殺出,說明唐爽已難抵周胡的進攻,或者唐爽略佔上風,莫虎助唐一臂之力,使周胡難以招架,估計這都是高人下棋看五部,使周偏離自己的既定目標。一個關鍵問題沒人提出就是唐爽的價值,換句話說唐爽―崔瑟豪斯理論的價值,值不值得美國安全部門阻止唐回國(錢學森教授已有先例)如果那樣,周立波便是被動受害者,否則,唐爽是這個事件的最大受害者,周可能在這起事件中也有委屈,只是不能接近目標揭露真相,這恐怕也是目前周比較苦惱的吧,莫虎的出現難道不是周胡所期待的嗎?

  • 5 # 手機使用者87801127076

    怎麼看肥羊入虎口,不懂英語的周立波,就是村裡的大衣哥,誰都惦記著他的錢。一個套一個套兒的,慢慢來,早晚美國的那點兒房產讓人家琢磨完了才能消停。都是局。看吧。

  • 6 # 謝金澎

    這很好,起碼比成天打嘴炮擾亂視聽卻永遠沒有結果好。比如國內的演藝圈,想紅就來爆醜聞、掀罵戰,不堪其擾。

    只要不訴諸法律,雙方都毫無忌憚,張口就來,想怎麼編就怎麼編,想怎麼鬧就怎麼鬧。反正又沒有裁判,不會分出勝負,就看誰的謊言更能打動人,更能博得輿論同情,就算誰贏了。

    其實實質是誰更能昧著良心說謊而已。姑且不管莫虎和周立波誰在說謊,誰對誰錯,法律舉證是無法打馬虎眼的,是無法僅憑耍嘴皮子表演的。所以,周立波既然有那麼多冤屈,就應該果斷應訴,還應該像唐爽一樣,不但應訴,還要反訴。這多好,別人掏律師費,自己申冤,天上掉餡餅的事情,還不睡著都笑醒?

    我是相信周立波被人陷害了,但願周立波也確實被人陷害了,被人陷害了就應該站出來用法律這個武器捍衛自己的清白,而不是光用嘴皮子喊冤。打贏官司也就不用再費神講故事,省得吃瓜群眾太多疑問。打輸了就自認倒黴,反正也不就是1000萬美元嘛,周立波在美國的資產都足夠充數了,九牛一毛而已。

    再說,波波怎麼會輸呢,噥講啥哩,涉槍涉毒抓現行的官司都打的贏,搞定區區一個被中途辭退、能力平平的莫虎,還不是手到擒來?

    周立波同志,一定要爭氣,莫虎他要自討苦吃,你就趕緊奉陪,千萬不要跟他客氣。你也千萬不要太過大度,為了不與小人一般見識而不應訴,那會讓人誤會你是做賊心虛。我們真的相信你,能夠再一次創造奇蹟。

    不然你真不應訴,被缺席審判,我們都知道你丟的起美國那1000萬資產。可是,我們也不想你被缺席審判後,再給我們講一個更加悲情的被美國司法陷害的故事。

    大家真的很累,沒有心情看馬戲。

  • 7 # 老鬼雜談

    一個剛為他人打好官司的律師,一個月後就把自己的委託人一紙訴訟到了紐約高階法院,這給周唐案又增添了很多撲朔迷離的戲份,估計等到這個事件徹底大白於天下,或者徹底無法大白於天下不了了之之後,就會有電影導演改編此事件,拉上大熒幕了。太有味道了,這也是我對於此案從一個小白到翻閱無數資料,妄圖能明白到底發生了什麼的原因所在。

    唐周之互相撕破臉皮,莫周之再度撕破臉皮,再加上到如今仍然在幕後的長島某某人,儼然一場大戲拉開,誰是誰非,各位看官,等著就好。我簡單說幾句就好:

    1,關於周被釋放回國後就大肆宣揚被某某陷害之事,我覺得好笑。你去了某某家赴宴,出來就被所謂的陷害,那麼你到底做了什麼,說了什麼,讓人家無緣無故的陷害你呢?何況在那個某某相當有背景的情況下。你一個依靠脫口秀成為所謂的名流之輩,人家需要這樣陷害你,原因何在?

    2,據這件事情的發展,周已經先後和長島某某反目,再和唐爽開扯,再加上現在的莫虎,那麼這個事件中周已經和所有人開撕了。請注意這是在週迴國後發生的事情,而周卻持有了美國的綠卡,這點不謂不滑稽。

    3,這件事情已經很簡單了,要麼就如同周所說,他在美國被先後各種陷害,因為好歹還有點名氣,最後陷害他的人考慮到事情搞大無法收場,所以弄了個無罪釋放,除了開車打電話。要麼就是周已經決定放棄美國綠卡,在大洋彼岸,依託祖國的媒體和自己的名流身份,決意和彼岸的幾人大打口水仗,獲得清白後再度在國內發展賺鈔票。畢竟綠卡沒有活下去重要。

    4,基於以上幾點,老周通知還真可能是被冤枉陷害的,可是又能說明什麼呢?還是那句話,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人家沒事兒陷害你冤枉你幹嘛?無聊還不如用陷害你的槍去靶場練練手,將來打準點呢。

    以上言論純屬個人笑點,喜歡的贊同的支援下,不喜歡不贊同的別噴,大家坐而論道即可!

  • 8 # 郭廣吉律師

    律師莫虎在美起訴周立波,索賠1000萬美元。

    作為一個法律從業者,沒有用“嘴炮”博取眼球、申明自己的“正義”,而是選擇走上法庭、用法律規定的程式去解決糾紛,才是適得其所。

    法庭雖然不一定能完全還原當時的情形,但這恐怕是唯一可讓人接受的澄清方式。

    因為法律上有法律事實和客觀事實之分。法律有時候並不能完全反映正義,但法律相對於其他,更接近正義。

    客觀事實,是不依賴於人們的認識的事實真相;

    法律事實,是依照法律程式、被合法證據證明了的案件事實。

    客觀事實是法律事實的基礎,法律事實是客觀事實的再現或者反映。

    司法的過程就是判斷一個客觀事實如何回到法律規範,運用法律規範予以衡量的過程。公正的司法可以維護更大程度的公平。

    但周立波說的是否成立,能夠證明多少,及莫虎的指控是否有證據,能夠證明多少其指控,作為公眾均無從判斷。

    也就是說,儘管當事人各方都說了那麼多,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但最終在法庭上才會最大限度的體現出更為客觀的東西。

    莫虎以周立波編造謊言、侮辱誹謗等罪名向其索賠不少於1000萬美元,不論其所述是否客觀、證據是否充足,以及索賠數額能否被法庭支援,本律師都認為,這個解決問題的方式都是不能被抹黑的。

  • 9 # Tony看世界

    謝謝邀請。莫虎此舉有趁火打劫的嫌疑。當然周立波也是自找的。如果周立波在美國的財產已經處理完畢,完全可能不與理會。但是如果周立波有確實證據莫虎收了某某三萬現金,那莫虎也會蠻麻煩的。不過莫虎本身就是律師,可以說訴訟成本極低。完全可能透過纏訴的方式讓周立波破產低頭。所以這場公司最終會以周立波終身不入美國為代價結束。如果周立波還有其他把柄在人手裡那就是徹底退出所有人的視線的開始。反正對周立波方來說是一場最終會失敗的官司。

  • 10 # 獨行無忌1

    那是一隻潛伏在美國,專吃華人,坑害華人的惡虎!惡虎要一千萬不稀奇,他還想要周立波的命,就看他有沒有那個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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