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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立波已經和自己在本案的朋友們徹底鬧翻,不僅在公共平臺上各執一詞,並且有望對簿公堂。 首任律師莫虎放下身段公開反擊,洩露當事人隱私恐怕是比收多少律師費更影響律師聲譽的忌諱。 作為朋友和同案犯的唐爽,如今反目成仇。看起來戲劇性十足,其實並不奇怪。同案犯並不天然是什麼命運共同體,反而存在著最直接的利益衝突,這是司法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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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堅持---堅強定能成功201

    這件肯定是周立波問題,慢慢觀察吧!周立波回國還想上節目,故意微博造事逼清自己是清白之人,沒想到上套了,現在就死馬當活馬醫,將錯就錯!其實際他已經沒有底氣了!

  • 2 # 北斗

    我覺得之前一點,周的話不可信。 如果有證據,覺得自己被陷害,去法院呀。唐爽 莫虎 不管結果如何人家都申請立案了,周立波呢,就請水軍在網上胡扯。

  • 3 # Bob81297877

    這件事的脈絡已經全部清晰了。某某要讓波波無法再登上國內的舞臺,說他們這幫人不愛聽的話,最毒的招數就是說你沾毒,因為廣電總局有規定,沾毒的就沒法上臺了。而毒是要透過槍來作為誘餌引出的!這時候,醜得一逼的唐爽冒了出來,想要坐實波波吸毒!沒想到波波嚴絲合縫、層層遞進,坐實了唐醜逼和某某的陰謀!水軍攪渾水,說某某是虛構的!這不,把照片都貼出來了!打臉啪啪啪的!波波是模子!

  • 4 # 元芳有看法

    圍繞周立波是是非非的每個人,看上去個個都是祥林嫂,人人都是竇娥,人人都頂著天大的冤屈,只有對方才是十足的惡人。

    所以說,他們不管誰的話都不足信,因為他們每個人公示出來的證據都是絕對利己的,都是基於自我立場的個人證據,在主觀上都不可避免的會有自我洗地的傾向性。鏡頭前的他們,不過是一個個演員而已,拼的不是證據,而是演技,是苦情戲。

    周立波回國後第一件事就是發公告,告之世界我無罪,我是清清白白被人陷害,同時他還毫不客氣的點了莫虎的名。被點名的莫虎緊接著給予迴應,聲稱要起訴周立波誹謗,而且還寫了長達82條的起訴狀,已經起訴周立波。

    本來此事和唐爽無關,周立波的宣告中也沒有提起他,但隨後唐爽卻跳出來連發兩個公告,雖然沒有直接表明,但明眼人都知道說的是周立波。

    唐爽出馬,事情就精彩起來了,周唐二人你一言我一句懟的不亦樂乎,而周立波更是連發七篇揭露唐爽謊言的文章,隨後還公佈了大人物某某的照片,分三次公佈了與某某、唐爽和周立波之間的電話錄音。唐爽自然不甘示弱,隨後回懟周立波,稱他錄音造假,並已報案。

    事已至此,除了莫虎已經起訴外,其它幾個關鍵人物仍然停留於嘴炮狀態。所以說,只要他們一天不到法院解決問題,不經過權威部門鑑定自己所掌握的證據是真是假,他們就一天不會消停,就會據理力爭到底。

    每一個人講的似乎都很有道理,但終歸是有人在說謊,吃瓜群眾不是法官,分不清誰好誰壞,所以還是請各位到法院解決問題吧,既然都那麼有理,還有啥可爭的,有理不是走遍天下嘛。交給法院吧,多麼簡單的問題,又不用像現在這樣天天生氣吵嘴架,多掉身份啊。

  • 5 # 我思故我在笛卡爾

    周立波倆口子接連丟擲所謂的錄音證據,將自己的陰險動機和目的暴露無遺,不一定能證明自己的清白,倒是肯定能證明自己的陰險惡毒和厚顏無恥。可笑的是,洗白目的沒達到,倒是讓眾多網友懷疑上了,他們是在一起密謀甩鍋唐爽,這真是偷雞不成蝕把米,弄巧成拙!怪不得唐爽出事後就很快與周倆口子反目,怪不得唐爽會不顧以往交情,選擇站出來反擊。換作是我,也會這樣。什麼交情,去TMD。

  • 6 # AK突擊步槍47

    周立波,新世紀楊乃武與小白菜,冤呀比竇娥還冤呀!2004年前妻竄通自己的身邊人,用假影片惡意誣陷你吸毒,這次一個身價十億美金的好朋友,偷偷摸摸地把槍、毒品、吸毒工具塞進你的包包,然後再通知警方再次陷害你,然後請一個十年交情的好朋友律師又陷害你,你對他恩重如山的小兄弟一個好孩子一個青年留美科學家又再次陷害你!你誰呀?為什麼全世界的朋友都要陷害你?

  • 7 # 須知煩惱處悟得即菩提

    不知大家都看了王志安採訪周立波的影片沒有,建議看看他那天生無賴的演技,因為他經歷的骯髒事太多太多,所以做人做事很強勢包括表演脫口秀,哪怕他被捉姦在床他都說的跟拍戲是的,不過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怎麼華人這麼沒有腦子沒有底線,去信他倆口子的鬼話,悲哀啊!

  • 8 # 幻影隨行101677206

    反思:把這幾段錄音調整順序就能猜個大概,某某對周的律師說你給法官說包是我的,槍也是我的,和包一起錯放在粥的車上了(粥一直說包是他自己的,但是錄音中某某確說包是某某自己的,自相矛盾啊),毒是唐的,可以在國內給唐買套房子,警察方面也有熟人。唐接受採訪時要求他做偽證。這樣故事就串聯起來了。 ​​​後面的事情大家就都知道了。

    [cp]問一下:唐一直在美國工作,他的科研成果是在美國做的,出的成績也是美國的,被美國政府盯上了還不是要阻止唐把技術給中國嗎,那唐不是為祖國做臥底嗎!應該是大英雄啊!糊粥暴露唐的真實身份就是出賣祖國啊!如果替美國工作還怕FBI盯上嗎,還用在美國銷燬資料嗎,要麼是糊粥賣國,要麼是錄音造假! ​​​[/cp]

  • 9 # 紅色雄起

    這件事看起來比“三國演義”都亂,不知道後期會不會應了那句老話:話說天下大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周立波敢於和本案的小夥伴徹底鬧翻,他憑什麼?其實憑的就是一句話“我被判無罪”!上一次庭審的結果在那放著呢!這兩個小夥伴得有多大的能耐,才能把周立波再送回法庭?

    周立波既然懟了莫虎和唐爽,就是因為他看準了一條:莫虎和唐爽是法律和科研領域的人,而周立波是娛樂圈的。他兩個跟周立波玩“打嘴仗”,周立波會越來越紅!為什麼?因為這是周立波的職業領域!

    試想一個律師被周立波一盆子“拿錢不幹事”的水潑身上了,糟心不糟心?唐爽就有點更“拖不起”了,一方面唐爽沒有周立波有錢,另一方面唐爽是“科研小生”,蹚了娛樂圈的渾水,事實證明是影響就業的!

    在周立波眼裡,只要美國法庭抓不到把柄,走到社會上跟二人慢慢“磨”!

    這三個人曝光的“證據”,目前沒經過權威鑑定,在司法角度上說不能算作最終的司法依據。至於誰說的可信,只能法庭上見真招!在社會上三人“邏輯”互懟,就像極了“小青年幹仗”,你一腳我一拳,隔空“比劃、咋呼”!

    周立波有吸毒史,所以想撇清“槍、毒”!

    唐爽收過周立波的好處,所以想撇清“受賄”!

    莫虎也收過周立波的律師費,並且還收的不少,所以想撇清“拿錢不辦事”!

    其實三人各有需求,說來說去,誰身上都乾淨不了,但是在我看來唯有“周立波不怕”!

    羅貫中老先生說過:紛紛世事無窮盡,天數茫茫不可逃……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談中!

  • 10 # 平安夜182261016

    謝邀,可回答但不申請認證。我不認為愈演愈烈,鮮有官媒過問,系自媒體的熱鬧而已。究其原因,系本來涉法案件屬記敘文體裁,周立波竟然把它玩成了章回小說--一揭N揭--與涉槍涉毒事實不著邊際。不管周立波系對同一行為,不同時空說不同話語也好,說謊也好,只要不是身體層面的被害妄想就OK。但同時把握好不構成侵害名譽權。為什麼這麼說?在自媒體平臺說自己好,說別人怎樣怎樣,後果只是引起評論,增加熱度,得益的象悟空問答等。這就是無論在美國司法部門還是中國司法部門都不能隨便說的,在自媒體愛怎麼說就怎麼說。

    不是有句話叫解釋等於掩飾嗎?誰的說話可信?唐爽和周立波均系被撤銷全部指控,但兩者有區別,唐是經實體審查,認為不應作為涉案犯罪嫌疑人,唐是乾淨的。周系經程式辯護,排除了非法證據,作未發生該案。周不存在涉案法律事實,其回國完全可以不出聲,沒人會長時間關注探究涉槍涉毒客觀事實。現在,只要周喜歡,他也可以認為其比美國法院還正確,但只能在自媒體平臺說,大不了多些評論而已。對周曝光錄音,在涉嫌犯罪處境下,不徵求利害關係人同意偷錄(自動或手動系選擇),主觀上只能系出於為自己脫罪,不排除主動設陷對方,後果系今後誰與其打交道也防人之心不可無。

    真刀真槍的莫周訴訟,莫虎提起的是侵權之債,若周立波提出部分返還律師費,屬契約之債,不成立反訴。就證據而言,莫虎應有或易於取得自警察攔車始的證據。此外,週末任代理律師另闢蹊徑,採取非法證據排除辯護技術,應當已看到硬碰的結果不佳。未能和解,莫虎撤訴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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