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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長河泱泱訪古今

    一、取名習俗緬甸人有名無姓,通常在自己的名字前面加一冠詞,以示性別、年齡、身份和地位。青年男子自稱“貌”(意為弟弟),表示謙虛,對幼輩或少年也稱“貌”,對平輩或兄長則稱“郭”(意為哥哥),對長輩或有地位的人則稱“吳”(意為叔伯)。如某男子叫“昂基”,隨著他的年齡和地位的變化,被稱作“貌昂基”、“郭昂基”或“吳昂基”。此外,還有在自己名字前冠以“德欽”(意為主人)、“波”(意為軍官)、“耶波”(意為同志)、“塞耶”(意為教師和醫生)的。緬甸婦女不論已婚與否,一般在名字前加“瑪”,表示謙虛;對幼輩或平輩也稱“瑪”(意為姑娘),對長輩或有地位的則稱“杜”(意為姑、姨、嬸)。如有一位叫“丹敏”的女子,隨著她的年齡和社會地位的不同,人們可稱她為“瑪丹敏”或“杜丹敏”,她本人自稱“瑪丹敏”。有統計,緬甸人取名所用的字總共不到100個,用這些字互相拼湊,取其聲韻順口悅耳即可。因而緬甸人重名的很多,為表示區別,往往在名字前或名字後加上籍貫或工作單位、職業名稱等。

    二、生活禁忌緬甸人有“右為貴,左為賤”,“右為大,左為小”的觀念。因此,緬甸人有“男右女左”的習俗。此外女人不能枕著男人的胳膊睡,否則男人就會失去“神力”,整日萎靡不振。在吃飯時,須按照男右女左的習俗入座。緬甸人視頭頂為高貴之處,所以不能用手觸控他人頭部,即使是十分可愛的孩童也不能撫摸其頭。與朋友同行,不能勾肩搭背。給長者遞接物品時,不能用左手,左手被視作是不潔淨的。緬甸人視太陽昇起的東方為吉祥的方向,認為東方是釋迦牟尼成佛的方向,所以緬甸人家裡的佛龕都供在室內東牆上。因此睡覺時,頭必須朝東忌諱朝西,否則是對佛的玷辱,會招致不幸。緬甸人還認為西方是死神居住的地方,古代緬甸國王斬殺犯人時,都是出宮殿西門,所以睡覺絕對不能頭朝西睡。緬甸人把東面和南面稱為頭頂部,把西面和北面稱為腳尾部。家中長者的座位在頭頂部,晚輩的座位在腳尾部。在緬甸,女子穿的筒裙(緬語稱“特敏”)被視為不吉祥之物,不充許晾曬在超過人頭的地方。因此男子忌諱在晾著衣服的繩索或杆子下穿行。如男子穿行,則男子身上的“神力”會丟失,並會倒黴一輩子。故此,到佛塔寺廟朝拜的信女,不得登攀塔座,只跪在塔下瞻拜許願,如要向佛塔、菩薩身上貼金,需交由男子代辦。緬甸人認為在星期二做事情必須做兩次才能成功。所以,一般人都避開在星期二做事,緬甸人有個風俗,每逢星期五這一天,忌諱乘船渡河。緬甸人送給別人東西時,必須在星期一至星期六進行,星期天禁忌送物。尤其禁忌送衣服、紗籠等。避諱母雞在布上下蛋,以防破財。避諱旅途遇蛇,若遇蛇,則應返回並推遲行期。忌在“安居期”(從緬歷4月15日至7月15日)結婚、宴請、遷居、娛樂,僧人亦不得外出。嚴忌不脫鞋就進入佛塔或寺廟。忌睡高床。

    三、婚姻禁忌緬歷4月15日至7月15日三個月為佛教僧侶安居期間,緬甸人不許舉行婚禮。此外,緬甸人也忌諱在緬日曆9月、10月、12月內結婚。他們認為,在9月結婚,將會不育,一輩子無兒女。在10月結婚,會破產。12月結婚,夫妻會兩地分居,不得團聚。出席緬甸人的婚禮,不能穿藍色、灰色和黑色的衣服,否則會帶來不吉利。四、數字禁忌緬甸人忌諱9、13和尾數是零的“補”數(10、20、30、40、50、60、70、80、90)等數字,也忌諱“9”人共同遠行,認為“9”人同行必有災禍,若是9人同行則需帶一塊石頭,以破9的數位。受西方文化的影響,緬甸人認為“13”這一數字不吉利,因此忌諱買有編號13的房子和車子。緬甸商人忌諱補數,因為補數帶有零的數字,零即為輸,故視補數不吉利。在緬甸,若汽車牌照的總計為補數,如10、20、30……等就很難賣出去。緬甸人喜愛鮮明色彩,例如傳教徒所穿的番紅黃色裝束,也喜歡用貓頭鷹作圖案。他們除了喜歡穿“紗籠”以外,,還愛用金首飾,不少人寧願節衣縮食也買一二件首飾佩戴。婦女首飾除金耳環、金項鍊、金戒指、金手鐲之外,還有金腳鐲,男人簡單些,通常是金項鍊、金戒指翻金鈕釦。緬甸男人頭上愛扎素色裹巾,緬甸人稱之為“崗包”。女子穿的紗籠一般很薄,配有底裙,有的還繫上銀帶或裝飾鈕釦,最隆重的盛裝是穿著白色蟬翼紗的上衣和紅色的紗籠。在緬甸,不論男女平時很少穿鞋襪,不是光腳,就是穿拖鞋或有孔的涼鞋,政府官員只是在接待外賓時才穿鞋襪緬甸人以米飯為主食,吃飯不用筷子,也不使刀叉,而是用手來抓。有愛好洗澡的習慣,一般早晚各洗一次。

  • 2 # 想飛的貓881

    飲食: 緬甸盛產稻米,人民以大米為主食。早餐常吃“饃亨卡”、椰子面、椰子粥、涼拌麵、涼拌米粉及用糯米、椰子、白糖做的各種各樣的糕點小吃。 緬甸人有喝早茶的習慣。人們在茶館裡喝咖啡、奶茶,吃點心。如麵包夾黃油、果醬、乳酪、肉包子、油...

  • 3 # 南波宛

    滿族歷史悠久,早在兩千年前生活在長白山以北、黑龍江和烏蘇里江流域的一帶地區。滿族的直系祖先原稱"黑水鞠",後發展為"女真"。

    清太祖努爾哈赤統一東北女真各部,創立軍政合一的八旗制度,建立後金,皇太極繼位稱帝后,率清軍進關,統一全國,廢除"女真"舊稱,定族名為"滿州",建國以後才通稱為"滿族"。

    滿族是一個英勇善戰的馬上民族,她在保衛祖國邊疆、制止外國侵略方面作出了貢獻。康熙年間,眾八旗子弟就驅逐了沙俄侵略者,乾隆時又與西藏人民共同打敗了英國殖民者。抗日戰爭、解放戰爭時期,也湧現了一批像陳翰章、關嚮應等英雄人物。

    滿族人民在文化方面也是頗有造詣,對祖國文化的發展作出重要貢獻。曹雪芹的《紅樓夢》是世界公認的文學名著,語言學家羅常培,作家老舍等都是滿族傑出的知識分子。

    抬神:過去滿族人信奉薩滿教,祭司人叫察瑪、老察瑪為了考驗新察瑪,要把在農曆七月初七採回的捻祈香放在新察瑪的鼻子下點燃,待捻香燃盡(三柱香),受考驗者流出鼻涕、眼淚才算心誠,否則沒資格當察瑪,此謂"招神"經過考驗允許當察瑪的人要跟老察瑪學習祭神歌詞,學擊鼓甩腰鈴,學會後就可以參加祭祖活動。

    (族長叫穆昆達)

    滾冰:一般正月十五晚上觀燈,十六晚上就去"滾冰",滿族青年由年輕的媳婦領著到村邊的小河冰上或村中井臺旁的結冰處,在冰上翻身打滾,目的是滾掉晦氣以迎喜洋。(葷油罈子挪一下動大葷,今年婚事能成)

    不吃狗肉典故:相傳在一次戰役中,努爾哈赤身受重傷,精疲力竭沉睡在一個草棚中,敵軍進行夜間偷襲放火燒棚,追隨他許久的一條獵犬機智過人,自己跑到河中用身體淋水在努爾哈赤身邊的草堆上,就這樣一次次淋水跑了一夜終於累死了。

    為感激狗的救命之恩,努爾哈赤下令,不許任何人吃狗肉。

    滿族烹調以燒、烤為主,擅用生醬(大醬)。蔬菜隨季節不同而變化,經常食野菜(薔蒿、蒙菜等)及菌類。滿族先人好漁獵,喜吃肉食,尤其豬肉。豬肉多用白水煮,謂之"白煮肉"。設大宴時多用烤全羊。

    滿族飲食中,主食以黏食、麵食、甜食、涼食為主,兼食米飯,如粘豆包、切糕、豆麵卷子、茄子葉和菠蘿葉餅、水團子、灼子、鍋貼等。副食可分為肉類和菜類。肉類一部分是野獸、野禽,一部分是家禽家畜。滿族的特色肉類有全羊席、蜜汁羊肉、七星羊肉、糟蒸小豬、野參七星肘子、白肉血腸等、特色禽類菜、掛爐雞、蘑菇燉雞等。

    滿族的菜類一是山菜如蕨菜、山白菜、苦條菜、還有木耳、猴頭蘑、榛蘑、元蘑、白蘑、松蘑等,二是人工種植的菜如白菜、蘿蔔、茄子、芹菜、菠菜、韭菜、辣椒等。

    滿族人還發現了曬、醃、漬、窖儲等儲存肉、菜的方法。曬:肉脯、乾菜、土豆乾、黃瓜錢;醃:醬醃;漬:漬酸菜;窖儲:白菜、蘿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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