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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與時俱進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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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低智商的橙子
這個怎麼說呢,我也遇到過,把人攔下來不讓他跑掉是可以的,但是要把握一個度,控制不好就會造成角色互換,這年頭借錢的是爺爺,要錢的反而變成了孫子,錢不多的話我對要個幾次不給也就算了,以後從此不同路,錢多的話還是要講究方法的,可以告知他周圍的朋友,然後跟他說明實際情況,一般這樣的人不止找你一個人借錢,往往是拆了東牆補西牆,斷了他僥倖的想法,再不濟找到他家裡去找他父母家人談談,這是一個最不好的方法,最有效的辦法還是找當地派出所調解。
我當初有一個人找我借了近一萬塊,拖著不給,過年的時候我找到他家裡,當著他朋友家人的面說明了,也就要回來了。辦法還是有但是一定要講究合法的方法,不要一時氣憤而辦成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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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無塵人生如夢
……在不控制別人的 人生自由權的情況下,應該不算非法拘禁。你這種情況,最好理智對待問題。嚴苛來講你的這種情況已經觸犯法律了。最好還是聯絡公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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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淮北日月升
視具體情況而定:
根據法律規定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為。
1、如果老賴已經被起訴、判決還錢還是玩失蹤,當事人已經申請了強制執行。這時候其實法院也已經辦理了拘留手續,如果遇到老賴,控制它的自由,打電話要求執行局拘留罰款,屬於依法維權配合執行的行為,不屬於非法拘禁。前提是不要造成老賴傷害。
2、如果沒有經過起訴判決,對方只是借錢不還,遇到以後可以攔住要錢,但是不能長時間限制他的自由,更不能傷害他。否則達到情節嚴重的地步就構成非法拘禁罪。實際上具體做法自己掌握,關鍵是保護自己,不能叫這個老賴抓住小辮子。
所謂情節嚴重,指的是以下情形:
持續時間超過24小時的;
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實施捆綁、毆打、侮辱等行為的;
致人傷殘、死亡、精神失常的;
司法工作人員對明知是無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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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好人一生平安233209943
貴編同志:您好!感謝貴平臺對社會的正能量傳播。但是,沿用老賴代指惡意欠債失信人,實為不妥。老賴,自古以來就是各姓氏民族同胞對賴氏老輩的友好稱呼之特有稱謂,並非貴編所指的失信人之代號。於2017年3月14日最高院在兩會工作報告中已下架老賴代指失信人,務必尊重最高院決定。任何姓氏前面加個老字或小字,均是該姓氏同胞的特有稱謂。語言文字規範化,與素質同在,與形象同在,與文明同在。我們同為華夏子民,敬請互相尊重!強化服務優質網路環境,還我賴姓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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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東友律師團
其實遇到這樣的事情大多數人的第一反應都是千萬不能讓“老賴”跑了,畢竟“老賴”已經躲了兩年這次放過了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要回欠款。
但是我們的手段不要過激,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為。如果我們找人強行將“老賴”控制是有可能被認定為非法拘禁的。
遇到“老賴”玩消失的這種情況,我們可以直接起訴“老賴”,不要覺得都找不到人起訴有什麼用,就算找不到“老賴”法院也可以透過公告送達的方式將傳票送達給“老賴”,到時候就算“老賴”還玩消失不出庭,只要我們有足夠的證據證明雙方的借貸關係法院也可以按照缺席判決來判。
之後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會透過網路執行查控系統對“老賴”名下的財產進行調查、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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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破碎而凋零
算哦。
朋友差我錢,別人差我朋友錢,朋友綁了他讓他還錢,錢沒還還坐了兩年牢。
都是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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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任律說法
對於這個問題,需要看具體的情況,其實關於制裁老賴的做法,有合法的也有非法的,關鍵是要看一個度的問題。
我們說就算是殺人犯,該有的人權還是要保護的,這就是法治社會!如果我們隨意以暴制暴,那不就倒退到之前舊社會了嗎?
對於本題也是如此,就算你找到了老賴,也不能限制他的人身自由,因為非法拘禁罪的罪名是指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為。
所以如果你實施了上述行為,是有可能涉嫌非法拘禁罪的。
所以對於老賴來說,我們只能用合法的手段去解決,比如去法院起訴他,或者你直接報警,讓警察來抓他,我覺得都是可以的。但是我們私自是不能用一些非法的手段濫用權利去制裁的,因為我們大家沒有這個權利!
回覆列表
這種情形可能介於罪與非罪的邊緣,如果把握不好,超過一定界限,有可能觸犯非法拘禁罪。
根據刑法第238條規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第三款還規定,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根據司法解釋規定: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24小時以上的成立本罪。
從您的提問來看,符合刑法關於非法拘禁罪的構成要件,是否達到立案標準,還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加以判斷。
綜上所述,建議您按照正常法律途徑來解決此問題,自己不要觸犯法律。
以上觀點,僅供參考。如需更精準回答,請諮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