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管打壓標準
1、水壓實驗靜水壓力為管道工作壓力,且試驗壓力不應低於0.80MPa;如管道工作壓力小於0.8MPa,則水壓試驗壓力選擇0.8MPa。不得將氣壓試驗代替水壓試驗;
2、管道充水後應對未回填的外露連線點(包括管道與管道附件連線部位)進行檢查,發現滲漏應進行排除;
3、管道水壓試驗長度不宜大於1000m。對中間設有附件的管段,水壓試驗分段長度不宜大於500m,系統中有不同材質的管道應分別進行試壓。
4、對試壓管段端頭應進行牢固性和可靠性的檢查,試壓時,支撐設施嚴禁鬆動崩脫,不得將閥門作為封板。
5、加壓應採用帶計量裝置的機械裝置,且精度不應低於1.5級(最大允許誤差不超過最大刻度1.5%),量程範圍應為試驗壓力1.3~1.5倍,錶盤直徑不應小於150mm。
水管打壓試驗步驟
1、管道長度,根據實際情況採取,但最長不得長於500m;
2、在管道兩端(已焊有PE法蘭盤)配裝密閉法蘭板,中間使用矽膠板作密封。用螺栓緊固,並配置球閥。一端為進水口,一端為出水口(也做排氣孔)。
3、在進水口端,應安裝上壓力錶。
4、透過打壓機,在無壓力狀態下, 緩慢向管道內注入水。注水時,應注意開啟排氣孔;
5、直至管道內充滿水,關閉排氣孔。
6、逐步增加管道壓力(可觀察壓力錶),增至到試驗壓力並穩壓30min,期間如壓力下降可注水補壓。但不得高於試驗壓力。
7、檢查管道介面、配件等處有無滲漏現象。如有滲漏,,應中止試壓,查明原因並解決滲漏,再按步驟5進行組織試壓。
8、洩壓至最大試驗壓力的50%;
9、如果壓力穩定在50%的最大工作壓力,甚至有壓力上升現象,表明無滲漏;
10、再持續進行外觀檢查90in,如仍無滲漏,則試壓合格。
水管打壓標準
1、水壓實驗靜水壓力為管道工作壓力,且試驗壓力不應低於0.80MPa;如管道工作壓力小於0.8MPa,則水壓試驗壓力選擇0.8MPa。不得將氣壓試驗代替水壓試驗;
2、管道充水後應對未回填的外露連線點(包括管道與管道附件連線部位)進行檢查,發現滲漏應進行排除;
3、管道水壓試驗長度不宜大於1000m。對中間設有附件的管段,水壓試驗分段長度不宜大於500m,系統中有不同材質的管道應分別進行試壓。
4、對試壓管段端頭應進行牢固性和可靠性的檢查,試壓時,支撐設施嚴禁鬆動崩脫,不得將閥門作為封板。
5、加壓應採用帶計量裝置的機械裝置,且精度不應低於1.5級(最大允許誤差不超過最大刻度1.5%),量程範圍應為試驗壓力1.3~1.5倍,錶盤直徑不應小於150mm。
水管打壓試驗步驟
1、管道長度,根據實際情況採取,但最長不得長於500m;
2、在管道兩端(已焊有PE法蘭盤)配裝密閉法蘭板,中間使用矽膠板作密封。用螺栓緊固,並配置球閥。一端為進水口,一端為出水口(也做排氣孔)。
3、在進水口端,應安裝上壓力錶。
4、透過打壓機,在無壓力狀態下, 緩慢向管道內注入水。注水時,應注意開啟排氣孔;
5、直至管道內充滿水,關閉排氣孔。
6、逐步增加管道壓力(可觀察壓力錶),增至到試驗壓力並穩壓30min,期間如壓力下降可注水補壓。但不得高於試驗壓力。
7、檢查管道介面、配件等處有無滲漏現象。如有滲漏,,應中止試壓,查明原因並解決滲漏,再按步驟5進行組織試壓。
8、洩壓至最大試驗壓力的50%;
9、如果壓力穩定在50%的最大工作壓力,甚至有壓力上升現象,表明無滲漏;
10、再持續進行外觀檢查90in,如仍無滲漏,則試壓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