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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新世相營銷課再次刷屏,而其透過使用者發展使用者並給付報酬的刷屏模式,被詬病為知識傳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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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理得心安

    在本人以前的答題裡,曾清晰的區分直銷和非法傳銷的最大區別是:非法傳銷者的主要利潤來自下線銷售的提成,而直銷者的主要利潤來自商品銷售的批零差價;而從合法性上,中國法律規定下線層數超過3級的即為非法傳銷。

    新世相的營銷課銷售模式,大家可以根據這兩點去自行對照判斷。

    這裡我還想說的,這種銷售的產品,其實只是資訊,最多是短期經驗,而不是知識。

    知識是對自然規律的認識和歸納總結,必須具有相當的穩定性、可重複實踐驗證的特點,才值得去學習、掌握,才有可能對學習者的實踐具備指導意義。

    而資訊則不同,是隨時更新的,可以天天推出新品、永遠促銷——對比的,你很難看到真正的學校會三天兩頭推出新課程吧?

    當下很多熱門的“知識”營銷課,重在介紹某特定領域內的營銷手段、經驗,但這些手段、經驗缺乏成為知識的那種穩定性、可重複實踐的特點,當你滿腔熱情地學習後,會發現需要持續“學習”更多、更新的類似“知識”,最終成為資訊傾銷物件。

    商品營銷有專門的理論課程,那些才是穩定的知識體系。

    太多的熱門營銷課,都是為營銷而營銷,在輔助以擦邊球、博眼球的營銷手段去營銷自己,顯然是捨本逐末的過度營銷。

  • 2 # 老樣

    知識傳銷,這個名詞應該來說是最近二年才興起的一個。今天由於新世相的刷屏,而曝光於大眾眼前。所以我們今天也來探討一下這個問題。

    何為知識傳銷?

    知識傳銷,顧名思義,是利用知識分享,知識經濟的幌子,卻做著傳銷的勾當。知識不是重要的,傳銷才是主要所在。

    我們知識經濟的目的是學習,現代都市人都有一種恐慌症,覺得不學習就會落伍,就會被淘汰。於是利用各種碎片化的時間來學習,甚至不惜花大價錢去充電。

    想起以前我們學習的目的是知識,現在新世相讓我們覺得“知識非買不能吸收”。於是乎各種刷屏,爆屏,鼓動著都市的浮躁者去參與。

    一:這屬於拉人頭的新型技術傳銷,涉嫌違法。因為大多數參與者不是為了學習知識,而是為了割別人的韭菜。傳銷正是如此,上層人物割下層受害者的家庭財富。

    二:不是一種知識經濟,只不過是新世相的一種銷售手段。

    這堂課能帶給我們的知識比一本書多多少,我相信很多人的課程完成率不會超過三成。所以說這與知識經濟無關。

    三:知識是需要沉下心來,才能學到腦裡

    去年開始,各大平臺的知識分享,讓知識經濟變現成為當下的熱點。而知識經濟的本質是知識,不是營銷。只有沉下心來,去尋找精品知識來豐富自己的大腦。

    這次新世相出名了,傳銷也出名了。但是傳銷的手段,新世相只用了一部分。但是所造成的後果就是被各大平臺封殺,不知道新世相的人會有何感想。

  • 3 # 全天候科技

    3月19日,新世相營銷課再次刷屏,而其透過使用者發展使用者並給付報酬的刷屏模式,被詬病為知識傳銷。這種玩法就是讓使用者參與知識付費的同時,可獲得經濟和精神上的回饋,進而積極分享成為課程的免費推銷員。

    新世相的營銷課在傳播方法上存在傳銷性質,新世相課程的價格據說是跟買課人數結合的,“每萬人購買漲5元”,進而形成更強的刺激。如果有人透過你的二維碼進來購買,你可以獲得40%的分成,如果你的好友再邀請好友購買,你可以得到10%的分成,微信零錢實時到賬,排名前十的還可獲得萬元現金“獎學金”以及免費廣告推送。

    第二,傳播方式存在傳銷性質並不等於說就是知識傳銷。傳銷要看所售實物,是否存在違法洗腦性質。顯然,新世相的營銷課在傳播方式和分銷渠道上存在爭議,但是這場刷屏營銷課的策劃無疑是成功的。

    分銷模式如下圖所示:

    據活動海報顯示,該營銷課程原價199元,如今僅售9.9元,但售價會隨著購買人數的增加而上漲,每萬人購買漲5元。在被封號之前,課程價格已經達到了44.9元,參與人數已經超過了10萬人。

    除了“誘導分享”之外,“新世相營銷課”的分享規則同樣值得注意。分銷收益很可觀,力度之大和傳播範圍之廣令人咂舌。

    新世相的分銷模式具“誘惑性”,因為其課程的價格是跟買課人數結合的,“每萬人購買漲5元”,形成更強的刺激。

    最後總結幾點,

    1. 新世相的營銷課和知識付費,其實仔細思考與知識並無多大關係,好多知識都可以透過公開渠道來獲取,與知識經濟其實關係不大,與其說是為知識付費,不如是為時間付費。甚至說是對知識經濟的傷害。

    2. 真正的知識經濟,不應該是以營銷為目的,甚至不應該有營銷屬性,而是要回歸到知識本身,出精品課程或者知識內容,然後找到真正需要它的使用者,大家各取所需。使用者只有沉得住氣,才能學到真功夫;平臺只有尊重知識傳播規律,才能做好知識這個生意。

  • 4 # 網際網路指北

    新世相賣課刷屏,本質是一場“使壞成本比較低”的生意。

    以新世相對社交網路傳播的熟悉以及微信營銷的推廣能力,他們不可能不知道這種知識分銷會有什麼樣的結果,畢竟網易之前已經因為類似的事件被封殺過一次。他們也明白這就是一場權衡過後的的“生意”,想要是結果是“破壞規則之前最大的利益化”

    使壞的聰明人

    社交網路的生意人分兩種,一種是“作惡的資本家”,另外一種是“使壞的聰明人”。新世相這次的角色就是“使壞的聰明人”——遠遠沒到作惡的程度,但又在使壞,用著“知識付費”的姿勢,把傳播裂變的行為交給使用者,還讓出了自己的“真金白銀的廣告位”,激發的刷屏行為也沒傷害到任何人。

    不是麼?新世相傷害了誰?

    新世相熟悉所有規則,他們這次不是“想辦法不違反規則”,而“想辦法+利用規則”。這種頭部級賬號的示範效應所帶來的危害就是,“會有一個又一個利用微信傳播規則,以及被封殺的時間差來刷屏的事件誕生”,每一個人都想著如何最大化利用被封殺前成名的時間差。

    後果可能有兩個:

    給所有人在社交網路上示範,“使壞要趁早”,再不使壞,湯都沒得喝。

    新世相為何這樣幹?

    一個講如何做傳播的課程,採用的推廣模式是“重新走一遍別人的路子”,從行為設計到被封殺的結果,都和上次網易搞知識分銷一模一樣。是新世相放棄了自己的洞察?還是新世相打算把這個“推廣被封殺的行為”作為課程?

    新世相採用分銷是為了賣錢?新世相不差錢,一次推廣就50萬,還有其它不少的獨立策劃和合作收入。

    新世相分銷,為了讓大家更容易聽到課?

    這種圍繞一個主IP的生態,在保證主IP存活的情況下,可以嘗試去做各種行為:

    可以把別人的優點拿來嫁接和改造;

    可以“放權”給粉絲,替自己的執行行動,可以實驗“我只需要給出一點點甜頭,自有一部分人會幫我完成我想做的事情”;

    建立了自己的生態鏈:金錢、粉絲、裂變、聚合成新的體系。

    商業定義推翻了自己,思想也推翻了自己?

    新世相明明是違反規則的人,但似乎又像是玩起了文字遊戲的受害者。他們把自己故意犯的錯掩蓋過去,於是外界看到打著“我們是被封殺的啦”的旗子,同時解釋道:“別問我們為什麼被封殺,反正就是那種不可說的封殺。”

    一次純商業的推廣行為,為何卻扮演起了面臨“不可抗力”受害者的角色?新世相的“新”,可以是重啟以後只談商業的妥協,但千萬不要成為不願意為自己錯誤買單的“新”理由。新世相的分銷行為已經是錯誤的商業推廣示範,這種解釋的心態不能成為逃避的藉口。

    難不成,到最後還要整個社會為這些“使壞的人”買單?

  • 5 # 姚廣孝wayne

    所謂知識傳銷,就是以付費知識替代傳統的商品,反覆收割下線的“新型”傳銷方式。具體說,就是讓使用者自掏腰包購買後,再分享出去(即成為該付費產品的免費推銷員),每多一個人(即下線)透過分享購得該課程,先前分享的人就會從中獲得一定比例的分成。這種傳銷既讓使用者在精神上獲得了擁有“知識”的滿足,又在物質上賺得了金錢回報,成本極低,容易上手,也因此會引來大家的關注。

    而新世相無疑是知識傳銷中的一把好手,截圖如下:

    這種透過好友購買獲得40%的現金返現,朋友的朋友再購買獲得10%的返現完全就是傳銷的盈利模式,只是和國家規定的分銷不過三級略有區別,屬於二級分銷,擁有傳銷之實但無傳銷之名,與法律規定打了個漂亮的“擦邊球”。再加上為了追逐粉絲量、閱讀量、鉅額收入和品牌提升而刻意限時漲價,定價199元的課程,從1元賣起,每過萬人漲5元,不僅營造先佔先得的“佔便宜感”,還利用限時、限人數製造緊張感迫使使用者進行病毒式傳播瘋狂購買,這種針對人性弱點的心理戰術不得不說是新世相知識傳銷的“精妙”所在。

    在張偉看來,一篇文章的價值觀在傳播中“力量其實並沒有那麼大”,他將情緒作為壓倒性的傳播優勢,“你認為不對的事你都在做,因為情緒在左右你的行為。為了給情緒找到合理的理由你還會調整你的價值觀。”這種依靠情緒傳播的內容和具備嚴密邏輯體系的知識不同,“具有天然的病毒屬性”,傳播速度快,蔓延範圍廣,會讓人“以為在分享資訊的時候,其實在分享一種情緒。”從本質上來說,這種知識產品只是“提供成長的價值和陪伴的價值”的迎合,“解決這個社會上普遍存在的兩個焦慮,上升焦慮和孤獨焦慮”的娛樂,它以苦情、文藝、反雞湯的雞湯做賣點,在生產“陪伴”的同時生產新的空虛,在緩解“焦慮”的同時製造新的“焦慮”。

    “終將改變潮水的方向”,將知識傳銷進行到底的新世相怕是這“潮水”中最激盪的一朵浪花吧。

  • 6 # 氪奇檔案

    1.知識傳銷,顧名思義。利用知識內容所打包成的產品用階梯定價及返利的策略來誘導求知慾望強的使用者進行下線發展,從而實現病毒式傳播的一種非正常營銷手段。

    3.新世相不止是第一次幹這樣的事情了,早在2016年策劃的讀書會活動時就使用過類似的方法進行傳播。只是那時候是針對讀書活動的傳播打折,並沒有返利。

  • 7 # 破破的橋

    傳銷就是傳銷,載體是什麼並不重要。

    什麼是傳銷,就是使用者出錢買東西,不是因為他認為這個東西值得買,而是因為他認為自己能夠把這個東西賣給下線賺錢,而要取得賣下線賺錢的資格,他必須先買這個東西。這就是典型的傳銷。從新世相的推廣方式來說,自然是標準的傳銷了。透過不停發展下線,你可以賺回比入場費(也就是買這個課程)更多的錢。

    在傳銷的模式裡,賣什麼東西完全不重要。傳銷的教主完全可以在沒有實際商品銷售的情況下,純憑入場費,發展出一個線下網路。比如著名的“1040Sunny工程”,入場交7萬元,不斷髮展下線,最終承諾你能在三年內收回1040萬元。

    只不過這種空手套入場費的方式,經常會引起智力正常者的疑慮:我們每天在這裡上上課,喊喊口號,什麼正事不幹,然後三年內就能賺1040萬元?這麼想的人多了,傳銷組織會不穩定,隨時雪崩。

    正是因為這種疑慮頻繁發生,所以維持較久的傳銷,都會採取銷售某種貨物的方式。無論這種貨物是神奇的營養品、保健品,還是某種課程、數字貨幣等等,性質都是一樣的。賣的東西根本不重要,值不值錢也不重要,重要的依然是發展下線和收取入場費。沒人關心那些貨物是什麼,質量如何,誰生產的,怎樣改進產品滿足使用者需求,它們只是轉移你注意力的道具。讓你無法把思維放到這套賺錢模式的核心上——賺下線的入場費。下線怎麼來?利用人的貪婪,欺騙你的親人和朋友,最終榨乾你的人際關係。

    我把推銷這課程給我的朋友,全部刪了。

  • 8 # 拽拽的蛙哥

    看了下其他的答案,怎麼說了,結論是對的,但給出的理由就有點那什麼了。

    先給出我的結論,新世相營銷課,確實涉嫌非法傳銷!

    蛙哥我給各位分析下,首先,你們看看新世相的推廣策略,就下面這圖,蛙哥把你們圈出來重點了。

    看到沒有,各位,蛙哥我重點圈出來的是那個40%!

    因為,其他答主強調的,三級分銷,實際上並不違法,是在法律允許範圍內的,真正違法的地方在於這個40%。

    你們看看直銷法的規定,蛙哥我也截出來了,如下圖,報酬總額不得超過直接銷售出去產品的30%!

    所以說,這妥妥的涉嫌違法沒跑了,騰訊直接封了,沒毛病,做的好!

    至於為什麼不能超過30%,這就是另一個故事了,你們想知道嗎?

  • 9 # 剛剛伯伯

    我看了網上所說的新世相營銷課是不是傳銷這個問題。我認為現在認為傳銷的法律規定的是,如果銷售階層超過三層,形成金字塔結構的銷售就是傳銷。新世相營銷課有打法律的側邊球嫌疑。

    實際上,在網際網路營銷中,透過網際網路分享獲得粉絲、利潤等行為,非常多的公司都曾經用過,政府部門並沒有禁止,也並不屬於傳銷。但是,新世相的營銷模式存在一定問題,主要在於採用多層下線的獲利方式,累進式的分成體系存在一定風險。新世相的這個案例即便夠不上刑事打擊,工商處罰也是有可能的。

    畢竟現在國家鼓勵創業,許多人為了創業拿到投資人的投資,在做網際網路創業時做了許多灰色地帶業務,打者法律的側邊球。甚至已經違法,違紀了,都認為國家管理部門不會管理,網際網路是法外之地,但國家管理起來這樣創業就是玩火自焚。

  • 10 # 七天乘以七

    知識傳銷和傳統傳銷不同是透過網路傳播,傳播的是一些渴望進步的管理人士,種地和搬磚的可能不會去看。因為看了也沒有用,也沒有人會花錢也沒有時間去看。

    普通傳銷是給人編造一個很有前景的大蛋糕,讓人不停的去騙人,拉人頭掙錢,性質惡劣,是違法行為。

    知識傳銷有沒有給你編造一個大蛋糕呢,有沒有給你編造一個個快速致富的神話,所學的知識有沒有用呢,可以自己思考一下,他有沒有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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