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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riccbiubiub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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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晨明571
不知道有關規定。個人認為,善待己方被俘人員,是文明的趨勢。被俘大都是不得已情況下才發生的,如果一方對被俘的己方人員不原諒 ,殘酷對待,會導致己方被俘人員不願遣返,而願意留在敵方。抗美援朝時我被俘人員回來以後大多數遭我們自己歧視對待,基本上都沒有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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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手機使用者53972501613
不管什麼情況,跪地求饒,舉手投降都是做人特別是軍人的恥辱!美國專門規定,保命要緊,有時允許舉手投降,交換俘虜時換回來。其他國家不允許投降,特別是日本,鼓勵殺身成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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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大金魚小眼睛
看在哪個國家,歐美當俘虜回國以後是英雄,老布什就被日本俘虜過,照樣當總統。中國,日本投降這輩子基本上就毀了,參考抗美援朝回來的俘虜就知道會是什麼下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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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追夢赤子心12341234
以五六沖為例,攜行是3個彈匣,槍上1個,共4個,計120發子彈,附件包可裝80發散裝彈,共200發,此為一個基數,你摟著不鬆,一分鐘可打完。以此為理由,你上戰場一分鐘後就可以投降了。可笑嗎?好笑嗎?提此問的人是沒明白你為什麼上的戰場!回首看看歷史留下的印跡吧!殷地安人被剝皮做成了燈罩及皮靴!漢人被羯人當兩腳羊宰殺食用!中中國人被倭人用戰刀砍頭取樂!中國孕婦被倭人用刺刀剖腹後刀挑腹中嬰兒拍照留念!投降你就是羔羊,被獸人剝皮砍頭虐殺,你父母妻兒皆如此這般下場!試問,你降嗎?! 你願降嗎?! 你敢降嗎?! 我不願降,更不敢降! 為了最親最親的家人,必須死戰! 必須勝利! 這就是曾經的一個士兵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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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楊飛183
提這個問題的人有漢奸嫌疑!如果是美國士兵,可以!國家民族的利益,是用生命去捍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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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班副
軍人的字典裡沒有投降兩字,彈藥用光還有刺刀。
投降罪怎麼認定自動放下武器,為保全性命像敵人繳械投降的。當能夠使用武器殺傷敵人,保護自己,卻有意不使用武器,放棄抵抗。無論是拋棄了武器,還是武器仍然持在手中,甚至將武器砸毀等,都屬於“自動放下武器”的範疇。戰士對自動放下武器投降敵人的行為,往往有多種辯解。如謊稱槍炮損壞,彈藥耗盡;有的假裝重傷;還有的採取停火談判等手段,掩蓋其投降敵人的犯罪行為。
對於在戰場上因患病、受傷,喪失繼續戰鬥能力,以及在戰鬥中被敵人打散或包圍、被叛徒出賣或誤入敵人陣地等而被俘的,聽從上級命令放下武器投降敵人的,不以投降罪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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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醉愛醉相思
我來說說個人意見,大家別意氣用事。首先我宣告我忠於我的國家,這個不容置疑。如果某一天上了戰場,彈盡糧絕的時候,我會選擇投降。很多人說怕虐待,怕叛國等等。首先先了解一下“日內瓦公約”。這是保護平民和戰俘的。現在包括中國在內的很多國家都加入了此條約。所以,只要不是被“游擊隊”這樣的組織俘獲,應該都不成問題。第二點呢,中國有句老話“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所以,只要活著,終有一天可以回到國家,就行孝忠自己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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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路人懶洋洋
彈藥沒了有刺刀 工兵鏟 石頭 木棍 拳頭 牙齒,主動投降當俘虜,丟盡祖宗十八代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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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小付fzj
我寧願開槍自殺也不會投降,因為投降後會有大概率被敵軍虐待和折磨,我可沒有當年江姐那麼硬的骨頭,能經得起酷刑折磨,絕境下還是和戰友一起來個自殺式攻擊更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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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未知不知知了
在中國肯定被罵違法,在美國士兵如果被圍困彈藥全無,逃生無門,投降被認為合情合理,是允許的。現代伊朗俘虜了美軍示眾,美中國人都認為實力懸殊情況下,是可以投降的,沒有為難投降的美軍,還積極營救,各國國情不同,灌輸價值觀也不同,所做的選擇也不同,好或壞,每個國家人民反映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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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文文新視角
你是認真的嗎?如果是認真的,聽領導的命令就不犯法。如果不是,那就是叛徒。如果是開玩笑的話。跟敵人借點子彈彈再搞。[摳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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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Paul_Hua
投降罪是有前提的。個人認為彈盡糧絕投降的不但無罪,而且是忠良,畢竟抵抗到了最後一刻。留下有用之軀可以為這個世界再做貢獻。這個世界不是某個人或某個政權的,是屬於全體人民的,人民的合法代表也不是天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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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度度狼gg
黃埔一期的俞濟時為啥在民國軍界那麼“豪橫”啊?除了是所謂天子門生和老蔣的奉化同鄉外,其族叔俞飛鵬的重要地位才是關鍵。此公不顯山不露水,然而從光復軍時代開始就不離老蔣左右,不打仗不參謀不爭權就幹一件事:專辦軍需。
(葛先才)
抗戰時期俞飛鵬已任軍事委員會後方勤務部部長兼交通部長,1944年5月長沙失守後,為籌備衡陽保衛戰,俞飛鵬受老蔣之託專程趕到衡陽,為方先覺第十軍籌措軍需彈藥,尤其督運來大批手榴彈。俞部長親臨戰地,自然無人敢怠慢,所以衡陽會戰開打之際,第十軍及其配屬的暫編第54師的彈藥還是很充足的。
時任預備第10師師長葛先才戰後回憶:“只要是我軍所需,而鄰近之兵站有庫存者,皆盡其所有運至衡陽。也多虧俞部長蒞衡,我軍得到大批超額糧彈及各類軍需器材,但未料到戰鬥延長至47日之久!全線晝夜激戰,彈藥消耗驚人,尤以山野炮彈為最,九天即已告罄”。
(俞飛鵬)
葛先才後半段才是關鍵,因為第十軍接到的命令是“死守10天到半月,而後援軍必至”,所以衡陽守軍的彈藥雖然比平時確實超額配備,打上兩週或可滿足,捱上一個月也能將就,但無論如何是不足以堅持一個半月的,因此在會戰後期,不僅官兵傷亡慘重,火力強度也確實跟不上了。
第十軍在戰役打響前還得到了部分炮兵加強,計有第48師的戰防炮營、以及第74軍的兩個戰防炮連和第46軍的一個山炮連,總攻擁有迫擊炮62門以上、野戰炮4門、山炮10門、速射炮12門、機關炮12門和戰車防禦炮7門。這在當時的國軍部隊中,火力配備算相當可以了,當然,彈藥消耗量也非常之大。
(方先覺)
所以在1944年7月10日之前,第十軍的防禦火力非常充沛,再加上泰山軍官兵善戰,遂給日軍造成嚴重殺傷,但是激烈的戰鬥也必然帶來巨大消耗,截至7月11日,方先覺所部的步機槍子彈耗用60%、手榴彈耗用70%、山野炮彈耗用90%。從6月26日開打算起,這會剛好是兩週左右的時間,因此當第二個兩週過去以後的7月末,第十軍的彈藥已經所剩無幾了,主要靠扔手榴彈殺敵。
空軍曾經試圖給衡陽空投一些彈藥,然而在衡陽保衛戰最關鍵的7月下旬,由於芷江、贛州和桂林的機場遭到日軍戰機偷襲,加之航空汽油一度短缺,空軍的戰機升空率大受影響,反而讓鬼子暫時奪取了制空權,因此空投數量可憐。葛先才回憶:“雖曾於不定期每次空投少量子彈以及炮彈4、50發,但杯水車薪,無濟於事”。
(攻城日軍炮兵)
打到7月底的時候,第3師師長周慶祥在軍部會議上提出了突圍的動議,因為援軍顯然無望,方先覺沒有馬上表態,軍參謀長孫明玉首先表示反對,認為僅憑當時的彈藥保有量根本無法完成突圍,同時提到了餘程萬在常德突圍後的下場。而方先覺更顧慮的是7000多名傷員,其中已經有1300名重傷員根本無法行動,彈藥不足、傷員帶不走、還可能面臨戰後懲罰,如何突圍?
於是只能繼續抵抗,就這樣又打了10天,第十軍終於彈盡糧絕了,子彈炮彈消耗殆盡,城裡的糧庫也被日軍的燃燒彈摧毀,傷員進一步增多,可戰之兵越來越少。方先覺擔心在突圍無望的情況下,一旦日軍破城必然報復,數千名傷員的下場註定悲慘,遂在左右勸說下,提出跟日軍談和繳械,雖然表面上看是談判,其實就是投降了。
(第十軍戰士)
方先覺後來在軍統特工的協助下成功逃出日軍的控制,回到重慶後並沒有像餘程萬那樣被軍法執行總監部收押,而是受到了老蔣的親自接見,箇中原因很複雜,竊以為第一是老蔣心中有愧,因為第十軍已經遠遠超時間完成了任務,而他承諾的援軍卻遲遲未到,同時第十軍也確實是彈盡糧絕無法再戰了;第二則是各界呼聲較高,基本認為方先覺和第十軍功大於過。
第三麼,就是出於複雜的政治需要,非三言兩語能說清楚了。總之方先覺不但未遭軍法追究,還被授予了“青天白日勳章”,稍後又接受了媒體採訪,政治部長張治中還專門舉辦了歡迎晚宴,跟餘程萬的待遇可謂天壤之別。老蔣後來在日記中寫道:“與之(方先覺)相見非僅悲喜交加,且有隔世重逢之感”!哎,民國亂象,一筆糊塗賬。
(日軍進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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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哨兵小虎
當然犯法了。
小虎記得新兵授銜宣誓時的誓詞:我是中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人,我宣誓:服從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在任何情況下,絕不背叛祖國,絕不叛離軍隊。其中,最後兩句就是在:任何情況下,絕不背叛祖國,絕不叛離軍隊。
也就是說,從你宣誓成為軍人的那一刻,就要不怕犧牲,忠於職守。
而如果僅僅是因為彈藥用完,就坦率投降,實在是愧對軍人的榮譽。
當然,如果你說美國等西方民主國家是允許士兵投降的,那麼你可能就完全中了套路了。美國等西方國家從一戰開始到二戰結束,幾乎經歷了30多年的大規模戰爭,對於人口本身就不多的西方國家來說,幾千萬的青年人死亡,相對於歐洲和西方國家本就不多的人口來說,足以使歐洲和美國社會發展倒退20~30年。
當然,幾千萬的傷亡也是中國等東方國家難以承受的。
而美軍條例規定的很清楚:
回覆列表
人口多。si得起。
經常不惜一切代價。
si了是烈士,沒si全家是烈士。投了回國也要被處理。
還是si了算了。
跟彈藥沒關,你投之前把對面大統領幹掉都沒用hh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