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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6717075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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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hd147240946
考取執業醫師資格證的考試遠遠不是證書這麼簡單,包含很多的人文因素!它要篩選掉很多人渣式的人物,留下來學習好的,因為學習好的大多數人素質都比較好,但是也沒有絕對的安全,也有人品不好,但是學習很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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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竹篩碎玉倩影成
沒有證算什麼醫生?換句話說你根本沒有證據說明你是醫生。所以不要總黑醫生這個行業。你可以說男子假扮醫生為女患者注射麻醉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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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皇城國醫徐光福
既然沒有證當然不能稱為醫生啊!即使有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該去抓就抓該殺就殺。倒是病人們自己要長點心。保護好自己對吧。畢竟中國再好再安全,也無法保證你出門遇不到壞人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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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堅冰888
很多沒有執業醫師證的人光明正大在醫院坐診,為什麼無人查處?人民的生命安全如何得到保障?相關部門難道都是吃乾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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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手機使用者81608709917
惡至極的惡魔,判的時間太短了,人不信神不離開惡道活的就像畜生,活的就像死人,流露的是死氣,活不出真理,活不出實際,除非聽了神的福音自願離開惡道,離開惡道做人做事才是真正的人,人活的被撒旦迷糊了心竅,做事沒有分辯,走了魔鬼的路,是神的孩子堅決不能作惡,信神跟隨神給人指出的方向走,離開惡道,明白神喜歡什麼樣的人,神恨惡什麼樣的人,神喜歡正面事物我們可以做可以說,神不喜歡反面的東西,我們也不能做,做神的跟隨者離開惡道不傷害別人也不傷害自己,不離開惡道的人行出來的是魔鬼行為,傷害了無故的人,誰被傷害了只能認倒黴,接受面對不能接受的東西,人不信神不離開惡道就這麼邪惡,人要想脫離敗壞都的聽神的話,改變不良的行為做合真理的事,人做的事能擺在那裡給大家看,人有好行為感謝神,別人的好行為誰都可以學,學習別人的好處改變自己不好的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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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共城鄉下人
1、醫院有責任。很多患者是衝著醫院這塊招牌來的,對醫院信任,所以對醫院的醫生信任。2、判的有點輕。這樣的衣冠禽獸應該多關幾年,不然還會害人。3、受害人自身也有原因。根據有限的資訊,受害人當天是和醫生約好的時間,是熟人介紹?,還是本就認識???,我們不得而知,但也給醫生預謀侵害,創造了時間。如果按程式掛號就診,就可能避免了這種風險。
最後,呼籲建立異性就診(身體檢查類)工作規範,例如,醫生不得單獨給異性做身體檢查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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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特戰603
你說的現象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第一,現在醫院招工都是公開招聘,沒有學歷和執業證連報名都報不上,哪怕是院長的家屬也不行,因為招聘要經過衛計委、人勞局等上級單位。第二,沒有執業證的醫生沒有處方權,更不用說需要主任醫師簽字的麻醉處方,沒有麻醉處方,局麻需要的藥品都取不出來,更別說全麻藥品。第三,題主說的被強姦人是大腦不清醒的全麻,全麻技術不是每個醫生都會的,是需要專業的麻醉師才能操作的。第四,腋窩狐臭根本不需要全麻,小面積局麻不會影響大腦。第五,全麻是有很嚴格的流程的,有醫生、護士、器械師、麻醉師的全程參與和詳細記錄,不可能給醫生單獨操作的。第六,全麻手術室都有攝像頭全程監控的。
所以說,題主說的事情漏洞百出,在正規醫院裡不可能出現這種情況。至於私人醫院,本人不太瞭解,私人醫院完全是市場行為,宰病人和出一些奇葩事故也不意外,但是,選擇就醫權在病人手裡,貪便宜和沒文化,不相信科學,迷信祖傳與秘方等大有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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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銀河刀客王
既然無證,那就不是醫生!別寫"醫生強姦”,這是侵害醫生名譽權!別再摸黑醫生了,否則你的後代找不到好的醫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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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不會戀愛的先生
這樣的人比農村的牲畜還禽獸,就這樣的行為來說和李宗瑞有的一拼,再加上無證行醫這個身份、就屬於詐騙在先,強姦在後,在老百姓的眼裡認為僅判6年肯定不能夠。
真就懷疑他是怎麼長大的?如何取信於人的?個人覺得應判他終身不可娶妻終生不可與女人同居,再加上監獄10年的刑罰,方可解老百姓心頭之恨。
我不能去批判法律的適當性,因為老百姓就是老百姓,在這方面並沒有發言權,有些事情也只能默默忍受著。
但如不加強法律意義上的管制,這樣的行為只會越來越多,也會有更多的人們對之選擇無視!
去年5月,女子李某某(女)到雙流區某醫院治療腋臭。涉事醫生羅平將李某某帶進醫院檢查室後,先後給李某某注射了藥物,李某某隨即進入了昏睡狀態。羅平趁機與李某某發生了性關係,後李某某逐漸甦醒,發現羅平與自己發生了性關係,當場表示反對,並拿出手機報警。羅平隨即逃離現場離開成都,後被警方抓住刑事拘留。辦案人員經調查發現,羅平沒有取得醫師資格證和醫師執業證。近日,雙流區人民法院經開庭審理,最終判處羅平有期徒刑六年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有網友覺得判得太輕,犯罪成本太低,也有網友覺得挺合理,為了一時爽快搭上6年時光也是很重的懲罰,那麼各位網友你怎麼看呢?
判
回覆列表
1,女老師說口紅丟失。2,女孩的奶奶被叫去要賠300元錢奶奶沒錢賠。3,下午女孩下體受傷,女孩說是老師和同學一起打的,(警察在女老師的抽屜裡找到口紅)。4,官方說傷是兩同學所為(是因橡皮和一元錢,女孩和家屬堅決不認同,為什麼同學早不打晚不打,就在女老師丟口紅後,嚴格說女孩奶奶離開學校不到兩個鐘頭被打。並在“寧縣吧”的微信上有人發出;馬天佑說是老師打的,他和同學協助。老師自己拿教鞭捅,他和同學拿掃把亂打,的帖子)。5,在“學校有進入監控區”中要調取監控卻說沒有。6,正副校長被撤,可是沒有第一責任人。7據北青報報導採訪老師時,老師說事發時她在二樓給高年級上美術課,第二次改口在宿舍(如果女老師心裡沒鬼,為什麼會出現前言不對後語,並且前面說的需要有同學證明,後面說的不需要有人證明)。8現在網上出現有兩個女老師,一個是蕭琴琴,一個是肖銀依,到底是誰說丟口紅。9,女孩住院,為什麼要另外一學校校長去安撫。10,醫院鑑定傷情和官方通報被打的情況不符(傷情和兇器不符,醫生說這傷不是小孩所為)。11,家屬自費要去北京治療受到官方阻撓。12,在去蘭州治療時小孩上了救護車家屬不在車上救護車開走,家屬用170公里時速追了很久才追上(官方的意圖是什麼?)。經過以上的疏理,難道以上這些情況是必然還是偶然。以上是我在所得到的資訊中整理出來,有那些沒提到的可以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