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錢途ZY

    當年需要,畢竟錢是自己辛苦賺回來的;而且安裝炮臺演算法“兩個月60天,一天一炮擊都266,一顆炮彈,成本太貴”所以必須要叫還錢。

  • 2 # 森林薄霧

    朋友,還是那句話,認識、談戀愛不論長短,如果你和她上床了就不好說了!實際上你也很難要回來了!如果沒有越軌,正當的要回來就是,因為是有借有還!

  • 3 # 何自立4

    首先得說,感情是感情,借錢是借錢,不能混為一談滴!一碼歸一碼,如果你是欺騙別人的感情就不同了,跟你同居了幾年,你怎麼問?再說女方養育你孩子的話,你還付出不止這點錢,還要出孩子撫養費什麼的,你自己想想吧!我個人覺得你當初肯定是看上人家才會毫不猶豫的借錢給她,今天你對人家沒興趣了就翻舊賬,實屬欺騙別人的感情,嚴重的話你還要付出很多

  • 4 # 勁興

    談戀愛本身你情我願相互吸引,互相都有好感,如果雙方有相見恨晚,一日不見如三秋,她非你嫁,你非不娶的定義。恭喜你們是熱戀中的情侶。祝天下有情終成眷屬。但一方動機不純,只是為了找一個暫時的性伴侶,或者是隻看對方有多少家產或對方有掙錢能力,而盲目成對,對不起這種戀愛是沒有好的結局的。只跟你談了兩個月,就開口借錢一萬六,未免有點輕泘。不過要繞開一種可能,女友真的遇上了一件非常棘手的事情,非她自已解決但她又沒能去完成。(如;她親人重病,自已突然要做什重要賠償,或只是短暫的週轉)。既然是借,當然要還嘍!你們沒結婚之前,其實經濟上是兩個獨立的個體。雖說一起消費男方應多承擔支出。但借錢的終究是要還的。借錢時你應該問清她借錢做什麼?什麼時候能夠還回來?逢人且說三分話,未可全拋一片心。戀愛到結婚也是一場馬拉松,不需要過早的將自已的一切全盤托出,你有多少財產將來要幹嗎幹嗎,說的一乾二淨。愛你的女孩就會愛上你這個人,逐漸展露你的能力才是正道。既然線已經借了,你也不用太羞澀,是該開口的時候應該開口說,沒有什麼不好意思。不過選擇一個合適的時間,說話的語氣一定要溫和。如果你真的愛她,家裡又有錢一萬六也不算什麼大數目,那你就別問了,她願什麼時候還就什麼時候還。

  • 5 # 阿信看見

    認識兩個月就分手了,還被借走了一萬六千元線,八成是遇到婚騙了!

    借出去的錢當然一定要還的。但是,借錢時她可否寫下借據呢?如果沒寫借據給你,這錢想要回來就有難度了,如果她一口咬定沒有向你借錢,你又能如何?

    男女淡戀愛,剛相識沒有幾天就張口借錢的,多半都是另有所圖的,目標可可達成之後,看看你再沒有多大的油水可沾,就會拍拍屁股走人了!

    如果是正常人交往,絕定分手之前,一定會把借的錢先還上的,她沒有這樣做,顯然是沒有打算還你。

  • 6 # 靚小偉

    我個人覺得,親兄弟還要明算賬,更何況涉及金額達到1萬6千元,我覺得需要對方還錢。

    當然了,主要還是看你自己是什麼打算。

    說句題外話,認識2個月就和你借那麼多錢,這個女的是不是看上了你的錢了呢!

  • 7 # 君君234197329

    又來一個這情況的,剛才也有一個這樣的問題問過。十有八九是被騙了,兩個月你就借出這麼多還分手了?有證據證明是借的而不是你送的“心意”?不論有沒有證據能要回來的盡最大努力要回來,不要猶豫不要面子,要回來。下次要注意保護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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