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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烽火知了

    前任的好,是現任的痛,這千絲萬縷如何理清?

    當前任有了物件的時候:

    如果已經放下,由衷的高興;

    如果尚未忘懷,淡淡的憂傷;

    如果依然留戀,深刻的失落。

    誰都希望談一段從一而終的戀愛,可現實往往差強人意。我們總是在茫茫人海中尋尋覓覓,多少次驀然回首,在經歷N次失敗的戀愛後,才找到那個走進婚姻殿堂的人。

    所以,每個人都有一個、兩個或者三個四個“前任”。

    對於前任,我們曾經深愛過,也彼此傷害過,有美好的回憶,也有痛苦的經歷。

    在前任已經找到物件的情況下,我們最明智的選擇是完全放手,默默祈福,因為:

    1,她已經把你“遺忘”,否則就不會重新開始一段戀情。

    2,曾經的過往已經證明倆個人不投緣或很不合適。

    3,戀愛允許嘗試選擇,為了一生的幸福,誰都有權也應該去選擇那個最愛,那個相處最舒適的人。

    既然已經分手,就要徹底放下:

    1,不要再聯絡,糾纏不休。

    2,不要再糾結,惡言向相。

    3,不要拿前任的優點比較現任的不足。

    4,不要在現任面前隱滿與前任的過去,坦誠以待。

    5,不要因為失去而失落,人生總是在得失之間選擇,放下前行。

  • 2 # 雲水禪心70236816

    當我知道我的前任有了物件時表現得很平靜,也很正常。並沒有什麼特殊的感覺。就是對待一個曾經認識過的熟人一樣的感覺。無波無瀾,無愛無恨,無喜無憂。

    其實不管曾經怎樣轟轟烈烈的愛過,又怎樣撕心裂肺的痛過,又怎樣咬牙切齒的恨過。當你決定離開的那一刻就應該徹底的放下過去所有的一切。不管是愛恨情仇還是恩怨糾葛。因為這樣你才能輕裝前行,走得更遠更好。

    人生本就是一個永遠在路上的過程。我們瘦弱的肩膀無力揹負太多沉重的負擔。特別是已經過去了的東西。過去的就讓他徹底的過去吧!不管是因為什麼原因,既然會成為前任:要麼是愛得不夠深;要麼是不懂得珍惜;要麼是緣份不夠……。總之,就是沒法再繼續了。那麼不管是因為什麼原因的錯過還是誰的過錯所導致的結果,都沒有再去緬懷和追討的必要。

    不要去憎恨,畢竟曾經深愛過;也無法再深愛,畢竟曾經狠狠的傷害過!讓過去靜靜的過去,就當作我的世界你從未來過,當作我們從未相愛過。就讓往事清零,愛恨隨意。讓我們雲淡風輕,安然暖笑。往後的歲月,天涯陌路,各自安好!這就是我對待前任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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