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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奮鬥的平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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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人民醫生93474726
原因有兩條。第一。全民教育缺失。孩子們更不用說了。第二。是未成年人保護法在作怪。未成年人保護法是保護了犯罪,保護了殺人犯。是對犯罪的默許與肯定。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縱容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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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海天有別
古話說《三歲知老》,當年孟母三遷的故事我想很多人都知道,正由於幼教的重要,孟母,一位學識不高的古代女性,卻尚知環境與幼教的重要性,故而才造就了一位"亞聖"。可是現在,前幾年由於都是獨生子女,況且現在孩子的父輩也基本是獨生子女出生,因此嬌生慣養,溺愛慣縱似乎是一種普遍的養育子女方式,在這種環境下成長的孩子,基本上都會或多或少有以自我為中心的傾向,由此,許多行為也就出格了。在這種狀態下,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實施,其實不是完全保護了未成年人,在相當程度上還助長了一些未成年人天不怕,地不怕,肆無忌憚的行為。為了更好的保護和愛護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在《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實施過程中,應當恢復當年的少年教養所,對於那些未成年人觸犯法律後,雖然不予判刑,但交付少年教養所教養仍是有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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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Chuancheng
未成年的把人肢解了都沒事,打個老頭算什麼。如果打我,就給他們跪下磕頭,絕不反抗。少年強則中國強,繼續吧!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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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佛系本人
說點實話,少年監獄關一個月都老實。賠錢賠幾萬,家裡不給拿,就裡面蹲著絕對以後老老實實做人。說白了就是沒進過看守所或者監獄,不知道法律的力度。裡面想家人了想打電話那看你表現,監獄可以還說你有急事。看守所不判刑關你一年你也見不到家人打電話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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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我愛翱翔1
青少年保護法應防止青少年受到傷害,不該保護青少年違法,對違法者要一視同仁,才能樹立良好的社會風氣。否則是助紂為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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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辣手摧花蟈蟈良
我看這個年齡段不管幹啥都是合法,因為他不受法律的約束,所以我認為他是合法的,這是我個人看法哈,我不懂法,但是我相信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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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簡單65729546
這還用問嗎?當然是未成年人保護法使然!如果沒有此保護法,嚴懲打人者,他們還會去打人取樂麼?因為他們知道,即使是殺了人,他們也有保護法罩著。某地女老師被殺,就是最好的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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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幽閒者
就因十分不完善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必須修改了。如今14歲的少年,比很多成年高、壯,做事猛,缺思維,加上有"法"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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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漠是科長
嗯,這未成年人啥也不懂,弄不好哪一天去公安局把局長,或者檢察院檢察長,又或者把縣長分別暴打一頓,就確實不懂事啊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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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潘律師說家事
未成年人作惡,不是今天才有,而是一直就有。教養未成年人向善,需要背弟子規,念三字經,學習《愛的教育》,可是若有那麼幾個未成年人作惡,似乎不需要教,沒有人教,天生就會,俯拾即來。
如果你想不明白:一個智障老人,老老實實待著,幾個惡少,無事生非,爪子賤得像被瘋狗咬了,無緣無故地就去毆打這個老人,找刺激,找快感,究竟為什麼?為什麼會這樣?這有什麼好刺激好快感的?
那麼請您回想一下:曾經有一個時候,同樣一群惡少,無緣無故就會跑去人的家裡,把所謂的地富反壞右分子拖出來,遊街批鬥,打倒在地再踏上一隻腳,說白了,他們同樣是找刺激,找快感,要說這群畜牲懂階級鬥爭,那真抬舉了他們。
某一個種群,天性裡有一種不安份,有一種同類相殘,有一種欺軟怕硬,有一種自賤自輕,有一種不把自己當人也不把別人當人,有一種他可以隨便打別人,你若打他,他也覺得該當應得,這些惡少,還對他們實施“未成年保護”,他懂得保護別人嗎?
這是自輕自賤、既不懂得保護別人也不知道保護自己的一群。從根上說,是一出生就缺教。
所以對他們,最要緊的,不是“保護”他們作惡,而是從小就要教育他們不作惡!教育他們,既生為人,就要有個人樣,要有點斤兩。
任重而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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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律師獨角獸
看了影片,尤其是被警察抓後,這幾個不良少年聲稱作案目的竟然是為了好玩和炫耀。令人瞠目結舌。至於他們為何如此肆無忌憚,我想主要是以下幾個原因:
第一這些不良少年都是留守兒童,家裡老人管不住。新聞也披露這幾個不良少年都是留守兒童,那自然是父母離得遠鞭長莫及,家裡老人想管力不從心,學校老師無奈放羊。正是學知識走正道的時候,沒人管就正好肆無忌憚地學壞了。
其二這些不良少年都是法盲。他們這可不是初生牛犢不怕虎,純粹是無知者無畏。他們根本不覺得自己的行為可能觸犯了法律,完全無視自己的行為後果。
其三我們的法律確實顯得有些無能無力。最後警方也只能讓家長回去加強管教,這次沒有得到教訓,那就還有下次。一直這麼肆無忌憚下去,早晚要出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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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使用者101316251471
缺乏教養。沒有人教會他們善良。他們不知道世上最可怕的是邪惡和災難,也不知道邪惡是能製造災難的。他們沒有權勢和財富等炫耀,就拿邪惡來炫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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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2020再聚會
是國家法律助長了現在未成年人的犯罪。《未成年人保護法》如果再不修改,我估計以後犯罪的會更多,會越來越猖狂。未成年人保護法應該保護那些守法,懂法的未成年人。而不是袒護那些危害社會,殺人放火的未成年人。像這些犯罪得不到懲罰的話。只能是在縱容他們繼續犯罪。很多成年人做不到的,為什麼未成年人會去犯罪。歸根結底就是得不到懲罰。抓了又放,放了又抓。這樣的《未成年人保護法》真的好可笑。不知道哪個腦子有病的磚家提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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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快樂庭院
現在物質生活是有了很大的進步,可精神生活還沒有跟上來,理論和實際永遠是有一定距離的。
就我所瞭解,一般地方,尤其是文化教育相對落後的地方,有幾個現狀:
1,傳統教育的缺失新的教育跟不上。七八十年代的人群是現在的生活主力軍。那個年代正是一部分人物質先富起來的年代,教育更重的是先富起來,對於老一代人傳承下來的為人學問沒有很好的繼承,當然並不是全部,但是這種現象並不鮮見。所以他們對子女的教育在為人方面就很難顧忌到,所以很多留守兒童既缺少父母的關愛又缺少父母的管教。
2,在生活中,對於拾荒者或者智障者,普遍存在著一種異樣的眼光,這是事實。理論上人是平等的,但是現實中人是很難做到平等對待的。周圍的成年人、家裡的大人用這種差色眼鏡待人的言行,孩子是不用教自然可以習得的。
3,這幾個少年,生下來原本不是這樣的,之所以能做出這種讓大家橫加指責的行為,當然首要責任是其家長自小對孩子的教養不夠,其次是在這個環境中他沒能吸收到正向的能量,沒有學會該如何對待他人。對於這樣的事情,我們在指責他人的同時,更需要的是自檢。
用他人之鏡觀己。希望看到這則訊息的成年人能有一點思考,我們 到底想讓自己的孩子如何呢?我們又改如何教育自己的孩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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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小李滔滔
五名未成年人毆打智障老人的影片,讓網民無比氣憤。
人們不禁悲嘆,現在的孩子怎麼會戾氣爆棚呢?!
即使他們是未滿14歲的未成年人,打人犯法的基本是非觀念,也應該是有的。
是什麼讓他們如此肆無忌憚?
原因有幾點:
1、輕賤智障人士。
一直以來,智障人在很多人的眼中都是低人一等的。
有人認為,他們不是正常人,欺辱他們也沒事。
智障人士無依無靠,在社會上像塵埃一樣活著,無足輕重。
社會保障體制缺失,對智障人士的保護,幾乎為零。
人們只有靠良心與悲憫來善待他們。
這五個熊孩子,很明顯並未把那智障老人當人來對待。
2、家庭教育缺失。
孩子的人品是靠家庭薰陶培養的。
而很多家庭對孩子的品格教育放任不理,只關注讀書成績。
家教缺失,導致學生不會做人,沒有正確的是非觀念。
這五個熊孩子,很明顯是沒有教養的父母的產物。
3、法制觀念淡薄。
現在的孩子,無法無天,無知無畏。
最大的問題是,不知“法”為何物。
學校的法制宣傳教育,不夠普及,不夠到位。
學校教書育人的功能,只剩教書,不再育人了。
這五個熊孩子,很明顯不認為打人是犯法的。
4、違法成本太低。
《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了弱勢的孩子,但也縱容了兇殘的未成年人。
很多校園欺凌案例,都是發生在未成年人的身上。
然而,執法部門依法辦事,對未成年人的犯罪,只能教育了事,沒有嚴厲的震懾手段。
很多法律人士也曾呼籲,降低未成年人的入刑年齡。
這五個熊孩子,很明顯認為犯法是不用擔責的。
因這五個未成年人未滿14週歲,警方根據法律規定不予處罰,並對他們進行批評教育,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
但是,批評教育和責令監護人嚴加看管,能有什麼實質效果呢?
以後處理未成年人違法違紀,應該追究監管人的責任,至少要給予經濟處罰。
只有處罰得監護人肉疼,甚至傾家蕩產,才能有效的遏制未成年人的肆無忌憚。
現在的孩子出現那麼多駭人聽聞的惡行,就是因為違法成本太低。
可以預言,如果不採取有效措施,不讓熊孩子有所敬畏,毆打智障人士此類的暴力,還會不斷出現。
11月3日那天,有5名未成年人在村子裡面毆打一名智障老人。一個拿手機拍攝,一個拿著鐵棍對老人進行毆打,其他人在旁邊看。打老人的那個男孩第一棍打下去的時候,老人喊了一句“有點痛”。但是這個男孩並沒有停下來,反而越演越烈的對著老人拳打腳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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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護法給的自信!保護了一撥撥人渣!傷害了善良的人!國家的希望,民族的未來交給這些人手裡,明天會有光明的前途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