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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號這天,前後經歷了4個月的劉強東“性侵風波”一案終於是塵埃落定了。最新情況辨明,劉強東最終被判沒有構成犯罪。後來有劉強東的律師發文表示:在事發之前兩個人雖然喝了酒,但都是清醒的狀態,而在房間裡發生的事情雙仿都是出於自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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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盧玉君

    都是成年人,還在清醒的情況下,雙方自願別人也不好說什麼,談好的價格劉不兌現人品大有問題。劉強東又是婚內出軌女留學生有違倫理,奶茶妹妹能饒恕你嗎?該案持續了4個多月的持久戰已經正式結案,劉宣告無罪。

  • 2 # 使用者62215295011

    名附其實!掩耳盜鈴!不是所有的事情都會錢能擺平!而是精英們腐化墜落後道德淪喪!缺少明知和擔當精英明天還好嗎?充其量也就是個行屍走肉!

  • 3 # 良知是最大的法律

    【或和解或應訴決定權不在強哥】

    劉強東案今天檢方宣佈不起訴決定後,根據今天媒體同時報道的劉強東案女方的發聲來看,女方已提出對檢方意見的不滿,並有訊息表示要發起民事訴訟。筆者感覺在隨後的民事訴訟中和解的可能性不大。原因如下:

    一、前期和解條件喪失。女方九月初向警方報案,警方做的是刑事立案,此間歷經三個月的調查審查,若有和解的機會,相信強哥不會非走刑事程式不可的,但事實是一直按刑事案件程式進行,說明雙方已無和解條件。

    二、是否發起民事訴訟,主動權在女方不在強哥。對強哥來說,當前的局面已是完勝,若女方就此息聲,那是強哥求之不得的,我們也會為他慶幸。若女方發起了民事訴訟,司法程式在那裡放著,強哥也只有被動應訴的份了。

    三、能不能和解在於女方提出的要求和強哥能承受的限度。女方發起民事訴訟後,雙方和解的機會依然存在。但是否能達成和解協議,在於女方提出的要求和強哥所能承受的限度。若女方提出要求不算苛刻,對強哥來說,企業的事還多著呢,花小錢買平安也是條必選之路,可以和解。但若女方提出過度的既不合法也不合情理的要求,強哥也就只有應訴到底,聽法院判決了。

    四、應訴接受法院判決結果可能會對強哥更有利。有一點對強哥還是有利的:既然此前控告的刑事案件不成立,那麼,女方隨後發起的民事訴訟中,強哥的過錯佔比也不會太大,接受法院最終判決的結果可能還是要比接受和解條件輕鬆些的。

    打官司會牽扯很多精力!還是替強哥捏一把汗的!你認為呢?

  • 4 # 淺陌風塵

    我想劉強東會更趨向於和解,但女方恐怕是不會和解的。

    檢方雖然不起訴劉強東,但並不代表劉強東就是清白的,只是認為證據不足。從女方律師的“七問”可以看出,事情並沒有那麼簡單。

    女方尋求民事賠償也許不是真正目的,因為在“七問”當中女方似乎是被架空的狀態,如果僅僅是為了錢,估計很早就談妥了,事情鬧到現在這個地步,京東也好,劉強東本人也好,其名譽上的損失所帶來的後果,孰輕孰重,誰不明白!

    現在劉強東雖然無罪,但事情還遠未結束,女方律師也表示:“她的故事將會被講述,我們代表她,不會讓的尊嚴被簡單掃地”。

  • 5 # 法重情深

    在劉強東性侵事件中,當事女孩的手段和做法,令人不敢恭維。先是控告劉強東涉嫌強姦,後經過查實純屬子虛烏有。現在據說其律師又聲稱要尋求民事賠償,這真是一計不成又生一計。

    在案件的整個過程中,可以看到劉強東頂的壓力非常之大,但是其始終沉著應對,以不變應萬變。最後終於真相大白,清者自清,濁者自濁。

    但是當事女孩仍不罷休,還要提起民事賠償訴訟,這真有一點太咄咄逼人了。

    相信劉強東也不會與其和解的,而會積極應訴的。刑事案件都沒有怕,難道一個民事賠償案件就怕了嗎?

    以劉強東的實力,應付著一個民事賠償案件,還是綽綽有餘的。並且對方起訴他,也不一定就能夠打贏官司。所以劉強東沒有什麼好畏懼的,也沒有什麼好和解的,兵來將擋水來土掩。應當積極的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才是一個男子漢的擔當,才是一個企業家的魄力。

    我認為:劉強東不僅要積極應訴、決不和解,並且可以反告當事女孩侵犯名譽權、賠償損失。

    不知道你意下如何?

  • 6 # 鶴林雨露3

    女方因各種原因指控不了劉強東,這與事情的本質並不是同一個概念,起因未必能決定結果。想證明劉強東無罪最好的辦法,可以起訴女方報假警誣告罪,追訴女方的法律責任,讓她公開賠禮道歉,讓她坐牢。

    那麼大的企業,策劃團隊居然如此弱智,整天搞些自以為聰明的白痴級小遊戲欺騙廣大網友。侮辱網友們智商結果必然付失信,人品崩潰的巨大代值,成為世界級的笑話!

    劉強東敢不敢呢?不敢還洗什麼白,只會自娛自樂,越洗越讓大家看不起這種掩耳盜鈴的小把戲,劉強東總喜歡把廣大網友當弱智。簡直又是在侮辱網友們的智商與人格! 不吸取教訓,還敢作秀玩自己這點可憐的小聰明!他的格局註定只是個開始,江山能移,本性難改!

  • 7 # 任律說法

    對於劉強東事件,雖然現在基本上已經塵埃落定,雖然形事犯罪沒有成立,但是民事賠償可能多多少少還是免不了的。至於劉強東會採用應訴還是和解,並不取決於劉強東一方,關鍵要看對方的態度以及對方是否接受和解。

    對於這一段事件,從一開始的撲朔迷離到現在的守得雲開見月明,雖然整個事件最後的結論是劉強東無罪釋放,但是關鍵是,這隻涉及到刑事案件無罪,並不代表劉強東真的跟這女孩沒有任何的關係。而且劉強東本人也承認了與女孩發生不正當關係的事實,從這個角度來說,真是應了那句話,蒼蠅不叮無縫的蛋。

    所以作為一個公眾人物,平時的一舉一動,還是要非常的謹慎的,不論這一事件是對方給你下套,還是你自己心甘情願要這樣去做,總之是你自己沒有把握好自己的尺度!這樣的放任一回,不僅給自己帶來了麻煩,也給自己的家庭和企業蒙了羞,我想這筆損失是無法用金錢金錢衡量的!

  • 8 # BLAH

    民事賠償的話,那和嫖娼有什麼區別呢?

    如果賠償了,那女的再被認定為是非法賣淫,那是不是又得告你嫖娼了?那東哥可就悲催了!

    現在這形式就是想盡早結束也結束不了的趨勢,那就堅持女方一切行為自願的原則,不給民事賠償,也不和解,就聽司法機關的處理就完了唄。

    不起訴你,不就是啥事兒沒有麼,那就別再攪和進去了,現在不是花錢‘’了事兒‘’的時候了。

  • 9 # 通海達宇

    這樣女人就是雞,只是高階雞,會設陷阱,而許多男人自認為外國中國都一樣,以為不過百十萬一炮而已,沒想到是千萬級有美國背景的洞車。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你的眼淚被誰帶走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