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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週五證監會例行釋出會中,曝光了一宗操縱股票案件,對北京護城河投資合夥人高勇操縱“精華製藥”股價作出處罰,沒收高勇違法所得8.97億元,並處以8.97億元罰款。 據悉,高勇實際控制了16個證券賬戶從事涉案交易,有一個賬戶歸“黃某明”所有,經媒體求證,這個人正是炙手可熱的明星黃曉明。 曉明多次“割韭菜” 證監會披露的案件發生於2015年1月12日至2月17日,也就是上一輪“牛市”期間,高勇透過以連續封漲停方式大筆買入精華製藥股票並抬高股價,“黃曉明”是其中的一個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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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速讀財經

    按目前法律法規,黃曉明不用賠償,雖然大家群情激憤,覺得他應該賠償。

    第一,黃曉明這個賬戶,是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借出去使用的,雖然之前出現了多次“割韭菜”的行為,但並不是他的意願,所以在操縱股票一案上,他不承擔什麼責任。

    第二,真正要承擔責任的人,是賬戶的實際管理者高勇,因為是他直接使用資金對股價進行了操縱,割了韭菜。如果你是被高勇坑了的股民,目前建議趕緊儲存證據,等待監管層調查塵埃落定後,第一時間向高勇維權、起訴和索賠。

    第三,黃曉明雖然沒有賠償責任,但胡亂借用賬戶的行為,應該受到嚴厲的懲處,舉個不恰當的例子,一個人把自家的菜刀借個了另一個人,然後另一個人拿著這把刀傷人了,你能說擁有菜刀的人一點錯兒都沒有麼?菜刀這種東西,是可以隨便借人的麼?同理,股票賬戶這麼敏感的東西,黃曉明怎麼可以隨便借給其他人管理?

  • 2 # 財智成功

    前有女版股神巴菲特小燕子趙薇,後有股市割韭菜王黃曉明,大A股真是一個神奇的地方。

    如果大街上有個凶神惡煞的壯漢大聲吆喝想砍人,要一把刀,結果有人真的遞上去一把鐮刀,那顯然遞鐮刀的人是要承擔責任的,明知要危害社會了,還助紂為虐。

    但是如果在家門口有個人和顏悅色的借一把鐮刀,說要去割韭菜,割完了還會送一些韭菜過來。那麼即使後面出事了,借出去鐮刀的人顯然也可以推的一乾二淨,片葉不沾身。

    名人自帶流量光環,走到哪裡都是目光焦點。趙薇6000萬就想撬動30億上市公司股票,結果股價暴漲後該股暴跌超過60億,無數股民被收割。

    黃曉明同樣如此,沒有好處的事情誰都不會幹。操縱股票的人為什麼會找上明星的賬戶?顯然明星賬戶更容易吸引韭菜跟風。

    此事的核心不在於黃曉明知情不知情,而在於黃曉明的賬戶在參與割韭菜的過程中到底賺了多少,是否遠遠超出了正常的炒股收益水平。賠償是無需賠償的,即使打官司也輪不到黃曉明賠償,但是如果收入超高,罰沒黃曉明炒股收益會更公平。

    相對於動輒最高60萬元的罰款標準來說,對趙薇沒有任何影響,對黃曉明同樣如此,即使證券市場禁入也無所謂,借幾個賬戶炒股又不難,只要低調點沒人去管。明星振臂一呼,想借給明星賬戶去炒股的人千千萬。

    目前的股市對於作惡者的懲罰力度遠遠不夠,作惡造假不一定被發現,發現了不一定被處罰,處罰了也不重,低廉的作惡造假成本,相當於在鼓勵作惡,這是A股跌跌不休的重要原因。

    跟風炒作是一種惡習,風險極高,黃曉明涉案事件應給予股民更多警醒,想賺錢,莫跟風。雖然絕大多數股票沒有投資價值,但是選擇歷史低點進入,長期持有優質股票,賺錢的機率才能最大化。

  • 3 # 春風O拂柳

    你帳戶裡的錢是你的吧,賺了錢分的利是你拿的吧,幾個人出錢,再找個操盤手替你們炒股,藉著資金的優勢抬高股價,剪老百姓的羊毛,你還說和你沒關係,你在侮辱大家的智商。

  • 4 # 天空中的鷹

    不少網友有不少恰到好處的比喻,如:車主借車給別人肇事了有沒有責任!身份證借詐騙犯有沒有責任!給犯罪份子提供工具有沒有責任!我認為雖然恰當但是在本朝不適用,不解釋。

  • 5 # 美麗無極限

    黃教主不認識操盤手,賺了錢也不知情,卻能夠第一時間否認操盤手操控過長生的股票! 這是拿老百姓當傻子麼? 另外,不義之財做慈善叫洗白。

    賠他幾個億看他知情不? 裝逼遭雷劈

  • 6 # 幼兒園小包同學

    這些人該抓起來,韭菜是誰想割就能割的嘛!韭菜也要分幾種,其中一種叫中國式股市塌方雪球海嘯雷暴雨閃電暴跌行情倖存股民,那些被套在高崗上站崗的先鋒軍,被嬰兒底抄到十八層地獄的拉麵軍,還有就是自認為投資的世界奧運會冠軍候選人——大力扛把子,一舉槓鈴三五載回頭白髮淚也乾的人,你們都割!這是一隻鐵到貼地板的散戶洪流,不是你們這些大鱷遊獵的天堂!我們的口號是輸了也要拉你們這些大鱷墊背。

  • 7 # 手機使用者51961102642

    他多次在法律邊緣試探,賺了很多髒錢,但是又並不違法。這是這位“商業奇才”的高明之處吧!加上他財大氣粗,手眼通天,估計不會受到什麼處罰。

  • 8 # 遊資漲停板敢死隊

    黃曉明是受高勇蠱惑利用的。當了背鍋俠!

    本人站在投資界專業人士的角度解析下黃曉明案的來龍去脈,個人判定罪魁禍首是高勇,黃曉明只是被利用,或者是大意無知。具體解讀如下。

    從事情來龍去脈來看,黃曉明賬戶由其母親管理,後其母交由高勇代客理財(很多普通老百姓並不知道證券市場有很多的規則,尤其是大資金,稍微不留意,大資金就會觸碰到這些交易限制。比如同一天不能大資金同時買入再賣出某一隻票。而小散戶此種模式叫做做T,是允許的)而高勇此人,在整個私募圈,人品是非常差圈內出了名的。以前是小散戶,後來搞了一些代客理財做遊資,再後來借Sunny私募,弄了牌照,各種財經媒體他都花錢上,買獎包裝自己。操盤時候極為猖狂不講究,經常為利益不擇手段連同行都坑,以前多次操縱市場被證監會抓到,人贓俱獲,而他猖狂的連罰款都不交,還揚言要行政訴訟。

    從此人的既往看,為了謀圖代客理財暴利,騙取利用黃曉明賬戶參與操縱是最合理的解釋。這人有一個劣行,喜歡炫耀包裝,而且極為擅長此道。我敢保證,他騙取黃曉明母親信任,偏偏不用其母親賬戶,而是要黃曉明賬戶絕對是有用心的,那就是展示給潛在的理財客戶,用名人效應包裝自己!黃曉明無形中給其操縱行為背鍋了。

    打字不易,望支援的朋友點贊。噴子還是免開尊口,不要影響大家心情。本人人格擔保非黃曉明粉絲,也非什麼水軍洗地,和黃曉明無任何利益關係。純粹站在公理正義角度分析和邏輯推理給大家參考。也歡迎炒股的朋友或者瞭解財經的朋友看看我說的有沒有道理。 支援的點贊,讓真理更廣泛的發聲!

    同時也解釋下大家普遍的質疑,很多人不相信這麼多錢黃曉明會不知情,有的說賺錢時候不出聲,出事了撇清楚關係,黃曉明肯定知道高勇違法操縱的事實。還有的說黃曉明開那麼多公司,肯定也懂操縱股票的事情,是指使高勇所為。這裡說明下,把賬戶委託給別人炒股(當事人是其母親)和出錢做生意完全是兩回事的。比如你買那些有銀監會批准的銀行理財產品,如果賺了你就賺,如果虧了,你也得認虧。假如銀行行長或基金經理犯法了,和你沒有什麼關係。 我只聽說這個基金經理會賺錢,所以我投資。黃也一樣,他有錢,不是他的罪過,人家機遇也好,運道也好,聰明也好,都是人家能力運氣賺來的。人家忙沒有時間投資,找人幫忙理財很正當。

  • 9 # R娛記

    應該賠償,不管黃曉明本人到底知不知情,賬戶是他自己的,應該負責任的。

    按照規定,本人的賬戶只能用於本人名下的一切業務,不能隨便借給別人用的,黃曉明把自己的賬戶借給別人操作,很明顯是違規的,現在出事兒了,他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就像我們平時的銀行卡能不能隨便借給別人用一樣,而且黃曉明把賬戶交給別人操作,他自己有獲利不少。

    黃曉明現在百般狡辯,極力撇清自己與這件事情的關係,說完全不知情,但是網友並不買賬。黃曉明完全是在說謊,明明割了別人韭菜,現在反倒不承認,簡直就是個無賴。

    按照常理,黃曉明的賬戶上有上億的資金在流動,他可能不過問嗎?難道他不怕出什麼事兒影響他的星途嗎?更何況他曾經說過,公司的事情他一個人負責,不讓家人插手。既然這麼關心公司的運作情況,他名下51家公司,其中有14家是投資公司,對於資金的去向和來源,他肯定都會親自過問的,不可能完全不知情的,黃曉明這樣說很明顯是在推卸責任。

    很多被割韭菜的股民,當時都是衝著黃曉明本人的名氣才去買股票的,他的賬戶也充當了割韭菜者的幫兇,現在虧損了,黃曉明應該承擔責任,對股民進行賠償。

    黃曉明作為公眾人物,應該勇於承擔自己的責任,而不應該去逃避,這樣讓他的形象大打折扣,對他以後的星途有很嚴重的影響。

  • 10 # 李思前

    當然不應該賠償 不是我的錯我賠償什麼 一碼事歸一碼事 賠了不等於說自己有責任嗎 再說了 賠給誰 賠多少? 怎麼算?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如果有寵物疾病險,大家願意給毛孩子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