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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原事催

    認為從法律的角度而言,任何人都有維護自身權益免遭無理、不法侵害的權利;

    都有在遭受到無理、不法侵害時予以反抗和自衛的自由。

    作為一個完全清醒,有著行為能力的老人應該對自己所做所為承擔事情的責任;

    應該對無理侵害他人受到對方自衛而使自己受到傷害的後果負責。

    因此,一個清醒而有行為能力的老人無理還打人時,被他人自衛所傷應該自食其果。

    從道德的角度而言,尊老愛幼是提倡的行為,但沒有要求提倡忍讓無理還打人的老人。

    若是提倡老人無禮還可以隨便打人,那麼被打之人的權利該由誰保障;

    那麼每個人年老了之後,是不是都可以不遵守法律和行為規則而為所欲為了。

    所以,認為無論是不是老人,都是平等的公民,只要是無理還打人,就應該可以還手。

    不過,介於各地法官和律師的原因,或許會有麻煩要付出很大的代價;

    也或許滿足自己有恨洩恨的願望,什麼事也不用擔心。

  • 2 # 點頭預設搖頭確定

    其實還是要看你有沒有錢,你還手了,他往地上一睡你就等著掏錢吧。雖然從法律層面上來講,你可以還手,但是還是建議你不要還手

  • 3 # 保安隊員一名

    個人認為,最好不要還手,因為風險太大了。雙方都動了手即為鬥毆,最後結果是看誰傷得重,他年齡大,所以說風險高,要考慮錢和時間的損失。你要臉皮薄沒時間擔誤,放他一馬,息事寧人。你要臉皮厚又有時間,則順勢倒地,裝嚴重受傷,及時報警,混個免費體檢機會。

  • 4 # 紅塵過客521818

    不敢和老無賴動手,他是身經百戰的老流氓,你要一忍再忍,否則你就攤上大事了,輕的勞命傷財,重則家破人亡!想平安一些要知難而退,老虎也躲瘋狗!

  • 5 # 曉凱影片剪輯

    “老人”年紀大了,特別出現憂鬱症,話都會很多,很容易動不動就因為日常生活中的小事跟別人發生口角,做為年輕人,我們有時候能讓就讓下,千萬別動手,說不定你輕輕一推,他們就直接倒下了,萬一身上就帶有病,那就攤上大事了,嚴重的可能觸犯法律,小心慎重為好,再說了沒有什麼事是化解不了的,和平年代,你說服不了老人,可以讓其他老人去說,或者利用法律來解決,如果真動手了後悔都來不及了,如果老人先動手,你可以選擇跑,然後報警。

    毆打他人,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3條的行為,涉嫌毆打他人,如果毆打六十週歲以上的老人,屬於法律規定的從重情節,依法應給予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毆打致老人輕傷或者重傷的,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上面說的還是輕的,如果老人因為你的動手,導致老人發生死亡事件,這輩子就真得完了,以己之心度人之心,多為對方考慮才是最高境界的相處之道。

  • 6 # 橘子味的茉莉

    首先排除父母,六十歲以上身體有缺陷的老年人。其他一律換回去,老吾老以及人之老,這個世界沒有誰欠誰的也沒有無風不起浪的事,但是儘量避免動手,但凡動手那就狠狠地還回去下次她再也不敢隨便對你動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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