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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是走讀和住校混合的高中,現在不允許學生在晚上放學期間出校門吃飯(不吃飯出校門也不行所以走讀生也不能回家),只能在學校食堂或者學校超市吃飯,這是一種強制消費嗎,如果是它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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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知與行文化

    這種現象的在很多高中呢是存在的。那麼他違不違法,我個人認為呢,他屬於違規不違法。主要談在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為什麼說他是違規而不違法呢?因為它限制了高中生的人身自由,違反了學生嚮往自由也可以自由就餐的規定。但是他的目的呢是為了學生的安全考慮。中國的法律也沒有規定為了學生的安全,所設定的學校封閉式管理是違法的。

    第二、在規定的時間段內不讓學生外出就餐,是為了學生的安全形度考慮。但是同時也要兼顧一下學校的伙食情況。比如飯菜口味好吃不好吃,衛生不衛生,價格是否昂貴。既然有學生願意到外面去吃飯,肯定是學校內部的餐廳,味道不好,價格比較貴,或者是不太衛生,有這些情況的出現。學校要加強學校內部餐廳的管理。要做出符合高中學生即美味又營養,而且價格比較低的這種飯菜來。

    第三、學校在招生的時候就可以對學生講清楚,我們是封閉式管理還是半封閉式管理。如果是全封閉式管理,那麼在學校裡面的衣食住行都是在學校裡面。如果我們學校實行的是半封閉式管理。那學生可能就會提出向以上的問題來。

    所以,對於學校的管理來說,到底違不違法?這個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涉及學生人格自由以及尊嚴的事情。學生應當及時向主管部門進行投訴。主管部門會嚴格按照國家法律來對其進行評定。如果違法應理應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不違法,但屬於違規的,那麼應當提出警告。這樣呢,既保證學生的安全,讓學生能夠吃到美味可口的飯菜,同時也有利於學習學校的可持續發展,這就是最理想的狀態。

  • 2 # 清風小寒

    這種做法很普遍,高中初中的學生走出校門極容易發生安全問題,有的學校還跟外出學生簽訂安全協議,規定走出校門學生要承擔全部責任。

    現在學校是怕了,全封閉管理也是被迫無奈之舉,現在學生安全是大事,不要升學率和教育質量也得要安全,而且現在自媒體時代,學生出了事,馬上全國都知道的,弄得教育部門壓力很大,這都知道的。

  • 3 # 自在人生wub

    根據問題描述,可見這所學校實行的是半封閉式管理制度。所謂半封閉式管理,就是在規定的時間段裡,實行封校管理,閒雜人等不得進入校園,學生也不得外出校門。這種管理方式具有特殊的意義。筆者從三個方面來談:

    其一、在上下班期間,車水馬龍,安全隱患很大,一般這個時段,學校會強制封校管理。因為這個時段是交通安全事故高發期,安全重於泰山!家長把孩子的監管權交給了學校,學校就要對學生的安全負責。這麼多學生的人身安全問題,實行封校式管理,是最恰當、高效的管理方式。

    其二、學生的飲食安全,也是人身安全,在飯點實施封閉式管理,也是學校常用的招式。尤其是校外的各類流動飲食攤點,食材、配料和衛生都無法保證的情況下,學校是不敢放學生出校門就餐的。不出事變罷了,一旦出了食品安全事故,學校難辭其咎,也承擔不起這個責任;當然學生在學校餐廳吃飯,出了任何食品安全事故,學校都會負全責。

    其三、特定時段封閉式管理,還有助於有效預防學生的網路沉迷和用眼衛生。不少中學生是有網癮的,晚上放學後,一旦放出去,不少缺乏自我約束力的學生,會自覺不自覺地流連網咖,無法自持,甚至可能會通宵達旦的上網玩遊戲。這樣既容易沉迷網路遊戲,失去學習興趣,耽誤學業;又會對視力和身心造成極大傷害,不利於健康成長。

    至於封校期間,學生在學校食堂和超市的消費行為,有沒有被強制消費,涉及不涉及消費侵權違法違規問題。我們應當這樣理解,這種商業行為是一種雙贏模式,一方面食堂和超市為學生提供了便利服務,另一方面也從學生的消費中獲取了利潤;算是一種特殊的商業運營,學生的消費是自願的,商家也沒有製假售假和哄抬物價沒,更沒有被強迫消費,因而不存在違法違規問題。

    對於餐廳和超市的承包商,同教育主管領導及校領導之間,有沒有利益貓膩,這些負能量的東西,不是我們這裡討論的範疇。我們只說這種封閉式管理模式,對於廣大學生來講,只有好處,沒有壞處。廣大家長們也是極力肯定和支援的,如若不信,回家問下父母就清楚了!

  • 4 # 語文線上

    提出問題,應該交代清楚,我很不能理解“2點到10點放學期間”是什麼意思,因為我從來也沒有見過這麼奇葩的放學時間。感覺這應該是熬夜打遊戲然後睡過頭的節奏!

    但我拋卻時間觀念,還是能夠明白你問得的問題的主旨,學校放學以後,不讓學生校外就餐違法嗎?

    我先送你一句話:違你特麼的頭!你這個用地溝油做飯的糟老頭子。壞的很!

    我覺得學校做的很好!這樣有助於孩子的安全!一個是食品安全,另一個是人身安全!

    我今天是凌晨一點到家的,也就是剛剛到家兩個小時不到。這已經是第二個天了。因為我陪著孩子在醫院輸液,剛打完!她急性腸炎,就是吃了不潔的外賣所致!

    我一直愧疚不已,平時很忙,孩子想吃牛排,她一直很喜歡吃牛排,我就給孩子點了一個外賣。牛排送來的時候,看起來很好,有雞蛋有蔬菜,還贈送了一罐可樂!

    結果就出事了,吃了以後第二天上吐下瀉!

    到醫院檢查,醫生說以後別給孩子點外賣,還是在家做著吃比較好!

    我想說,外面的東西看起來很好,實則不知道用什麼材料。食品安全令人擔憂。對於上學的學生來說,一旦吃壞肚子,耽誤了學習不說,自己還遭罪!

    有人說,學校不讓學生外出吃飯,這違不違法?那麼我想問,學校規定八點到校上課,違不違法?是不是也限制了你玩遊戲的自由?

    每個學校都有規定,這些規定是從學生安全和學習方面考慮的,是有益於學生健康發展的!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證!別總是把學校和教師想歪了!

  • 5 # 小胖0007

    如果學校飯菜質量尚可,價格公道的話。我站在學校這邊。

    從規範管理的角度,從不分散學習注意力的角度看,在校辦食堂吃挺好的。如果全部放開的話,很多學生會叫外賣或者到校園周邊的小飯店、路邊攤去吃飯。這些地方的食品衛生不能保證,校園秩序也受影響。

    至於違不違法不應該是你該關心的事情,趕緊把主要精力放到學習上吧。

  • 6 # 三水三心

    題主提出這個問題的核心,應該是學校藉助於管理權力,強制學生在校消費,然後牟取利益。不知道,我這個分析是否正確。

    首先,不準學生外出就餐,強制學生在校就餐,與《反壟斷法》相牴觸。

    壟斷,意味著獨佔,是市場經濟的大敵。學校內部的食堂,一般來說(公辦),都是由學校自主經營,從市場競爭的角度,這就是“一個市場上只有一個經營者”,完全符合壟斷的定義。

    而為了促進自由競爭的情況下,進而促使企業最大限度地挖掘潛力,不斷創新、改善管理及改進工藝以不斷地降低成本,減少開支,使自身在競爭中取得優勢,從而爭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和企業的快速發展,國家頒佈實施了《反壟斷法》。《反壟斷法》第八條規定,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不得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

    據此,我們完全可以認定,學校的這種行為,就是一種壟斷經營行為,也是一種涉嫌違法的行為!

    其次,學校基於管理的需要,實施有利於學生身心發展的管理措施,不適用於《反壟斷法》

    那麼,學校為什麼要求學生不能隨意出校,在外就餐呢?

    1.為了學生安全。

    我們知道,學生中途離開學校,完全可能產生安全隱患,學校此舉,是為了避免學生出現安全事故。

    前些年,有學校出現過學生外出就餐,發生交通事故的案例。

    2.為了學生健康

    另外,不少學校外面,密佈著無證經營的小攤販和流動攤販,其食品的質量和衛生狀況,都非常堪憂,所以,學校不準學生外出就餐,是出於保護學生身體健康的目的。

    3.便於管理,提高學習

    在學校食堂就餐,還可以節約時間,便於學校的管理,讓學生利用有限的時間,進行學習。我們知道,高中的學習生活,是非常緊張的,基本上可以說是分秒必爭,學生外出就餐,必然耽誤較多時間。

    我們知道,餐飲的利潤率是相對比較高的,餐飲從業者,一般都是為了賺取較高的利潤,而學校的食堂,只需要承擔工人工資和原材料費用,是不能產生利潤的。但如果學校食堂餐飲價格,明顯高於市場,那麼,就違反了相關的規定。

    如果出現這種情況,家長完全可以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物價部門舉報。

    總之,學校不準學生出校門就餐,只能在學校就餐,看似一種壟斷經營行為,其實是一種“一切為了學生”的管理理念的落地。

  • 7 # 福建晉賢律師事務所

    題主你好,看了很多人的回答,但是都沒有從法律的角度上解讀,而學校不準學生外出就餐,雖然是為了學生好,但是從法律的角度上來說,也的確違法了。而這個問題,其實我們可以從兩個個不同層面來分析,一個是法律層面,一個是學校的管理層面:

    1、從法律層面

    學校不準學生外出就餐,違反了兩條法律,其一就是人身自由權:

    人身自由權,是指公民在法律範圍內有獨立為行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剝奪、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體的自由權利。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碼、最基本的權利,是公民參加各種社會活動和享受其他權利的先決條件。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進行行動和思維、不受約束、控制或妨礙的人格權。

    法律規定,每一個公民都有自己的獨立行為而不受干涉,高中生也是公民,依法享有人身自由權,放學後屬於自由時間,想到哪裡吃飯,吃不吃飯,都是學生的自由。在題目中描述到,即使不吃飯也不能出校門,這就有點異常了,今天生病,或者心情不好,不想吃了還不行?

    而另一條法律則是《反壟斷法》:

    《反壟斷法》第八條規定,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不得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

    規定學生必須去食堂吃飯,完全符合《反壟斷法》中說明的情況。但是,學校不比其他的市場,也不比其他的公共場所,有些規定看似違反了法律,但其實從另外一些方面看來,又是合理的。

    2、從學校管理層面

    一群學生,不是一個學生,學生也不是大人,即使是大人有時候也很難溝通。為了方便學生的管理,這樣的規定有以下幾個好處:

    (1)學生的出行安全。現在的學校大多都是要求有晚自習的,而下午下課,到晚自習開始,有些學生如果自己回家吃飯,那麼在路上的安全,就沒有保障,萬一出了問題,找誰?

    (2)學生的飲食安全。如果對學生的飲食不加管理,學生就會出去吃外面的餐飲店,有些餐飲店是正規的,有些則是無證的,用的食材也是不放心的,萬一學生吃了食物中毒咋辦?

    (3)減少校外安全隱患。反過來想,如果學生不限制在校內就餐,學校周邊必然會有很多餐飲店盛行,餐飲店多了,店員就多了,有很多都是其他外來務工人員,有些很守本份,工作認真,但是可能有些看到高中女生就起了不法企圖,安全沒有保障。

    所以,如果學校的某些規定,讓你覺得違法了,你可以舉報的。但是舉報之前,也要先想想是否自己的行為,對得起學校,畢竟學校都是為了學生好。

  • 8 # 暮之春

    今天討論學校休息時間不讓學生出校門是違法行為,明天學生休息時間因去校外吃飯得了病,又要說學校沒有盡到管理責任,學校要向家長賠禮道歉,賠償學生醫藥費和精神損失費。天天這樣反來複去的瞎鬧騰早晚把學校的管理制制都搞亂,同時也就搞亂了中小學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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