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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禹見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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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天行健20181221
開發商為了促進銷售,會額外加入渠道促進銷售。一般3-10萬之間,各地各樓盤都不一樣。自然這些費用是由買房者買單的,往往不算入房款內,那麼如何讓消費者願意買單呢,很簡單,不如3萬充抵5萬優惠,不交這筆錢,就享受不到5萬優惠。自然這5萬的優惠要從之前的房款中加上去。這時你無論是透過渠道介紹去的售樓部還是自己去售樓部,這個渠道費都是要交的。因為只有渠道與售樓部政策一致,渠道才能玩下去。不然即使渠道客戶也會透過非渠道途徑成交。那現在區別就在於直接去售樓部置業顧問提成是很少的,不會拿自己的提成給你去返點。到是渠道為了賺錢,費用很優厚,為了成交是會願意返點的,有些不良渠道甚至透過返點,將非渠道客戶引誘客戶成為渠道客戶。
這個問題,牽扯買房子時的市場狀態問題。比如:1.在賣方市場壟斷時,找代理商,根本沒有用。因為開發商不需要代理。代理商甚至為了拿到好的房源,自己都加價。
2.在普通賣方市場時,比較合適,因為可以確保買到合適房子。價格可能比自己買貴一點,但拿到好房源,可以迅速讓房產增值,才是最重要的。
3.在買賣雙方力量與市場相對平衡時期,開發商給渠道的利潤與折扣比較高,和渠道合作卻得的房產價格比較合適。
4.在相對買房市場時,一定要找渠道,而且要多方找渠道。貨比三家,看看哪個級別低,買哪個。
5.在完全買房市場時,開發商會對個人優惠力度足夠大!渠道說的再好聽,也沒有意義。因為房子銷售與購買,開發商可以給直接客戶足夠大的讓利!而且,購買房子也不用著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