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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uizgf31262

    1.書寫識別符號時,忽略了大小寫字母的區別。main(){int a=5;printf("%d",A);}編譯程式把a和A認為是兩個不同的變數名,而顯示出錯資訊。C認為大寫字母和小寫字母是兩個不同的字元。習慣上,符號常量名用大寫,變數名用小寫表示,以增加可讀性。

    2.忽略了變數的型別,進行了不合法的運算。main(){float a,b;printf("%d",a%b);}%是求餘運算,得到a/b的整餘數。整型變數a和b可以進行求餘運算,而實型變數則不允許進行“求餘”運算。

    3.將字元常量與字串常量混淆。char c;c="a";在這裡就混淆了字元常量與字串常量,字元常量是由一對單引號括起來的單個字元,字串常量是一對雙引號括起來的字元序列。C規定以“\”作字串結束標誌,它是由系統自動加上的,所以字串“a”實際上包含兩個字元:‘a"和‘\",而把它賦給一個字元變數是不行的。

    4.忽略了“=”與“==”的區別。在許多高階語言中,用“=”符號作為關係運算符“等於”。如在BASIC程式中可以寫if (a=3) then …但C語言中,“=”是賦值運算子,“==”是關係運算符。如:if (a==3) a=b;前者是進行比較,a是否和3相等,後者表示如果a和3相等,把b值賦給a。由於習慣問題,初學者往往會犯這樣的錯誤。

    5.忘記加分號。分號是C語句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語句末尾必須有分號。a=1b=2編譯時,編譯程式在“a=1”後面沒發現分號,就把下一行“b=2”也作為上一行語句的一部分,這就會出現語法錯誤。改錯時,有時在被指出有錯的一行中未發現錯誤,就需要看一下上一行是否漏掉了分號。{ z=x+y;t=z/100;printf("%f",t);}對於複合語句來說,最後一個語句中最後的分號不能忽略不寫(這是和PASCAL不同的)。

    6.多加分號。對於一個複合語句,如:{ z=x+y;t=z/100;printf("%f",t);};複合語句的花括號後不應再加分號,否則將會畫蛇添足。又如:if (a%3==0);I++;本是如果3整除a,則I加1。但由於if (a%3==0)後多加了分號,則if語句到此結束,程式將執行I++語句,不論3是否整除a,I都將自動加1。再如:for (I=0;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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