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路的,這問題回答冷清,說幾句供大家參考。
題主的意思可能是:被打傷後第三天才去醫院診治,以後還能做傷情鑑定嗎?要注意什麼?
其實,被人打傷後何時去醫院診治,這個問題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也不好強行規定。打架產生的傷害有兩大類,一類是外傷,還有一類是內傷。有時造成的內傷或其他沒有明顯特徵的隱形傷害後果,當時別人看不出來,甚至傷者自己也沒有明顯感覺。比如身體受外力比較重、鈍性暴力,頭部外傷致腦損傷;腹部傷致肝、脾破裂、腸破裂穿孔;骨盆骨折致腎輸尿管破裂;胸部傷致肺損傷、氣胸等等。當時可能看起來並不嚴重,稍後或甚至有的幾天後傷情才持續惡化,出現休克和意識障礙等。
首先,儘可能現場或儘早報警。時間拖得過長報警可能會產生“傷原”爭議,比如一方說自己的傷是某天被某人打的;另一方稱不是自己打的,是他自己摔傷的,是在其他地方被別人打的,甚至說是原發性疾病……如果及時報警,一般警方都會拍攝傷情照片或影片,也會及時展開調查進行證據固定,避免出現案後取證難和“傷原”爭議的情況。
其次,保管好病歷等資料。傷情鑑定主要依據以下資料:一是警方委託傷情時的案情說明;二是受傷時的照片、影片;三是醫院的病歷資料(如:入院記錄,出院記錄,出院小結,病歷本,診斷證明書,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後的X片、CT及診斷報告等)。上述三方面的資料應當妥善保管,缺失主要資料會對鑑定結論產生影響。
第三,儲存好相關票據。傷害賠償主要指: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與之相關的票據是後期如協商、調解、和解賠償或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賠償的主要依據。
第四,尊重法醫意見。傷情鑑定是確定受害人被傷害的程度,即確定其機體組織結構的破壞、功能障礙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響和損害程度的過程。它主要看傷害部位遺留的問題對傷者今後工作、生活的影響程度。因此有些傷情無法當即進行,通常法醫驗傷鑑定是在傷情治療終結或基本終結時進行,不能想當然操之過急。
過路的,這問題回答冷清,說幾句供大家參考。
題主的意思可能是:被打傷後第三天才去醫院診治,以後還能做傷情鑑定嗎?要注意什麼?
第一個問題:能做傷情鑑定其實,被人打傷後何時去醫院診治,這個問題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也不好強行規定。打架產生的傷害有兩大類,一類是外傷,還有一類是內傷。有時造成的內傷或其他沒有明顯特徵的隱形傷害後果,當時別人看不出來,甚至傷者自己也沒有明顯感覺。比如身體受外力比較重、鈍性暴力,頭部外傷致腦損傷;腹部傷致肝、脾破裂、腸破裂穿孔;骨盆骨折致腎輸尿管破裂;胸部傷致肺損傷、氣胸等等。當時可能看起來並不嚴重,稍後或甚至有的幾天後傷情才持續惡化,出現休克和意識障礙等。
第二個問題:注意事項首先,儘可能現場或儘早報警。時間拖得過長報警可能會產生“傷原”爭議,比如一方說自己的傷是某天被某人打的;另一方稱不是自己打的,是他自己摔傷的,是在其他地方被別人打的,甚至說是原發性疾病……如果及時報警,一般警方都會拍攝傷情照片或影片,也會及時展開調查進行證據固定,避免出現案後取證難和“傷原”爭議的情況。
其次,保管好病歷等資料。傷情鑑定主要依據以下資料:一是警方委託傷情時的案情說明;二是受傷時的照片、影片;三是醫院的病歷資料(如:入院記錄,出院記錄,出院小結,病歷本,診斷證明書,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後的X片、CT及診斷報告等)。上述三方面的資料應當妥善保管,缺失主要資料會對鑑定結論產生影響。
第三,儲存好相關票據。傷害賠償主要指: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與之相關的票據是後期如協商、調解、和解賠償或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賠償的主要依據。
第四,尊重法醫意見。傷情鑑定是確定受害人被傷害的程度,即確定其機體組織結構的破壞、功能障礙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響和損害程度的過程。它主要看傷害部位遺留的問題對傷者今後工作、生活的影響程度。因此有些傷情無法當即進行,通常法醫驗傷鑑定是在傷情治療終結或基本終結時進行,不能想當然操之過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