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麥兜的碟雞飯

    其實見與不見,如果意義不大,不如不見。

    如果意義重大,十多年了,何為意義重大?

    許多美好記憶,只有存在腦海中才不會過期,一旦觸碰現實,難以避免傷己及人。

    希望她能明白,為何歷年來我只會出現在同學集體聚會中,而不會單獨出現在她面前。

    你曾經是我的摯愛,在我的記憶裡,你永遠不會褪色。

  • 2 # 使用者西貝

    不會去的。這麼多年了,各自有了家庭,幾乎不聯絡,在心底早已把他當做一個認識的人而已。如果只是聯絡感情,那見面又有何意義呢?感情早已不在,當時沒能在一起,說明各自無緣。當初喜歡,只是那個階段的懵懂愛情。多年不見,彼此的性格愛好會發生很大改變,彼此世界觀,人生觀會不同,所以,對待事情的看法也就不同。生活環境不同,導致彼此觀念不同,所以,就算見了面,也沒有了話題,反而會有點尷尬。之所以對初戀保持懷念,是因為還保有最初的愛戀和思念,在心底還留有當初在一起時美好。殊不知,時過境遷,物是人非,自己在變,對方也在變,你會發現,彼此早已不是當初的彼此了。所以,就有了“人生若只如初見,何事秋風悲畫扇”的感慨。

  • 3 # bqyj巧合的相遇

    去,等些時間,我還去找他的,我就是挖地三尺也給他挖出來,給他暴打,出我這麼多年所受的委屈,憋屈,那是他拋棄我們,虧欠我,愧疚我的,他就得捱打,並且還給他送進牢房坐牢房20年,才解我心頭之恨,實話,他是壞人,他缺德淪喪,缺失教養,缺失人品,缺良知,[發怒][發怒][發怒][刀][刀][刀][炸彈][炸彈][炸彈],對壞人不能心軟,

  • 4 # 冷梅1218

    會去的。和老公一起去。我有個初戀一直在心裡掛著,還常常夢見,醒了心裡還有點小激動。幾十年過去了,我們聯絡上了,兩個家庭見了個面。從那以後我做夢就不再夢見了。因為所有的思念都在見面時釋放了,哈哈

  • 5 # EdwardWang1984

    保持人和人交往的準則就好了。你倆都單身,就當朋友見。你如果不單身,帶上你另一半,如果另一半表示不願意,就不見,也不要聯絡。你單身她不單身,邀請她另一半一起,如果她不願意,就不要見,以後也不要跟她聯絡。

    不要曖昧,傷人傷己。

  • 6 # 笨耕牛

    有時間,有心情就去看看吧。如果你已經結婚了,就要徵求你另一半的意見,千萬不能藏著。多帶一個人去會安全很多。

    千萬要記住,私人借貸是不合法的。有錢千萬要存入銀行,讓初戀去向銀行借。如果銀行不借,你就用銀行不借的理由回絕他(她),不用不好意思的!

    可以十多年都不見的絕對不是你的菜,最好遠離不要見!祝你幸福快樂!

  • 7 # 長嘆一生

    不會去的!已經物是人非事事休,幹嘛還要去自尋煩惱。就像楊絳先生的小說《玉人》。

    郝志傑,一位勤奮的教書匠。在邁入上有老下有小、感受到生活壓力的時候,突然覺得“找不到歸宿、尋不到出路的彷徨苦悶”。寂寞中憶起年輕時“無憂無慮的歲月,似有如無的情意”,便寫了首詩“玉人”來緬懷。不巧被賢惠能幹又現實的太太田曉發現,從此“玉人”便成了夫妻間的“芥蒂”。郝志傑從耐心的解釋說明、到不予理睬、再到自衛進攻、直至最後的暗地長吁。太太田曉也從最初的難過、到慢慢地生硬冷淡、再到不再鬥氣只盡本分。於是“玉人”在倆人之間“越長越大,一切非現實的想望,都成了“玉人”;一切不滿現狀的情緒,都是為了“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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