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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黑兔子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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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悟空說史
從後世的分析來看,林則徐採取的“海水侵化法”可能是當時最好銷燬鴉片的方法了!
1936年6月,林則徐在廣東虎門公開銷燬了兩百三十七萬斤鴉片,為了將鴉片全部蒐集到,林則徐也勒令當時的煙商全部交出鴉片,並強制簽訂“永不再賣”的協議。
在這個“收煙”的過程中,林則徐也受到了很多的阻力,一開始就是煙商的不服從,但林則徐也以“鴉片一日未絕,本大臣一日不還”的態度最終使“收煙”工作順利展開。
但其實,一開始林則徐計劃的銷燬地點並不在虎門,而是在北京城,因為當時的清朝受到鴉片的毒害太深,已經達到了不銷燬就亡國的地步,所以林則徐想的是將鴉片運回北京城在皇帝的見證下銷燬,以展現禁菸行動的決心和國威。
但後來沒有運回京城銷燬的原因也很簡單,林則徐將鴉片都收走了,那些煙商也會千方百計的“拿回”自己的東西,而廣東與京城路途遙遠,又有那麼多的“貨物”走長途難免會被“調換”於是最終選擇了就地銷燬鴉片。
說起來銷燬鴉片,現代人也做出過一件讓人啼笑皆非的事情,也可以從這件事情中看出林則徐他們當時的考慮是多麼的周到!
事情發生的地點是印尼雅加達,當時的雅加達警方為了展現自己禁毒的成果,也為了警告不法分子,於是選擇了在警察局的門口將繳獲的三點三噸大麻焚燒!在場的警員也都佩戴了防毒面具,但搞笑的一幕也發生了。
因為對風向的把握不定,再加上並沒有提前通知當地居民,於是焚燒大麻所攜帶的煙霧,就飄向了城內,雅加達居民大多出現了頭疼,頭暈,甚至幻覺等不良反應。
那麼三點三噸的大麻都這樣子了,那麼持續了二十三天累計銷燬237萬斤等於1185噸的虎門銷煙如果採取焚燒的方式,雖然是省事了,但影響也是巨大的,先不說風向了,就已當時沒有防毒面具的條件,可能只有“癮君子”才會樂意去做這樣的事情吧!
而除了煙霧危害之外,還有一個就是鴉片這個東西焚燒對於它還是有不少殘留的,如果使用焚燒法,那麼當林則徐走後,也難免有人會“刨地三尺”將鴉片重新的熬煉出來,如果這樣的話“虎門銷煙”就是一個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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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秋的夏天很熱
林則徐銷燬毒品的意義不是為了禁堵.而是把販毒的途徑從外華人和華人的手裡奪到政府的手裡.林則徐只是銷燬毒品.而不是禁止毒品.國外大量的鴉片運送到國內.產生的經濟效益非常多.使國內的鴉片價格收到打壓.國內的政府眼紅是肯定的.我不知道這樣一個人成了禁毒英雄.是歷史的悲哀.還是中華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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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生命軌跡的靠譜
銷燬鴉片最直接簡單的辦法就是焚燒,但是對於大量的鴉片來說就存在隱患。
一是銷燬不徹底,用傳統的焚燒法會使得鴉片中毒物(有害生物鹼)滲入土地之中,如果在焚燒後有人強行挖土提取,仍然可以保留其中一部分鴉片。以當時抽大煙之人的秉性來看,斷絕鴉片,簡直是要了他們的命。因此,事後大批癮君子強行挖土提取藥片,肯定不可避免。如此看來,使用焚燒法,達不到銷燬鴉片的目的。
二是焚燒毒及百姓,重達237萬斤的鴉片所產生的煙霧會影響到虎門無數無故的百姓。2015年,印度尼西亞雅加達警方在警局門口焚燒3.3噸大麻。雖然在場的警察都戴了防毒面具,但他們卻並沒有通知當地居民。事後,大麻燃燒產生的煙霧瀰漫全城,當地居民紛紛出現了頭疼、頭暈、甚至產生幻覺等現象!
所以焚燒的辦法不可取,而林則徐的辦法則更有遠見性!
所謂“海水浸化法”,就是在海灘上挖兩個大池子,用石頭打底,四周則釘上木板。接著再挖一條水溝,用來引流鹽水。士兵們將鴉片割成小塊,然後放入池中,並用鹽水浸泡。等半日之後,再將生石灰加入其中。生石灰遇到水後,會產生劇烈的化學反應,而鴉片也跟著被溶解了。在這個過程中,士兵拿根棒子不停地攪拌,這樣鴉片才會銷燬得更加乾淨。而等到退潮之時,池水全送入大海,而大池子也用清水來沖刷。這樣一來就消除的非常徹底了,同時也不影響周圍的百姓,而且,銷煙時間持續時間長,對當地的菸民、煙商產生了巨大的震懾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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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青雲style
雖然說用火燒的方法十分的快速,但也產生了很多的弊端。一是銷燬的不徹底,還會有大量的鴉片會殘留在土地裡。二是燒燬的話會產生大量的鴉片毒煙,這個煙會害死很多虎門老百姓。所以說用海水浸泡會徹底將這些鴉片給銷燬了,這也是林則徐的聰明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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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小奔說史
1839年,林則徐奉旨在虎門集中銷燬收繳的鴉片。從6月3日至6月25日,總共23天的時間內,銷燬鴉片19,187箱和2119袋,總重量2,3767881134689,254斤。
林則徐銷燬鴉片的辦法是所謂的“海水浸泡法”,他本人在奏摺上寫道:
茲再四酌商,莫若於海灘高處,挑挖兩池,輪流浸化……其浸化之法,先由溝道車水入池,撒鹽成滷。所有箱內煙土,遂個切成四辮,投入滷中,泡浸半日,再將整塊燒透石灰紛紛拋下,頃刻便如湯沸,不爨自燃……俟至退潮時侯,啟放涵洞,隨浪送出大洋,並用清水刷滌池底,不任涓滴留餘。
意思就是在海邊人工挑挖一個縱橫各15丈(46米)大池,並在底部鋪上石板,同時在池子的四周釘上木板,防止鴉片液滲漏進池壁。池子完工後,再開挖一條通向池子的水溝。
銷燬鴉片前後一共三步:
第一步:將鹽水倒入池中,接著,用刀把煙土割成四瓣,投入鹽水,泡浸半日。
第二步:再投入石灰,因為石灰遇水便沸,煙土溶解。兵丁民夫用木耙一刻不停在池中搞拌,確保煙土完全溶入水中。
第三步:大海退潮時,把池水送出,並用清水洗刷池底,不留涓滴。
虎門銷煙是中國近代史上一個重大事件,不少人在回放這段歷史的時候,會自然而然產生一個疑問:海水銷煙這麼麻煩,為何不用一把大火燒燬?
古人真的不如今人聰明?
查閱史料,可以發現,林則徐此前在別的地方禁菸,曾經多次用過傳統的火燒之法,即所謂的“桐油燒化”法。
據《林則徐全集》中記載,1837年至1839年林則徐任職湖廣總督期間,曾經在奏摺和日記中,四次具體記錄了銷燬鴉片的方法,綜合起來看,基本上都是“桐油燒化”法,即:
“其繳到之煙土煙膏,眼同在城文武,加用桐油立時燒化,投灰江河”。
那麼,是什麼原因促成了林則徐轉變了從火燒到水煮的銷煙思路呢?
我們知道,鴉片是從罌粟的蒴果裡所提取的汁液加工而成:每年6至8月份,當美麗的罌粟花瓣凋落後,如雞蛋般的橢圓形蒴果挺立在枝頭,便是製造鴉片的材料。
當果皮仍為綠色或稍現黃色時,雖尚未成熟,但乳汁中嗎啡含量最高。此時用利刃淺割果皮,使得白色乳汁滲出,不久在空氣中變化成棕色,並逐漸凝固成粘稠狀物,即為生鴉片。
明代甘肅總督王璽在《醫林集要》裡提到了罌粟提取鴉片的技術:“罌粟花花謝後三五日,午後於殼上用大針刺開外面青皮十餘處,次日早津出,以竹刀刮在瓷器中,陰乾,每用小豆大一粒……”
名醫李挺在《醫學入門》裡也提到:“鴉片一名阿芙蓉,即罌粟花未開時,用針刺十數孔,其津自出……”。
生鴉片呈褐色或黑色,有刺激性氣味——陳舊的尿味,味很苦。
17世紀初,蘇門答臘人發明了吸食熟鴉片的方法,即:將提取的鴉片漿汁煮熟,再濾掉殘渣,製成丸子或者與菸草混和成丸,放在竹管裡就火吸食。
熟鴉片就是生鴉片經過燒煮和發酵後,製成條狀、板片狀或塊狀;其表面光滑柔軟,有油膩感,呈棕色或金黃色,通常包裝在薄布或塑膠紙中。
關於鴉片的吸食方法:將熟鴉片在火上烤炊軟後,塞進煙槍的煙鍋裡,翻轉煙鍋對準火苗,吸食燃燒產生的煙。
吸毒者吸食時,熟鴉片可發出強烈的香甜氣味。
這種吸食鴉片的辦法在明朝末年傳入中國的東南沿海地區,到了乾隆年間,竹管吸食鴉片即煙槍吸食鴉片,在中國已經流行開了。
知道這個原理後,我們就會明白林則徐之所以不用火燒,而改用海水浸泡,主要是出於兩個原因考慮:
一、鴉片的吸食方式就是火燒,因此林則徐如果用火燒鴉片,那就和萬民同吸沒什麼區別了。即便如此,用海水銷煙仍然會發出極其難聞的氣味:“腥臭上騰,不可向邇,各員繞池巡視,無不掩鼻攢眉,大小文武先後患病者十有餘員”。
二、“煙土拌桐油焚燬法”看上去轟轟烈烈,但熟鴉片本身就不懼火,焚燒之後的膏餘卻會滲入地中,吸毒者掘地取土,仍得十之二三。
關於這個擔憂,林則徐在奏摺〈銷化煙土已將及半折〉 中說道 :
“至銷燬之方,亦復熟籌屢試。向來用火燒化,伴以桐油,其法未嘗不善。第訪聞焚過之後,必有殘膏餘瀝,糝入地中,積慣熬煎之人,竟能掘地取之,十得二三,是流毒仍難盡絕。臣等廣諮博採,知鴉最忌者二物,一曰鹽滷,二曰石灰”。
也就是說,焚燒鴉片之後會有“十得二三”的“殘膏餘瀝”,會給不法之徒用來重新銷售食用。
所以,林則徐多方訪查並且試驗後,決心採用“海水浸化法”。原理就是海水含有大量NaCl,煙土被鹽水浸泡後是降低了穩定性,生石灰遇水產生大量熱,使煙土快速溶解,最後排到海中徹底銷燬。
當時,在廣東的外華人很多不信華人可以把鴉片全部銷燬。林則徐於是讓外華人進入銷煙現場,實地觀看銷煙方法。
事後,傳教士裨治文在任職的《中國叢報》中記述:
我們已經反覆檢查銷化過程的一部分,他們在整個工作進行時的細心和忠實的程度,遠遠超過我們的預料,我不能想象再有任何事情會比執行這項任務更加忠實的了。
然而,無論多麼細緻的銷煙辦法,無論外華人多麼誇讚,並不能阻止英華人武力威脅下帶來的鴉片貿易合法化。
所以,鴉片問題的癥結所在,還在於大清朝腐敗落後的體制和貧困凋零的綜合國力。
這才是百年中國積貧積弱的悲哀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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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本草百曉生
1839年6月3日,廣東虎門的海灘上,升起一股股濃煙,隨即傳來難聞的惡臭。本來林則徐想把這19187箱的鴉片押送京師,當著文武百官的面,一同銷燬。但考慮到路途遙遠,運送不便,只得在當地禁燬。
清政府禁菸,早在雍正時期就已有先例:那時流入中國的鴉片每年有二百箱;到了1800年,嘉慶年間,鴉片突然猛增加四千多箱子。嘉慶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重申朝廷禁菸的法令。
當時間移到1821年,道光時期,這年是外商輸入中國鴉片最多的一年,達到了五千多箱。為什麼鴉片越禁越多!
朝廷雖嚴令禁菸,但地方官員常常打著禁菸的口號,向來華的外商索取重金作為“保護費”。當時上至總督,下至胥吏沒有不視鴉片為致富之源!
鴉片破壞家庭幸福,影響國家治安,更為重要的是威脅國家經濟安全。清朝時,中國實行銀本位的貨幣政策,紋銀是當時流通的主要貨幣。洋人來華,要帶銀兩才能販賣所需的絲茶。後來他們發現,煙土在中國比紋銀更受歡迎,於是紛紛在貨船上走私鴉片。如此以來,導致中國的白銀大量外流,按鴻臚寺卿黃爵滋的說法:自道光三年至十一年(1823-1831),歲漏銀一千七八百萬兩;自十一年至十四年(1831-1834),歲漏銀二千餘萬兩...
白銀外漏日益嚴重,道光召集大臣們商議對策。太常寺少卿許乃濟建議朝廷要放開禁令:鼓勵百姓多種鴉片,以貨易貨,會上未能對禁菸令達成共識,直到1836年10月份,京城內有王公因吸食鴉片而被罰除官職與俸祿。道光終於下定決心讓湖廣總督林則徐處理禁菸事務,並委派總督鄧廷楨從旁協助。
1839年3月10日,欽差大臣林則徐正式抵達廣州,在經過數月的摸底排查,他將蒐集來的總重量2376254斤的鴉片當眾銷燬,本來他打算放把火一了白了,但當地胥吏告訴他:前幾次官員就是這樣禁菸的。但發現,許多癮君子等官兵走後,在燒鴉片的地方,將殘存在地上的鴉片重新收集起來。更有甚者,有不法毒販,甚至將收集來的鴉片再摻在新包裝的鴉片中,然後賣給吸毒者。
經過一番慎重考慮,林則徐要求在虎門海灘挖二個水池,水池前設涵洞,水池後通水溝,先將海水由溝引入水池,再灑鹽其中,把鴉片紛紛倒入水池,最後倒入石灰,頓時冒起陣陣白煙,等潮水一衝,鴉片殘渣先在涵洞彙集,然後隨洋流一同沉入大海,可說是涓滴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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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銷燬不徹底,火燒可能會導致鴉片中的有毒物質(有害生物磷)滲入土地,而且,萬一有人偷偷挖土提取,還是會有可能保留一部分鴉片;其次,焚燒荼毒百姓,吸食鴉片主要就是靠焚燒鴉片之後煙霧進入體內,所以若是直接焚燒,那這二百多萬斤的鴉片產生的煙霧不知道又會殘害多少虎門百姓。而且,一下子焚燒這麼多鴉片,全城煙霧瀰漫當地百姓該如何正常生活,只怕是要都中毒了,都會染上鴉片的毒癮。可是“海水浸化法”,鴉片會被生石灰和水產生的化學反應溶解,所以,就這樣來看,林則徐這方法雖然耗時耗力但是卻能起到真正的銷燬鴉片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