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雲知

    因為,現在每個人都有手機,一個人想讓你找到她,你又怎麼會找不到呢?

    你們之間發生了什麼,是否已經結婚,我們都不得而知,但就你所說的情況,我覺得應有如下幾種可能:

    一、她和你在一起十年,你沒有給他一個名分,她也看不到希望,所以就不辭而別了!

    二、她找到了比你更適合她的人,所以不辭而別,也不想再讓你找到她!

    三、她和你在一起十年,沒有看到你在事業上有什麼起色,至少沒有達到她想要的,即便是你傾盡所有,但她已灰心,不想再這樣陪在你身邊,自己尋找自己想要的生活去了!

    四、她患了重病不想讓你知道,所以不辭而別,而這種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

    在一起十年,你能讓她不辭而別,證明她已對你死心,你即便是找到她也是無濟於事,還是放手吧!

  • 2 # 甜甜聊情感

    女人的一生中有幾個十年?她把她最美好的十年都給了你,而你卻不能給她一個家,給她一個名分。她等了十年等不來你的一個承諾。於是心灰意冷決定離開你。

    你要知道,女人最輸不起的就是時間,世間哪有那麼多的愛情長跑。突然消失,很大的可能是她遇到了那個可以給她一個家的男人,結婚去了。

    正常戀愛的安全時間是兩到三年,這幾年時間足夠你們瞭解彼此和培養感情基礎了,談了三年,該結婚的也結婚了,該分手的也分手了。研究表明,談了三年戀愛沒結婚的,最後也是分手的居多,能走到最後的少之又少(當然,同學戀除外)。能堅持五年的都很少,理智的人都不會為一個沒結果的人耗費自己太多的時間的。一個男人若真的愛你,一定不會讓你等太久,一個女人如果愛你,也不會拒絕你的求婚。包括我的戀愛觀也是,最多三年,三年後,要麼結婚,要麼分手。

    另外,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說,男人是很傻的,為一個沒結果的女人付出自己所有的積蓄。談了十年,有沒有結婚的可能你自己心裡沒個底嗎?從這點上看,不會識人。還有,從人生規劃上來看,也是失敗的,如果你們的戀愛是奔著結婚去的,就該對未來有所規劃,存錢是必須的,而你花了個精光,你說你拿什麼來結婚,結婚後拿什麼來過日子?女人離開你可能是在你身上已經看不到未來了。

    婚姻中,如果結婚十年以上包含十年,因男人問題離婚的男方是要給女方贍養費的,所以我覺得,她跟了你十年,花光你錢也是不過分的。造成這個結果的原因始終在於你,怨不得別人。相信,如果這個女人不想跟你結婚,也不會跟了你十年,是你把她“逼”走了,因為她想要的你一直不願意給。

    很多人說只要兩個人真心相愛就可以了,同居跟夫妻沒有任何區別,證不過是一種形式罷了,有與沒有有什麼區別,有什麼關係?我想說,這區別可大了,領證之前,雙方有的只是權利,對彼此不存在任何義務,也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領證之後,你們就是合法夫妻,是受法律保護的,是有夫妻義務的。

    像你這樣,花光你積蓄你又能怎樣,都是你自願的,自認倒黴吧。十年時間,不管對於男人還是女人,都是傷不起的,談了十年,落了個人財兩空,你說你要重新開始談何容易?

    最後告誡戀愛中的年輕人,千萬不要步他的後塵,放聰明點,理性的戀愛!

  • 3 # 大力牛魔王

    這找和不找?要視事情況而論,不能簡單下結論。。。首先,要看你和她是個什麼關係?如果是夫妻?妻子失蹤了,不報案,不尋找,說不過去。所以,必須找。。。如果是同居女友?當然,也是必須找的,必須摸清真實狀況。。。第三種是情人關係。這種情況,最好是去女方父母家,瞭解到女方是躲起來不想見你?還是失蹤了?如果是失蹤,依然要去派出所。去派出所不是為了挽留對方,而是要撇清女方如果有什麼不測,有可能給你帶來的法律後果。。。下來,再說說女方事實上不是失蹤,而是有意逃離你。這種狀況,也分兩種處理方案。一,對情人或同居女友,就不要找了。因為一個普通男人,很難挽留住一顆變心的女人。二,妻子。則一定必須找,因為你和她存在法律關係。說難聽點話,真是妻子已然變心,你們也必須在見面後心平氣和把這問題解決。。。現在,還有一個關鍵問題,即你還惦記著你近年為其所花錢財,想討回來。聽老牛給你說句話,算了。如果是正常生活開銷,很難要回來的。就是打官司,最終結果也多是不了了之。。。當然,如果是她離家出走,拐走你所有積蓄,且數額巨大,則是另一回事。。。如果不是夫妻關係,且女方未曾失蹤,只是躲到一個她不想讓你找到的地方。我建議,事情到此就嘎然而止。。。下來,你必須幹什麼?從你提問中,得知你最少應該30出頭。多賺錢。除此之外,你別無選擇,因為你身無分文,生活還要繼續。。。下來,就是再遇真愛,還要牽涉經濟。結婚要不要買房?女方家要不要彩禮?。。。

  • 4 #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有一個女人跟了你十年,兩個五年計劃的時間,與你同床共眠,如膠似漆,極盡人間快樂,也把你的收入消費殆盡。

    現在,你沒有錢了,她的甜言蜜語沒有了。最後卻連冷冰冰的話也沒有了,直接玩起了失蹤,找不到人了。

    要說不是,原因還是在自己。就是被女人的漂亮迷糊的神魂顛倒,也不致於和她連個結婚證都想不起來扯吧。如果她和你扯了結婚證,那就走到天涯海角,她也會回來,跟你商量離婚的。如果你們連證都沒有,那就屬於非法同居。只要她不樂意和你在一起了,撥腳走人即可,與你也就毫無瓜葛了。

    現在你要找他,別說找不到她了,就是找到了,你又能怎麼樣呢?把她綁回來嗎,那可屬於犯罪的。你讓她包陪損失嗎?她陪你吃住睡,這些又怎麼算呢!

    這種人就別找了,找回來她的人,找不回她的心。也就當掏錢買個教訓吧。

  • 5 # 平安幸福148194761

    你找到她幹什麼?你如果愛她,就應不找她,讓她下一個十年再花光另一個男人做錢,過她想要的自由自在的生活就好。

  • 6 # 1562313

    這種女人太可恨。可以透過報案等法律通徑解決。她太無情,咱也無需有義,最終她會受到應有懲罰,多行不義畢自斃。

  • 7 # 一蝶詠

    我們小巷裡有個矮個兒男人,一米六的個頭,黑面板小眼睛,長得也不咋地。但他常常穿的整整齊齊,皮鞋也擦的鋥亮;髮型總是燙成一排排的波浪,像是搓衣板似的,大家就叫他“搓板子”。好多人都覺得他找不到物件,可他說:“我要結婚的話,就要找一個漂亮女人!”

    背地裡大家都取笑他:“癩蛤蟆想吃天鵝肉”呢!那些年“搓板子”做服裝生意,手頭也有點兒錢,很快就找了一個漂亮女人結婚了。那女人一米七的個頭,兩頰還有兩個梨渦,大家都有點兒忿忿不平:“搓板子”多矮呀!怎麼就心想事成,想漂亮女人就來了漂亮女人!

    不久後,他們有了一個可愛的女兒。到女兒十歲的時候,那漂亮女人忽然找不見了。“搓板子”難過了幾天,就又找了一個漂亮女人,也生了一個女兒。好像是有遺傳似的,到小女兒三歲那年,二老婆也消失的無影無蹤了。大女兒這時都十五歲了,長得亭亭玉立比她媽還漂亮,她說:“爸,你找的兩個媽都走了,丟人現眼的很!再找媽來,我就離家出走!”

    “搓板子”失去了老婆,可不想再失去寶貝的女兒。他橫下心來專心培育兩個女兒,讓他們學鋼琴提琴,各門學科都找專人一對一的輔導。後來大女兒在國外學服裝設計,在那裡和一個華裔結婚了。至到小女兒考上大學,他覺得孤單寂寞連個說話的人都沒有,就想再找個伴兒。

    他問大女兒說:“你和妹妹都離開家了,我想找個伴,不會再丟臉吧!”大女兒在電話裡笑著說:“爸,你還揪著我的小辮哪!找一個過日子的吧,別再又離家出走了!”“搓板子”說:“閨女放心吧,天仙咱留不住,就找個守家的吧!”後來他找了一個二婚的女人,長相也普普通通,但很會操持家務,日子過的和和睦睦。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戀愛分手後,你會把對方完全忘記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