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相親碰到一位離異女士。30歲和我年齡相當!我是新婚…因為種種原因她負債10多萬,男方家裡全款房,她表示房子的問題她不在乎。如果手裡沒有足夠的現金,就談不下去了。
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7275744178836
-
2 # 潘律師說家事
女,30歲,離異。這幾個關鍵詞說明這女人活得現實了。
房子是男方的婚前財產,有沒有不在意,在意手頭有沒有大把現金。因為房子與自己無關,錢,蹭起來容易些。
挺好的,對自己的要求非常清晰。達不到要求,不要說結婚,連談都不談,不浪費彼此的時間,比婚前只講愛,婚後需要講錢了發現不是自己想要的那盤菜,再去鬧到雞飛狗跳,好太多。
對於如此明確而現實的女子,男方如果硬體具備(有足夠的現金),是否談下去,看你自己。這樣坦蕩現實的女子,娶來家,不一定差,特別是不一定比那些風花雪月差。
比如,在她生日時,你發個紅包,她有可能就會很知足,而換了另一個,說不定會要求你帶她來一次熱氣球旅行。
另外,女人也不要只看男人手頭有沒有錢,他有沒有錢是一回事,有錢願不願意給你花,又是一回事。特別是人家手頭的現金也是婚前的,完全可以隔離起來。我剛辦的一個案子,查財產查到男方名下一張一百萬的存摺,可,人家是婚前的,結婚五年,這筆錢愣是一動沒動,連本帶利,與你無關。
這就是婚姻財富管理方面的問題了。現金資產,確實存在婚後容易混同的問題。但話說回來,真正相親相愛的一家人,彼此都是彼此的,物質共享也就順理成章。
對方婚前的房子就與你無關嗎?你可以住不?不住的話出租來的錢,你可以花不?
心大一點,世界就會大。
婚姻也一樣。
反正結婚後,不論誰的房子,男人總會解決住的地方。若手上現金少,那就能揮霍的少。現金多,那夠揮霍的就多,日子相對舒服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