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法是四則運算之一。
已知兩個因數的積與其中一個因數,求另一個因數的運算,叫做除法。
兩個數相除又叫做兩個數的比。
若ab=c(b≠0),用積數c和因數b來求另一個因數a的運算就是除法,寫作c÷b,讀作c除以b(或b除c)。其中,c叫做被除數,b叫做除數,運算的結果a叫做商。
如在10÷5中,被除數為10,除數為5,商為2。
在代數式的書寫中,也可以將a÷b簡單寫作分數形式a/b。
大部分的非英語語言中,c/b還可寫成c :b。英語中冒號的用法請參照比例。
除法法則:
除數是幾位,先看被除數的前幾位,前幾位不夠除,多看一位,除到哪位,商就寫在哪位上面,不夠商一,0佔位。餘數要比除數小,如果商是小數,商的小數點要和被除數的小數點對齊;如果除數是小數,要化成除數是整數的除法再計算。
商不變性質: 被除數和除數同時乘或除以一個非零自然數,商既不變。
定義
整數A能被整數B整除,A叫作B的倍數,B就叫做A的因數或約數,
(在自然數的範圍內)例:6÷2=3 ,1、2、3和6就是6的因數。
6的因數有:1和6,2和3。 10的因數有:1和10,2和5。
15的因數有:1和15,3和5。
公式
①被除數÷除數=商 例:8÷2=4
②被除數÷商=除數 例:8÷2=4 → 8÷4=2
還有一種情況:有餘數
④被除數÷除數=商......(六點)餘數(不大於除數)
⑤除數×商+餘數=被除數
除法口訣表如下圖:
除法是四則運算之一。
已知兩個因數的積與其中一個因數,求另一個因數的運算,叫做除法。
兩個數相除又叫做兩個數的比。
若ab=c(b≠0),用積數c和因數b來求另一個因數a的運算就是除法,寫作c÷b,讀作c除以b(或b除c)。其中,c叫做被除數,b叫做除數,運算的結果a叫做商。
如在10÷5中,被除數為10,除數為5,商為2。
在代數式的書寫中,也可以將a÷b簡單寫作分數形式a/b。
大部分的非英語語言中,c/b還可寫成c :b。英語中冒號的用法請參照比例。
除法法則:
除數是幾位,先看被除數的前幾位,前幾位不夠除,多看一位,除到哪位,商就寫在哪位上面,不夠商一,0佔位。餘數要比除數小,如果商是小數,商的小數點要和被除數的小數點對齊;如果除數是小數,要化成除數是整數的除法再計算。
商不變性質: 被除數和除數同時乘或除以一個非零自然數,商既不變。
定義
整數A能被整數B整除,A叫作B的倍數,B就叫做A的因數或約數,
(在自然數的範圍內)例:6÷2=3 ,1、2、3和6就是6的因數。
6的因數有:1和6,2和3。 10的因數有:1和10,2和5。
15的因數有:1和15,3和5。
公式
①被除數÷除數=商 例:8÷2=4
②被除數÷商=除數 例:8÷2=4 → 8÷4=2
還有一種情況:有餘數
④被除數÷除數=商......(六點)餘數(不大於除數)
⑤除數×商+餘數=被除數
除法口訣表如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