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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觀眾生上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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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淡定30806
關鍵不是愛不愛的問題,主要是沒有性的結晶,結婚生孩子為婚姻紐帶,這是所謂"愛"的和基石。
你倆都四十多了,結婚三年就又整離婚,這也太輕兆。未婚之前緊結婚,結婚之後又覺得不合適而又要離婚。莫不是又有了外遇吧。據可俈調查,人在沒有外稻草的時候,婚姻多是本份的,與愛不愛沒有多大關係,都會按部就班地結合在一起,過常人平淡的日常生活。
如果覺得沒孩子婚姻太無聊,男人也太不浪漫。自己身體生育也絕對沒問題,那麼就趕緊離婚,再去找一個你愛的男人,去生個娃兒吧。不過這事也沒加麼容易的。
最好不要都把不愛對方作為藉口而輕易離婚。象你這都四十多了,再婚更不是簡單的玩家家。還請善特這段婚姻,要個娃兒過正經光景吧。畢竟他還愛你。
如定要離,夫妻分居一年以上,沒有了事實婚姻,感情缺實破裂,無可挽回法院可判決。如訴婚一年後,縱丈夫不願,法律生效也可自動離婚成立,法院判決離婚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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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老蔣閒言
謝謝邀請;我十分同情你的苦悶和糾結,據你的內容介紹,你和老公都是40開外的人了,你們的結合完全就是因為年歲都大了,認識半年以後就匆匆忙忙的裸婚,經過近距離的生活,才發現對方的性格不對,於是你產生了厭惡的情緒,見著對方就煩,對對方的愛已經蕩然無存。
你動過多次要起訴離婚的念頭,但都在老公的苦苦哀求下,看著他可憐,憐憫他你下不了這個決心。你老公也說的很對,眼看一大把年紀,就要步入老年了,有個伴,總比沒有一個伴強。三年來他並沒有嫌棄你,不能生孩子。看來你老公是個要過日子,而不懂得愛的人。
面對沒有愛情的婚姻,你和老公做著同床異夢,他對你沒有吸引力,躺在床上的就如同兩具殭屍,失去了靈魂,失去了生命,再要硬捆綁在一起生活的話,完全就失去了婚姻存在的意義。
就如你說的,你不願意餘生和一個你不喜歡的人天天生活在一起,寧願孤獨終老也不想和他過了。要結束在精神上的折磨,你只能硬起心腸,拋棄對他的一切憐憫,堅定自己的思想向法院提出離婚,就沒有解脫不了的痛苦,還你一個輕鬆自由身。
從現在起,你可以和他分開過日子,在經濟上和肉體上,不履行夫妻義務,徹底斷絕與他的一切聯絡。同時,將他訴訟到法院要求離婚。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是以調解為主,再加上你老公不同意,法院肯定會維持婚姻。半年後你還可以再一次將老公訴訟到法院,強烈要求離婚。再次訴訟離婚,法院就會認為感情徹底破裂,依法會判決離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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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嘮悟聊齋
看了你的提問,以及情況簡述。這真是件遺憾的事情啊。你不喜歡他,卻又會同情他的可憐。並且還是拼命想要離婚。人真的很自相矛盾。如果你是如此的想要離婚才能夠遂願。你可以先彼此分居。並且透過訴訟要求與男方離婚。根據婚姻法律,夫妻分居兩年以上後,可以作為雙方感情以及破裂的判離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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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木易觀察
你這種情況透過法律解決的渠道是通的,但婚姻不是買賣,不是針對兩個物件,是針對兩個活生生、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結合有後果,分離也有後果,所以我不主張輕易訴至法律。我想你老公如果不是五毒具全的無懶,不願意離婚應該有他的理由,兩個人應該坐下來好好溝通,拿出談戀愛時的那種勁頭,彼此要把問題說清楚。如果你沒有其他願因,或對他的否定態度沒有達到百分之百,就不能輕易決定離婚,要給對方以迴旋餘地和改進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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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北海小潘
如果真的想離婚,不會離不掉的,兩人已沒有同居生活,已經沒有感情,去法院申請離婚,但不會馬上批覆下來,法院會給你們半年時間調整複合,如果兩人半年之後又去申請,就有可能得判離了。
離婚真的要慎重考慮,為自己也為了孩子,不到萬不得已,千萬別走這一步,想開點,能過下去儘量不離,別一時衝動將來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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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俺是徐老三
這是一個很難回答的問題,偏袒任何一方,都會使對方受到傷害。
象你聽說,你們的結合也不是那種閃電式婚姻,是在認識半年後結的婚,婚後又共同生活了三年多了。並且你又有不能生育的生理缺陷,你的老公並沒因此而嫌棄你,反而是你對老公失去感情,不愛他了。
看來你的老公是個很任性的人。他不相信你已經不愛他了,因為他對你的愛始終沒有改變。他還固執地認為只要他愛你,你就會愛他。他以為愛是對等的,有付出就會有回報。你老公的說法也對,你們都塊步入老年了,離婚後的情況能如你所願嗎?你說你寧願孤獨終老也不想和他繼續過日子。我認為這隻表明了你和老公離婚的決心,你是不會讓自己孤獨終老的。
綜上,與其這樣在沒有歡樂,沒有愛的環境中生活下去,倒不如快刀斬亂麻,儘快使自己得到精神上的解脫。你唯一的辦法也只有去法院起訴離婚。
在此我也規勸一下你的老公,別再執迷不悟,要想得開,放得下。離婚是痛苦,不離婚你幸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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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阿瞞現世
這個丈夫太痴情了,這種痴情是愚痴,對方能提出一次,就已經證明她已經考慮醞釀很久了,提出多次那就意味著這個婚離已經是註定的了,只是時間問題,我奉勸丈夫趁早,趁輕。當斷不斷必留後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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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2015603
女人就是這樣嫁給誰都後悔,你再找一個還離婚,不信走著瞧。人無完人,你不喜歡他,當初為什麼喜歡?估計是以為他很有錢,婚後發現被騙了吧。離婚真正的理由都不說出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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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山路十八灣
我認為特別噁心的就是勸人不離婚的話。都是成年人了,夫妻關係好,誰想離婚。既然提出問題了,那就是過不下去了。結婚後最熟悉的陌生人,想想都可怕,把人當擺設,多殘酷。起訴離婚吧。現在多自由,可以換個城市生活,離開吧
我和老公認識不到半年就結婚了,是裸婚,晚婚,雙方都是第一次結婚,婚後半年開始,我發覺我不喜歡他的性格,我也不愛他了,我常常提離婚,可是他很固執,就是不同意離婚,他認為結了婚就不可以離婚,我想去法院單方申請離婚,但每次看到他可憐兮兮的求我不要離婚,我心軟了就沒去法院,但這樣做我委屈了我自己,我和老公各自四十多歲了,現在結婚三年多了,沒有小孩,雙方都沒出軌,他也不介意我生不出小孩,他說我和他都快步入老年了,不用離婚了,但我覺得就是因為快步入老年了,我可不想在餘生天天和一個我不喜歡的人過日子,我寧願孤獨終老也不想和他過。我明明白白的告訴他我不愛他,不想和他繼續過日子,他不相信,他認為他愛我,我就會愛他,他喜歡我的性格我就喜歡他的性格,為什麼他會這樣?我怎樣才能讓他同意離婚?
回覆列表
如果你是去意已決,只有一種方式,就是起訴離婚。
1、直接起訴離婚。這種情況第一次起訴不會叛離。需要判決生效六個月後第二次起訴。一般第二次起訴會判決離婚。
2、分居,分居兩年後起訴離婚。法院會直接判決離婚。
這種情況協商是沒有用的,如果你已經想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如果你已經確定不會回頭。就直接做吧,拖著沒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