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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商業狐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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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坆蘭桉
在去年年末的時候,決定進一家電子廠,本來一切很順利,開始也很開心,後來發現,自己並不是很喜歡自己的同事,他們應該也不怎麼喜歡我,所以在年末聚餐的時候,就我一個人,不知道,然後就,有一點失落吧!但是後來又覺得畢竟我才進去不久,所以也沒有多大關係,也許因為只有我一個人分在那裡的關係,有時候總是會忽略我吧!然後呆了一段時間之後,漸漸的也差不多,習慣了,我就盡力幹好我自己的,有一次那個臺子出現了一點問題,然後當時就我一個人在上夜班,我就去做了一點其他的,然後第二天,的時候,就有人給我留言,強調了我,我具體該做什麼?這個時候我就在想,為什麼有的人只看結果?不會看到過程,也許過程並,不是他們想的那麼簡單。雖然,在那裡待了兩個月,快樂時光總是短暫的,也讓我在那裡學到了一些東西,學到了一些,成長路上必須要經歷的東西,也許我還不能完全確定我的方向但是大概知道了心中所想,所以說,如果在一個地方待著不開心就努力讓自己開心,如果實在做不到那這條路就是錯的,換條路也許會好一點
2017年4月我從武漢來到某三線城市,如今已一年多了。前不久,我剛從一家公司離職,這是我來這個城市後第二次炒掉自己的老闆。
我看慣了多種勵志文,也嘗過了各式毒雞湯,以至於麻木。我混跡過職場,創過業,在面對僱傭關係不平等時,顯得有些行事乖戾。
我沒有解釋我提出離職的具體原因,但公司對於我離職原因的揣測,一度上升到了陰謀論,令人驚訝。
真相往往不重要,但卻很簡單。
我喜歡用產品思維來考慮問題,根據行為(Behaviour)=動力(Motivation)+能力(Ability)+觸發器(Trigger),那麼我的離職行為的觸發器應該是多樣的。譬如:
我與總經理談好的待遇沒有在合同中體現,與實際不一致,使我質疑了公司領導的契約精神;工作流程、管理模式的混亂,以及違背勞動法的某些現象,使我不再認可這家公司的企業文化;刻意模糊生活與工作的界限、聘請體制內教師擔任管理顧問、制定沒有可執行性的KPI績效指標……等等,我想不到創業公司在花樣作死的道路上還有這麼多玩法。有很多同事或朋友認為這些問題都不是什麼大事,但我對待這樣的事情卻十分嚴肅。僱傭關係的平等是一切合作的基礎,是雙方獲得與付出的“三八線”,神聖不容侵犯。
畢竟,薪水只是公司付費購買員工一個月22天,每天8小時的工作時間和精力。哪怕再多貢獻一秒鐘或一個idea,也是價值溢位,是需要補差價的。
創業就像一場“大逃殺”遊戲,九十九死一生。每一位創始人都希望企業能活得長久,走得長遠,成為最後“吃雞”的勝利者。
可如今,很多公司經營一旦出現問題,領導反而會把目光投射在任正非鼎力推崇的狼性文化上,希望透過這種象徵野性和拼搏的“精神加持”,激勵團隊,創造業績。
甚至在很多中小微企業眼中,狼性文化已經和華為幾乎劃上了等號,成了華為成功的必然性的“標籤”。華為越成功,中小微企業就會越發成為狼性文化的衛道者。
熟不知,轉嫁注意力的後果,是亟待解決的問題惡化成黑洞。而且,當這種文化在錯誤的土壤內生長髮育,它就像根植在這片土壤上的癌細胞,當症狀爆發時,已經是晚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