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產品,支援七天無理由退換,有一個前置條件,不能影響商家二次銷售。不同品類有不同定義。但是一般大體歸類來說,有包裝難以復原,產品難易還原,數量減少,隨著時間導致的明顯價值損失等。所以,使用過的手機應該是不能七天無理由。
除非有客觀上質量問題,按質量問題退貨。當時實際操作中,就存在很多比例很小,但是絕對數量很大的,第一種叫挑毛病,主觀大於客觀硬往質量問題上靠。第二種,蓄意破壞偽造質量問題。少數人的這類行為,其實是增加了所有人的購買成本了。另外,我一貫不主張過分的擴大消費者的附加服務,因為本質上是增加所有人的交易成本。
對此我舉一個簡單的例子,運費險這個東西,最初大多數是買家自己買,後來大多數是賣家送。保險的實質是拿小錢規避個體不能承受的大風險,而保險的經營運作是消耗資源的負和遊戲,本身並不創造任何價值。保險公司是需要盈利的。把運費險套進這個語境,花三五毛的小錢規避一個十幾塊個人不能承受的大風險!!!很有違和感對吧。
表面上消費者退換無憂了,實際上賣家每單都得給平臺付幾毛錢。這個錢不管是轉嫁給消費者,還是賣家被剪羊毛,實際上是推高交易成本,交易雙方都受害。但是賣家為了生意,買家為了安心,都追捧這個東西。
但是,個體的理智,在群體的盲目洪流中,顯得毫無意義。平臺表面上是既作惡又得利,實際上平臺之間相互也有競爭,最終為了收買客戶,大家都會陷入群體性的弱智行為當中。
任何產品,支援七天無理由退換,有一個前置條件,不能影響商家二次銷售。不同品類有不同定義。但是一般大體歸類來說,有包裝難以復原,產品難易還原,數量減少,隨著時間導致的明顯價值損失等。所以,使用過的手機應該是不能七天無理由。
除非有客觀上質量問題,按質量問題退貨。當時實際操作中,就存在很多比例很小,但是絕對數量很大的,第一種叫挑毛病,主觀大於客觀硬往質量問題上靠。第二種,蓄意破壞偽造質量問題。少數人的這類行為,其實是增加了所有人的購買成本了。另外,我一貫不主張過分的擴大消費者的附加服務,因為本質上是增加所有人的交易成本。
對此我舉一個簡單的例子,運費險這個東西,最初大多數是買家自己買,後來大多數是賣家送。保險的實質是拿小錢規避個體不能承受的大風險,而保險的經營運作是消耗資源的負和遊戲,本身並不創造任何價值。保險公司是需要盈利的。把運費險套進這個語境,花三五毛的小錢規避一個十幾塊個人不能承受的大風險!!!很有違和感對吧。
表面上消費者退換無憂了,實際上賣家每單都得給平臺付幾毛錢。這個錢不管是轉嫁給消費者,還是賣家被剪羊毛,實際上是推高交易成本,交易雙方都受害。但是賣家為了生意,買家為了安心,都追捧這個東西。
但是,個體的理智,在群體的盲目洪流中,顯得毫無意義。平臺表面上是既作惡又得利,實際上平臺之間相互也有競爭,最終為了收買客戶,大家都會陷入群體性的弱智行為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