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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我來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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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張言吉金融溫州房產
這樣計算也是可以的,只是價格會不會有什麼變化。如果取消了公攤面積,按照實際使用面積交易,如果把價格也高上去了,總價跟以前一樣高。等於沒有取消一樣。購買的人並沒有真正受益到取消公攤面積交易從中體會到好處!如果按照實際使用面積交易,交易價格肯定會高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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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消防後生
取消公攤面積的目的我來說幾點,看有人明白沒?
1:為房產稅做準備。2:給開發商一定的權利降價銷售(目的是將所剩不多的剛需引流到新房買賣)。3:鎖死二手房買賣,防止二手房房東套現離場。。。至於為什麼非得精裝,那是因為未來新房供大於求,可以很方便快捷的將新房轉到租賃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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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55493711371
政府的商品房政策是穩房價,不可能因商品房計算去除公攤面積而降房價。室內建築面積計算房價,或交易計稅,只是明白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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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喬維芸
共商共建共享,按商品房計算,除去公攤面積,按標準室內建築面積和計算房價或者當面交易互聯計核,明白合理,消費管理制度,確保民生有效權益的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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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小鑫的中介生活
房屋總價:很多人認為按套內面積交易,會節約公攤費用。大家自己算比帳就會明白,按一棟18層,出去一樓剩下17層,一層三戶,公攤按18%來算(18%算少的了),一棟樓被購房者公攤了1000多平方的公攤面積,一個小區20棟樓房,那就是20000平方的公攤,按10000元一平方來算2個億,你們認為開發商可能捨棄這2億的利潤嘛?而且有的樓盤賺的還沒有公攤面積的錢多,2個億的公攤面積攤到每戶差不多就是提1700-2000元一平方的價格。羊毛出在羊身上。
物業費:對於物業費來說,它稍微提點價格就好了,說實話,不要想著交低物業費能享受好物業待遇,我們自己都知道回報和付出不成正比的時候離職,人家物業沒有高工資能給業主請來好保安,保潔嘛?
二手房:全中國每年交易那麼多二手房,按套內使用面積交易,對於出售的人來說無非就是漲價,不要想著人真會那麼傻,誰會接受自己直接虧損20%以上出售,寧願爛手裡。最後還不是買房者買單。
銀行:真按套內面積交易,那那些還在按揭抵押的人,不得玩了銀行按使用面積評估,還在按揭抵押的人不得在補最少20%上去,那斷供不得成千上萬的增加。
公攤面積突然的取消,不一定是好事,我們不能把事情想得太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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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蠶豆青青
一~最近有很多人在問,取消公攤按實際面積計算,房價是否會上漲,這裡一併回答,不會。不是說單價不會改變,而是房屋的總價不會因為計算方式的改變而上漲。在有些城市,一直在按建築面積銷售按套內面積簽約這樣的情況,並不是說房價上漲了,而是計價的方式不一樣而已。
二~房價的上漲和供求關係、金融政策、信貸關係、政府調控政策、拆遷情況、區域地理規劃等多方面有關,和公攤面積關係不大。
三~公攤面積的取消對房地產行業會有較大的影響,要引起行業內部的高度重視,那些不顧客戶感覺把公攤做到25%至50%的,房價在同市場會競爭不過其他樓盤,最近看到兩個專案的規劃設計都存在這樣的問題,最終開發商可能會因為公攤大建築面積成本高而盈利能力弱。
四~那樣關注客戶體驗,將公攤合理分配給顧客獨立使用的專案可能存在兩種極端,一是顧客認為實際面積小而產生抗性,二是因為公攤部分給客戶獨立使用而增加附加值而更加令到客戶容易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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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老張拙見
住建部新規住宅按套內使用面積交易,首先這個還是徵求意見稿,具體執行不執行還需要不確定,具體全國執行也需要時間,目前重慶住宅交易是按套內面積。那如果住宅按套內使用面積交易,對房地產有什麼影響呢?
我們先明白幾個基礎事實,建築面積等於套內面積加公攤面積,公攤面積主要包括公共的大廳,樓梯,過道,牆體面積等。房屋產權按建築面積算,新房二手房都是按建築面積交易。開發企業在拿地的時候,每塊地都有用地指標,容積率明確,地塊的總建築面積是確定的,通常都是隻能少不能多。房子成本主要包括地價,建築成本,稅費,開發管理費用,間接費用,財務成本費用等。
那對於新開發的專案,對房地產影響就是設計端的改變了。通常情況下,不管是按建築面積算還是按套內面積算,開發公司都會盡可能的去控制公攤,因為市場上通常都是公攤控制不好,將會成為客戶抗性,影響專案銷售,一當銷售不出去,專案也就沒法正常修建和運作了。再加上按套內算,那公攤控制將會成為設計重點考慮的因素,保障基本必要公攤情況下,可能會盡可能把公攤消化掉,這樣在不漲房價的情況下,才有可能實現不虧本。個人覺得這樣,反而會成為阻礙房地產進步一個障礙,束手束腳,限制太多。另外基於不虧本開發現實,還完全有可能推高表面上成交單價,讓房價上漲。
那對於房地產購房客戶來說,是不是公攤越小就越好,實際情況,絕對不是。相對而言,在合理公攤範圍,公攤越小對於客戶居家品質來說越不好。我們購房是綜合的,購買不單是自己那套房子,還包括房子外的公共建築和社群環境,配套等。公攤小,肯定公共的大廳,過道,樓梯,電梯等很小,對於人的空間需求來說,空間越小舒適性就越差,品質相對就越低。這和我們購房要求品質,改善居家環境是相悖的,不是絕對的好事情。
對於是按建築面積交易還是按套內面積交易,老張個人的看法,不管是開發企業還是購房客戶來說,根本核心的問題不是按那種面積計算,開發企業要得是能銷售,能有利潤,而客戶要得是好品質的房子,花錢少使用盡可能多的房子。而房子公攤是必不可少一部分,那核心還是規範公攤計算,保障客戶權益,改進設計方式,最佳化產品,實現客戶和開發企業的共贏。而不是對立,開發要增加公攤面積,客戶要沒有公攤,這樣往往都失敗,都不能達到自身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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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道寧致遠
公攤面積,一直困擾著許許多多買房的人,原本房價就高,再加上公攤,那就要多出不少額外的錢,最重要的是,公攤的部分空間,其實是共有的,不是屬於自家的,所以這錢花起來就有點冤枉的感覺。
公攤面積引熱議
最近,關於公攤面積的訊息刷屏了,2月18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官方網站釋出《關於<城鄉給水工程專案規範>等38項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全文強制性工程建設規範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在這38項強制性工程建設規範中,有一份全文3.1萬字的《住宅專案規範(徵求意見稿)》特別引人注目,因為其中第二部分2.4.6條指出,“住宅建築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
“住宅建築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
這話什麼意思呢?就說是,住宅建築交易不包括公攤面積了。
這是多少人夢寐以求了許多年的事情啊,於是一時間許多人喜大普奔,當然也有不少人覺得,羊毛出在羊身上,該是你的怎麼也跑不了。
不論如何,能取消公攤面積確實是一件好事。但是,公攤面積真的要開始取消了嗎?
先別激動,事情沒有那麼簡單。
事情沒那麼簡單
你看,這個徵求意見稿,其實徵求的只是對一項工程建設標準規範的意見,未來約束的也是工程建設行為,約束物件是建設單位,跟我們其實沒多大關係。
我們再來看住建部官網掛出的檔案:
檔案中明確表明了,《住宅專案規範》徵求意見稿本身只是一個工程設計規範,工程規範是開展工程建設活動的“底線”要求,具有“技術法規”性質,在中國工程建設標準規範體系中位於頂層。所以說,這份徵求意見稿通篇都是在講工程規範的,而非關於商品房交易的規範,更談不上法律。
因此,公攤面積要不要取消,什麼時候取消,真的還是未知數。
公攤面積有多坑
“公攤面積”這個銷售概念源自香港,脫胎於香港20世紀50年代“賣樓花(期房)”的售樓模式,2013年起香港轉向以套內面積計價的銷售模式。
在中國現行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中,規定的是商品房銷售可以按套(單元)計價,也可以按套內建築面積或者建築面積計價。而目前的購房合同中,大多數情況是開發商前期宣傳以建築面積來計價,簽訂合同時,又基本上按照套內面積來計價,所以,其實房子的總價實際上是不變的,並且這種計算方式的改變,也和《住宅專案規範》中“住宅建築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的這條要求其實也並沒有衝突。
話雖如此,但依然給人一種我這錢白花了的感覺。
因為,公攤面積真的很坑!
在中國大部分省市,目前購買的房屋面積包括兩個部分:即:套內面積+公攤面積。依據《房產測量規範》可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即公攤面積為:
1. 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電(樓)梯前廳、樓梯間、電梯井、電梯機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變(配)電室、值班警衛室等,以及為整幢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物業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為該建築服務的專用裝置用房;
2. 每套與公用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及外牆(包括山牆),為牆體面積水面投影面積的一半。
這就意味著:你花更多的錢,其實能得到的實際面積並沒有那麼大,甚至縮水不少。
比如說,你花錢買了一套180平方米的房子,但實際上你的實際面積只有120㎡,多出的那60㎡就是公攤面積,這多出了一個房間的空間,又不是屬於你自家的,但是錢還得花,不過畢竟是公共設施,對你也有好處,花點錢就花吧。
但是,中國並沒有出臺規定,公攤面積的上限是多大,這就有了很大的發揮空間,不少開發商把公攤面積做大,而且公攤區域也沒有劃分標準,開發商又可以隨意劃分,甚至公攤面積還被拿來私自盈利,這對購房者來說就很不公平了。
公攤面積的矛盾
不過,如果真的取消公攤了,就一定全是好處嗎?
恐怕不好說。俗話說得好,羊毛出在羊身上,沒有了這部分的收入,肯定會在其他方面提高一點價格,興許房價還會漲一點呢,這麼可觀的盈利點,哪有開發商會輕易放棄的?
而且真的要取消的話,那也有一個問題,已經買房了的,該怎麼辦?能退錢嗎?恐怕不容易,到時候又是一場長時間的拉鋸戰。
公攤面積有好有壞,太大了花錢太多,太小了也不利於公共設施的佈置。我們在買房的時候,可以適當地規避這些陷阱。比如,公攤面積相對合理的房子,其得房率合理範圍在75%-85%之間,購買時,可以與開發商約定,如果公攤面積超過了一定的幅度,就可以退房。交房之後,我們自己也要去請專業的測量機構來測量,以做到心中有數透明公開。
不過,總不能什麼事都讓我們自己做,讓我們自己提防,因此,能不能取消公攤面積,怎麼處置公攤面積,還是得看政府會出臺什麼樣的政策,保障購房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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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開心果78039394
業主夠房子不應該算公灘面積,而公灘面積都是被所有的物業公司用來賺錢的工具,一搬的開發商為了賺更多的錢又是他們請的物業管理進場共同在業主身上賺錢。
2月18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官方網站釋出《關於等38項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全文強制性工程建設規範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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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該這麼算了,有公攤讓多少黑心房產公司發財了,公攤都是住戶一輩子都看不見不能用的面積,如果不是拆遷這輩子都不想買房。誰願意從幾百平方空氣又好的地方搬到幾十個平方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