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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瀋陽的楊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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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幸福毛球
真得好好管管了,現在有的少年都成小惡魔了!上網打遊戲早戀,結幫派,學電影上的黑幫什麼都敢做,都知道未成年就是犯了罪也不能進監獄,所以有恃無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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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海東青31106246
要是女生之間打架還不算什麼,當中有男生參與,必須嚴懲!我小時候同學也打架,但男生大女生會被人看不起!有理也不能打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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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大江東去7789
學校的暴力行為,全國多地發生,這個現象,學校,家長,政府應該嚴肅的問題了,如果這樣發展下去,對社會,對學生,及家庭代來很嚴重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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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東言頻道
補充一下法律常識,這個案子涉嫌是尋釁滋事罪,起刑年齡是16週歲,未滿16週歲不入刑,比故意殺人的入刑年齡高2歲。這樣不入刑的未成年人,最理想的處罰就是收容教養。
遼寧綏中,網傳一女孩被幾名男女毆打,被扔進水裡遭強行浸按。11月5日警方通報稱,男生田某某懷疑被害人傳播其生活隱私,雙方產生口角併發生暴力行為。主要施暴者為兩男兩女,最大18歲,最小14歲。已刑拘2人,對未達刑事責任年齡的涉案人,正在處理中。
#警方通報女孩被多人毆打扔水中# 警方這個通報,非常專業,表現如下:
第一,及時,網爆,那邊見效。
第二,公開,人到案,通報出。
第三,態度,可以感受到警方同仇敵愾,
第四,階段,這樣案子不同性質不同處置,刑拘的刑拘,因為年齡不能刑拘的,研究怎樣處理。
第五,效果,輿情迅速平息,警方工作獲得好評。
第六、後續,未成年人處理,我估計也會收容教養,因為這個事性質太惡劣,13歲大連兇手也多個伴。我分析還會有個通報,需要時間走程式。
第七、警示,意義重大,未成年人沒有法外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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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葉律師
根據公安機關查明事實,綏中縣未成年少女被群毆並浸按河中的當事人均為同學或朋友關係。因田某銘懷疑被害人張某在背後傳播其生活隱私,雙方發生口角,並找來多人實施上述暴力行為。
其中,被害人張某為綏中縣職專輟學學生。施暴者兩男兩女,兩人為綏中縣職專在校學生,兩人為社會無業人員。
公安機關目前對該案件定性為尋釁滋事罪案件。毆打他人的兩個綏中縣職專在校學生,未滿十六週歲,因為年齡責任原因,不負刑事責任。而另外兩個社會無業人員,雖然屬於未成年人,但已年滿十六週歲,應當承擔刑事責任,目前已被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
校園暴力與未成年人犯罪是這個事件令人關注的兩個問題。小學,中學,高中,大學,在各個年齡段,在各個學校階段,校園暴力總是存在,並且還出現一些極端的事件。即便我們出臺各種規定,但校園暴力問題仍然屢禁不止。未成年人刑事責任年齡問題因最近發生幾起惡性事件,使得刑法的刑事責任年齡規定成為爭議的問題。未嚴懲和打擊未成年人犯罪,修改並降低刑事責任年齡成為最大的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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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興國SH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影片中的行兇者簡直目中法律猖狂至極,如果不加以嚴懲日後不知會做出更加危害社會的事件 ,建議警方嚴懲兇手,以點帶面讓青少年從中受到教育,震懾不法分子囂張氣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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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珞珈社
有時候朋友之間有了仇恨,狠起來更加可怕,看似同學朋友,不一定就互相理解,互相幫助,一旦有了問題,學生的暴力讓人感到害怕,她們對法律的欠缺讓他們肆無忌憚的去觸碰法律的底線,校園暴力讓人瞠目結舌,狠惡程度非常暴力,這和同學和朋友沒啥關係,也不能說沒有關係,陌生人之間才不會這麼暴力,往往暴力留在熟人之間。
而校園暴力的愈演愈烈,也是有各種原因造成的,一方面是學生對於法律瞭解不夠,認為自己同學之間的毆打不是犯罪,也不會承擔責任,所以打起來非常狠毒。
其次,青春期的躁動暴力,這是一個年齡階段,一般校園暴力的時間段為12歲至18歲,這個年齡段的孩子狠起來無法無天,不去考慮後果,不去計較自己會受到什麼懲罰。
其三,家庭溺愛,現在孩子少了,對子孩子的過分溺愛讓很多孩子養成了不害怕不計後果的習慣,在她們的潛意識裡覺得不管自己幹什麼錯事,父母都會替自己擺平,以至於愈演愈烈,到後來成了犯罪。
其四,教育方式,學校的教育因為缺少了懲戒權,讓這些孩子沒有了一切害怕的東西,隨著年齡的增長,會徹底的爆發出狠毒,所以說這就是為什麼現在的校園欺凌每一次結果都是血淋淋的,這就是這些孩子的暴力。
如何杜絕校園暴力,這是需要各方面配合去解決的,比如說家庭教育和管制,其次,學校的老師的教育和管制,需要有一定的懲戒權,再次,法律的制約,對子未成年人的犯罪,降低承擔法律責任的年齡,最後,增加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課程,讓他們能從思想上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回覆列表
背後傳閒話,確實會對她人的身心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和傷害,也屬於是一種語言暴力,讓朋友幫忙,表明自己的嚴正立場,教訓她一下,讓她終止對她人的侵害行為,本無不當,但必須掌握尺度,適可而止,摁在水裡,就屬於亂用私刑,甚至有可能造成不可預料的嚴重後果,使本來有理的事情也變得沒有理了。
遇到類似的事情,如何處理,確實一個大的難題,報告老師,解決的希望並不大,找家長,幾乎就沒有解決的可能,報警,那就是小題大做,所以,人們都願意找朋友出面,嚇唬嚇唬對方,讓其認識到錯誤,終止對她人的侵害行為。
只要不是行為過激,不會造成更加惡劣後果,還是可以理解的。
本事件行為過激,後果嚴重,確實涉嫌違法,但確實不同於以往的其他的霸凌事件,希望警方減輕處罰,讓當事雙方都吸取經驗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