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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活著是個技術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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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聽心may
1、讓她死了這條心:對她的任何挑起都不予理睬。
2、法律上沒有條款的,除了她違法。比如私闖民宅,你可以告她
3、你可以嚇她一嚇:比如就說丟東西之類
4、至於電話方面你拖黑名單就是了,是你自己可能有些地方沒有放下,否則她無法騷擾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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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落上之虹
中年人再婚如果被男方和其前妻的女兒各種打攪,還有過下去的必要嗎?
再婚在當今社會已成平常事,但再婚前如沒有在頭婚前認清婚姻的意義,所具備的擔當與責任,還是不要再婚。再婚比頭婚的路更難,彼此有各自的孩子和老人,要擔起後爸後媽所擔的重任,得有一定的經濟基礎,就起碼兩人都要有穩定的收入,因為生活離不開物質。沒有大度的胸襟和耐心是不可能走得遠。雙方在婚前該瞭解孩子的接受能力,慢慢引導教育孩子。
以你目前情況婚前沒心理準備,做不到容下孩子的各種不是,你想到的是有必要過下去嗎?而不是解決問題是逃避現實,辦法總比困難多。再離再結對於你來說婚姻如同遊戲,婚姻是嚴肅而認真的。
二婚再婚,首要的條件,面對的困難是要有一切心理準備才出發。不然傷害了自己和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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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樂呵
男方的女兒為什麼能夠攪擾到你們呢?
有道是“夫妻同心,其利斷金”。怕的男方自己就不堅定!
所以,建議你及時止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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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這個主持人是醫生
你和你丈夫過日子,你丈夫已經離婚,她女兒怎麼騷擾呢?你為啥在意她呢?你可以報警。這樣的女兒將來也得離婚吧,性格和修養就有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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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靳家申
大家好!這是你自己的事情,願意不願意,看你以前和他在一起為什麼?現在出現這種問題,對你自己是離開了強,還是能免強盡力免強,毛主席教導我們說:世界是有矛盾組成的,你離開他好在哪?你自己有沒有生活來源,有,就不用計算這些,錢是他的女兒要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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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文君675057
有個同學,和前妻離異八年,八年期間每月給女兒一千元生活費,協議大學畢業為止。
女兒大學畢業參加工作以後同學開始張羅找老婆,還真找到年輕漂亮心愛的女人,兩人戀愛了,水到渠成領證辦酒席,過日子。
婚禮照片不知道是誰傳給他前妻,婚後三天她外地上班的女兒回來了,並要求他接機住在他新婚的家裡。當然兩個人新婚,並不想撕破臉,同學和她新媳婦接機,回家安排吃飯住宿,問題是女兒一住半個月,同學婉轉提出去看看你媽媽吧,她家女兒說:我可以沒媽媽,但我要有爸爸。
一句話堵死了,新媳婦有苦難言。
他家女兒能力不是假的,還真考上了,然後是各種學雜費,日用,來回機票,缺什麼都跟他要。
我們這年代人,大都是獨生子女家庭,再婚也沒孩子,尤其孩子一句話,沒媽媽也不能沒爸爸,這位同學對女兒的要求有求必應,女兒也是小錢大錢都跟父親要。
其實說白了,前妻也有指使,女兒也有想法,我父親母親共同拼搏出來的家,自己沒享受什麼,卻被一個外人坐享其成,也可能前妻想回歸,女兒真需要父親。
最近聯絡少了,尤其是同學娶了新娘子,漸漸來往比較少了,同學的吐槽也聽不到了。
但預感,只要前妻和女兒的事情處理不好,自己的小家不安定因素太多,變數也大。
可人性大都如此,血緣高於一切,你看父子一輩子不和,甚至不來往,臨走也要把自己的一點積蓄房產留給活著時仇恨,死時牽掛的兒女,留給二婚妻子的很難得。
我一個朋友,一起過了二十多年的二婚老公,死後留下的存摺,密碼都打不開,除了心寒只有恨了。
與其這樣痛苦糾結,離開也是對雙方的解脫,你眼不見心不煩,他可以不用偷偷摸摸費盡心思的管顧前妻女兒自家親人了。
二婚家庭多美滿的生活裡也有說不出來的酸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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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君子蘭ycy
我看沒必要在過下去了吧。女兒也是有生存能力的人了,當父親的沒有原則的寵愛,會使她在家中越來越囂張,一句話看繼母不順眼,想攆走她。如果男人對她好,還有個想頭,在家中那麼摳門,AA制找他有何用,難道女人離開男人就不能生活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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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彌陀光明
一家人就是報恩報怨討債還債,父親欠女兒債。古訓:一女不嫁二夫,好男不配二銨。經濟獨立,精神獨立。做為女性,好好學佛,找到生命的終極歸宿,心靈的寄託。愛,是無條件的付出,不求回報。一個大愛的人,是有無我心的人。不會自私自利,只考慮自己的小家,轉念發大願,為佛法,為眾生。不要有一個念頭為自己。你就快樂無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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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鮮花之子
再婚首先圖個安逸,前面因吵吵鬧鬧不開心傷心傷身才分了,如果這樣男方擺不平這種事,就不如算了,這是我的看法。
二婚家庭,男人很顧他的父母姐妹家,小家是aa制。男人還有個27歲的女兒,判給前妻了,可是女兒各種要錢,買衛生巾都要他爸付錢(女兒的工作是男人花錢安排的),女兒一年各種旅遊也有男人買單。那女孩從來不喊一聲爸的。要錢時他爸稍微慢一點就是各種埋怨。男人對女兒是有求不應,對整天伺候他的女人卻是各種摳。這種二婚還有過下去的必要嗎?
回覆列表
這種情況我覺得沒必要再過下去。
中年人再婚,之前經歷過婚姻,對再婚的幸福感一定有所期待,才會再次走進婚姻。再婚雖然也是以感情為基礎,但是過日子離不開財米油鹽醬醋茶,生活平淡,夫妻相互扶持,心情舒暢,婚姻才能維持下去。
再婚夫妻之前都有自己的子女,不能因為再婚就放棄對子女該盡的義務。但是,如果子女已經成人,或者已經成家立業,就不能經常的打擾再婚夫妻的生活 ,避免他們產生不快或者引發矛盾。真的有需要幫助,不管是那一方的子女,夫妻商量意見一致給予幫助也是應該的。文中所說的女兒,對父親索求無度,而且對爸爸也不夠尊重,可見對繼母也不會有禮貌。父親對這樣的女兒有求必應,不在乎妻子的感受,時間長了,妻子心裡肯定會不舒服,難免引發爭吵或者夫妻分心,本來沒有共同的孩子血緣牽扯,肯定會影響夫妻感情。
再婚夫妻,都是為了找個伴兒,相互照顧,相互理解和體貼,平淡平安的,相濡以沫度過餘生的,心情好身體才好。這個女兒就是來搗亂的,再婚夫妻日子怎麼能開心呢,還不如自己過。雖然偶爾覺得孤獨寂寞,但是把自己生活安排好,心靜還不生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