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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峰躍和

    陳奕迅《揹包》

    一九九五年我們在機場的車站

    你借我而我不想歸還

    那個揹包載滿記念品和患難

    還有摩擦留下的圖案

    你的揹包背到現在還沒爛

    卻成為我身體另一半

    千金不換它已熟悉我的汗

    它是我肩膀上的指環

    背了六年半

    我每一天陪它上班

    你借我我就為你保管

    我的朋友都說它舊的很好看

    遺憾是它已與你無關

    你的揹包讓我走的好緩慢

    總有一天陪著我腐爛

    你的揹包對我沉重的審判

    借了東西為什麼不還

    我現在還用著我上大學是的揹包,已經六年了跟歌詞很像,揹包承載我美好的大學時光,裝著我和一個美麗姑娘的愛情,雖然大學畢業等於分手,但是我依然好好儲存著對那份校園的愛,我把揹包背在身後像極了那時你把我摟在身前,也許青春總是匆匆,願我們各自都有一份永遠的愛情。

  • 2 # 書香劍氣理財巴士

    一把水果刀

    這是一把紅色的不鏽鋼水果刀,它猶如我的愛人,與我形影不離。

    曾幾時,它給了我面對邪惡的勇氣,給了我帶新生力量,讓我生活勇往直前。

    記得十年前,我只身來到陌生城市,內心焦慮不安。因為挑食的緣故,我吃不慣工廠食堂的飯,住不慣嘈雜的宿舍。於是隻身到廠外租了間房子,過著自食其力的生活。

    有一天凌晨兩點,我需要到房東大廳上廁所,正當開門時,發現眼前有黑影晃動。我心撲通撲通地跳,大聲嚷嚷道:“有賊啊。”

    那賊聞音效卡住門口,我緊緊地摁住門,不讓其入室。但那賊的力氣忒大,我挺不過,被破門而入。這時我迅速開啟燈,眼睛瞟到桌面的水果刀,一個箭步拿到了。

    "你不準過來,過來我就讓你白刀子進紅刀子出!”我對著蒙面賊人厲聲道。

    “這妞辣,有意思。”蒙面賊人近身道。

    “哦,你想有意思啊,那你先坐床邊,我們慢慢來。”我急中生智地配合道。我心想只要能讓我靠近門口,一切便掌握在手中。

    “好嘞!”我手握水果刀,身子移近門口,劃了賊人的手,然後迅速奪門而出,放開嗓門叫道:“抓賊啦,抓賊啦!”

    “嗷嗷嗷嗷,這你這妞,有種,有機會再來。”賊人望著我手中的刀,火冒三丈地追了過來。

    同租戶們被我嚷嚷聲吵醒,紛紛出門觀望,賊人則騰空一躍,翻院牆而過。

    我舉著手中的水果刀,一下子腿腳癱地,想想這遭遇,陣陣發冷,看來此地不宜久留,只好搬家了。

    從此,這把刀我便隨身攜帶,有它有力量。又因為是紅色的自我暗示是幸運的象徵,更覺得安全感十足。

  • 3 # 夜輕語

    一隻鍍金的鋼筆!

    這個說起來,用的最久,實際上應該算是收藏的最久,因為從踏入社會以後,基本上就沒有再怎麼使用過了。

    上學的時候,可能因為生活條件的掣肘,沒有什麼用的太久的東西,除了課本作業本,鉛筆橡皮之類的,幾乎沒有太多多餘的東西來使用,而這些東西的壽命都是很短的。

    但是在我外出打工的時候,卻因為一次廠子裡組織的演講活動,而獲得了一個二等獎,獎勵了一隻價值幾百元的鋼筆,我一直珍藏了十幾年。

    說起來,從上學那個時候開始,就經常參加學校組織的活動,跳舞,唱歌,上臺演講,說相聲,這些都是稀鬆平常的事情,甚至代表學校去參加競賽也是常有的事情,但是或許是因為年齡小的問題,得到的獎勵也從來沒有太過珍惜。

    不過這隻鋼筆,算是我剛剛出去打工之後第一個獎勵,這種意義是非凡的,所以才格外的珍惜它。

    還記得那是在黃島的一家泡沫廠,老闆似乎挺有錢,不僅開了一個廠子,而且還有一家不小的酒店。

    說是這個演講的事情,直到現在,還讓我感嘆那個時候的年少輕狂和愛出風頭。

    好像是老闆剛剛開的新酒店,需要廠子裡的人去幫忙,而我也恰好就在其中,看到那個酒店裝修的還算不錯,也想去那裡上班,因為廠裡太辛苦了。

    但是後來並沒有被老闆選中,心中便有些不服氣,加上廠裡還有一個美女,大家都圍著她轉,自己有種被忽略的感覺,就更加的想要找機會表現一下自己了。

    正好老闆組織了幾個部門之間的演講活動,實際上就是給一個標題,讓大家誇獎自己的老闆,誇獎自己的工作的。

    而部長將這次演講的機會給了兩個女的,加上他自己,一共三個人,我的心裡就更加的難受了。

    不過巧合的是,那個比較漂亮的女孩,可能是被大家寵壞了,根本就懶得去準備演講稿,最後還放棄了,部長有些著急,因為三個名額已經報上去了。正在想辦法的時候,我就毛遂自薦,決定我上去,而且也沒有去拿部長幫忙修改的演講稿。

    規矩大家都懂,部長得了第一名,而我因為是脫稿演講,所以得了第二,其他幾個部門似乎因為準備的不夠充分,通通被刷下去了。

    拿到鋼筆的時候,聽說花了好幾百塊,自己還是特別興奮的,因為那個時候的工資也就只有一千多點,根本就不可能買得起這樣的鋼筆。

    回家以後,後來也沒有機會使用這隻鋼筆,就那麼被我藏了起來。

    直到十幾年過去了,偶然間翻出來,卻發現已經壞掉了,可能是因為搬家的緣故,鋼筆頭的黃金已經扭曲了,而且現在似乎鋼筆已經被淘汰了。

    不管怎麼說,那可能是我前半生珍藏最久的一件東西了,因為它不僅代表了我的回憶,還證明了我的能力,意義很是不一般!

  • 4 # 女生流氓不是罪

    關於這個問題,下面我就給大家解答一下。

    我用的最久的一件東西是一個錢包。那是我小學我的同桌送給我的生日禮物,我一直用到了高中,用了很多年。

    那時候我跟同桌很要好,每天放學都一起回家,我們有著深厚的友誼。那次我過生日,她攢了很久的錢給我買了一個小錢包,我很喜歡,從那以後就一直在用,後來轉學了,就很少見面了,現在想起她也都是滿滿的回憶。

    以上就是我的分享,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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