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屬性,可將應激源分為四類:
(1)軀體性應激源,指作用於人的機體,直接產生刺激作用的刺激物,包括各種理化和生物刺激生物和疾病等;
(2)心理性應激源,包括人際關係的衝突,身體的強烈需求或過高期望,能力不足或認知障礙等;
(3)社會性應激源,包括客觀的社會學指標經濟、職業、婚姻、年齡、受教育水平等差異和社會變動性與社會地位的不合適,客觀的社會學指標的變遷,個人的社會交往、生活、工作的變化,重大的社會政治、經濟的變動等;
(4)文化性應激源,即因語言、風俗、習慣、生活方式、宗教信仰等改變造成的刺激或情境。
2、根據社會生活情況,將應激源分為:
(1)生活事件(life event);
(2)日常生活中的困擾;
(3)工作相關的應激源;
(4)環境應激源。
3、根據事件對個體的影響,將應激源分為:
(1)正性生活事件(positive events),指對個體的身心健康具有積極作用的事件;(2)負性生活事件(negative events),指對個體產生消極作用的不愉快事件。
4、根據事件的主客觀性,可將應激源分為:
(1)客觀事件(objective events),即不以人們的主觀意志為轉移,他人也能明顯體驗到的事件,包括生老病死和天災人禍等。這些事件能引起強烈的急性精神創傷或是延緩應激反應,即創傷後應激障礙(post 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PISD);
(2)主觀事件(subjective events)以個體主觀因素為主的事件。但這種劃分是相對的,很多事件既具有客觀性又具有主觀性。
應激源是多種多樣的,不同學者有不同的分類:
應激源(stressor)是指向機體提出適應要求,並可引起應對反應、穩態失衡的客觀變 化的環境事件或情境,也可稱為刺激物或刺激。
刺激物強調事物性,刺激強調動作性。 一切環境變化都是潛在的應激源,只有為個體認知性評價觀察到,對自身具有威脅或挑戰 才能成為實際有效的應激源。
1、根據屬性,可將應激源分為四類:
(1)軀體性應激源,指作用於人的機體,直接產生刺激作用的刺激物,包括各種理化和生物刺激生物和疾病等;
(2)心理性應激源,包括人際關係的衝突,身體的強烈需求或過高期望,能力不足或認知障礙等;
(3)社會性應激源,包括客觀的社會學指標經濟、職業、婚姻、年齡、受教育水平等差異和社會變動性與社會地位的不合適,客觀的社會學指標的變遷,個人的社會交往、生活、工作的變化,重大的社會政治、經濟的變動等;
(4)文化性應激源,即因語言、風俗、習慣、生活方式、宗教信仰等改變造成的刺激或情境。
2、根據社會生活情況,將應激源分為:
(1)生活事件(life event);
(2)日常生活中的困擾;
(3)工作相關的應激源;
(4)環境應激源。
3、根據事件對個體的影響,將應激源分為:
(1)正性生活事件(positive events),指對個體的身心健康具有積極作用的事件;(2)負性生活事件(negative events),指對個體產生消極作用的不愉快事件。
4、根據事件的主客觀性,可將應激源分為:
(1)客觀事件(objective events),即不以人們的主觀意志為轉移,他人也能明顯體驗到的事件,包括生老病死和天災人禍等。這些事件能引起強烈的急性精神創傷或是延緩應激反應,即創傷後應激障礙(post 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PISD);
(2)主觀事件(subjective events)以個體主觀因素為主的事件。但這種劃分是相對的,很多事件既具有客觀性又具有主觀性。
應激源是多種多樣的,不同學者有不同的分類:
應激源(stressor)是指向機體提出適應要求,並可引起應對反應、穩態失衡的客觀變 化的環境事件或情境,也可稱為刺激物或刺激。
刺激物強調事物性,刺激強調動作性。 一切環境變化都是潛在的應激源,只有為個體認知性評價觀察到,對自身具有威脅或挑戰 才能成為實際有效的應激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