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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車前子9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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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sunshine197484928
戀愛八年,結婚一年,一直AA。我們的AA不是那種特別算的清楚,元角分都斤斤計較的。而是共同的花費,比如結婚前出去玩,吃飯,看電影,都是兩個人輪流來的,因為都不想萬一以後分手了,覺得虧欠了對方的。但是個人物品,比如衣服化妝品鞋子包包,都是自己買,不花對方的錢。結了婚以後,房貸對半,水電我出,生活費他出,給兩方父母的錢都一樣。剩下的一起攢起來,以後孩子也是要花的。雖然算不上AA了,但是畢竟我們已經有了自己的家庭,不需要算計太清楚,錢一起掙,一起花,但是花到哪裡了,誰花的,都還是要清楚的,不然每個月都不知道掙得工資為啥沒有了,不能次次都是一筆糊塗賬。
不接受,在我看來,如果連吃個飯都要AA制,那也沒必要談下去了,這是一種吝嗇的表現,首先,一餐飯也不貴,最多兩三百,請餐飯都請不起嗎?不是說談戀愛要花對方多少多少錢,要買什麼名牌,真心想跟你走下去的人,也會心疼你賺錢的辛苦,不會亂花錢,而且我有我自己的工作,我也有收入,我的收入足夠我花銷,只是一起出去約會,逛個街,我希望男方主動付錢,這是一種愛的表現也是一種依賴。如果我看上一件衣服,很喜歡,但是價格稍貴,我在猶豫的時候,男友很大方的說,喜歡就買,不要緊,我給你買,我覺得這是一種很man的表現,會讓我對他的印象加分,愛她就捨得為她花錢。而且只是戀愛關係狀態時,我也會為你著想,偶爾我也會花自己的錢給你買禮物,買衣服,給你一個驚喜,花我自己的錢給你買禮物買衣服的時候我也從不心疼我的錢,我能支付得起,而且男人的衣服都比女人的要貴,從不計較這些,我覺得男人就該配得上這種品味,他喜歡我打扮,我也會讓他能穿得體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