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法網柔情
-
2 # 路一直在252470096
這種事一個巴掌拍不響,既然已經都動手了,如果傷的不嚴重那就算了,因為如果去了公安局留下備案那對誰都不好。就當花錢買教訓了,下次再遇到類似事就知道怎麼處理了。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都是成年人了,做什麼事多想想後果。
這種事一個巴掌拍不響,既然已經都動手了,如果傷的不嚴重那就算了,因為如果去了公安局留下備案那對誰都不好。就當花錢買教訓了,下次再遇到類似事就知道怎麼處理了。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都是成年人了,做什麼事多想想後果。
我建議你先算一筆成本賬。
被人打了,絕對不划算吧(想訛人的除外),那麼,打了人呢?更不划算,得坐牢吧、得賠錢吧(有可能被訛幾十萬)、有正式工作的得丟吧、檔案裡永遠得留下汙點吧、工作不好找了吧、你這沒結婚的物件也不好找了吧、即使結了婚孩子將來報考軍校、公務員、當兵都有影響了吧等等等等,不僅影響這一代,甚至下一代,而這都是“一時衝動”惹的禍。
他先動手,你如果還手,也不會構成正當防衛。像這種因為矛盾糾紛而發生的相互撕打,司法實踐中會認定雙方是“鬥毆”,雙方主觀上都是傷害對方的故意,誰把誰打傷了,誰就要承擔刑事責任。不能說對方先動手,那麼,你實施任何行為都是正當防衛,正當防衛的認定是非常嚴格和“苛刻”的,必須目的具有正當性、行為具有防衛性、不法侵害具有緊迫性等等,一般日常的打架是達不到這個條件的。
那麼,應該怎麼辦呢?如果你不如對手強大,還是要“避其鋒芒”,先保證自己不受傷害,然後報警;如果你比對手強大,也要在理智剋制心態下將其制服,之後報警。並且,自己“留個心眼兒”,儘量使你們雙方的行為“曝光”在監控攝像頭之下,為將來案件處理、認定對方行為及過錯提供充分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