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愛吃麻辣小龍蝦

    分手後也需要很長一段時間來緩和和遺忘,要很痛苦的重新做回自己,畢竟是真真切切愛過的人。瘋狂才能說明當初的我有多愛你。

    我也想談戀愛,可是我不想再分手了,再做那些瘋狂的事。

    這個時代讓會追女生的男人得到了越來越多的女人,讓不懂技巧的男人越來越無人問津,想快速脫單追到女神請微信搜尋mengjugao(長按字母複製),朋友圈每天分享脫單技巧。學習正確的戀愛技巧,情商思維,解決你的情感困惑,成為情場高手,做高情商男人,就此開始蛻變。

  • 2 # 青蛙笨笨1

    不好意思.這個問題實在無法解答.因為本人《從始至今還處在原配的生活中,既無前任史,也無有過為之瘋狂的舉動.沒經歷過,自然就無身感同受的.滋味。哎.這輩子築怕沒這機會啦.!想想也是.沒經過前任的擾騷.寃不..冤.好男人啊.那找這樣的.我.我.……   ヘ⌒ヽフ

     / ~つと)

  • 3 # 胡胡聊情感

    我室友為前任做過最瘋狂的事,就是在她男友的寢室睡了一晚上。

    這事我們之前都不知道,還是在畢業那晚我們寢室在一起玩遊戲,我室友才說出來的。

    當時她們在一起,也沒有多少錢。但兩個人還想能夠經常在一起,於是就想起了在男生寢室住一晚上。我至今都不太知道,她是怎麼跟著她前任混進男生寢室的。也不知道一個女生是怎麼在男生寢室住了一晚上。但我總歸覺得這樣是很不好的,不僅會影響到別人,而且還會讓別人說三道四的。

    所以,她們現在分手了。

  • 4 # 卟嘰小仙女

    他跟前任糾糾纏纏八年,分分合合無數次,兩人異地多年,男朋友在合肥,他前任在青島

    最後一次分手,兩人當面互刪所有聯絡方式。

    但是後來,男朋友還是忍不住,一個人偷偷從合肥跑到青島,在女孩子小區樓下守了一天。看到她出來,他就偷偷躲起來哭

    他跟我說,當時站在前任樓下,想象著她出門上班會從左邊這條路走,出去逛街買東西會從右邊這條路走

    一整天,只看到她出現兩次。

    這件事,那女孩子到現在都不知道

  • 5 # 皮皮與八角

    坐硬座去她的城市找她,24小時的火車晚點成了36小時,結果在車上和一個女孩子聊得很開心,那個女生是我的現女友

  • 6 # 蔚染然

    當時處於分手邊緣期,想著能不能挽回,或許是想分手的有儀式感,早上上班的時候有種感覺特別強烈,我覺得我們可能要完了,我可能再也見不到他了,我想再去見他最後一次,所以中午下班立刻前往火車站,沒有買到坐票便站了過去,吃了一頓食堂,轉了一圈學校,然後陌生的城市待了兩天,一個人,就回去了,回去的路上再也繃不住了,哭了一通,異地四年,我的熱情早已消失殆盡,心裡的負擔沒了,那誰,我不欠你的了!

    幾年過去了,如我所料,我們再也沒有見過,世界這麼大,說轉身就轉身,再也見不到了!

    懷念以前勇敢的自己,現在?算了吧!

  • 7 # 玄小豬那頭豬

    和她在賓館,她大姨媽來了沒準備用品。

    下雪跑了幾條街去買的裝備。

    她說她怕黑,晚上跑她家陪她睡覺,被她媽在衣櫃裡抓現場,罵臭流氓。

    她離家出走打電話給我,我抱著她在廣場的椅子上睡了一夜,第二天早上回家,捱了一頓暴打。

    她用嫌棄的眼神說我不會游泳,我當場脫衣跳下了河裡,差點沒命。

    分手時決裂的眼神,樓頂喝醉,想過輕生。

  • 8 # 小二黑141088512

    20多年前,我的愛是懵懂無知的,單純的喜歡就認為是愛情,一廂情願的苦苦追尋,苦惱、失落、茫然、無助讓我低迷,我做過最瘋狂的事,是我竟然跑到她家裡當著她父母的面向她求婚。那一年我18歲,結果就可想而知了,現在回想起來,我為我當初的努力爭取而自豪,我覺得我當年很純真、勇敢、當然了她現在是我女兒的媽媽了

  • 9 # 鐵打的胡格格

    說出來真的很多人會接受不了吧!

    我曾經凌晨在前任家門前敲了一個小時門

    我知道他在裡面,他就是不開門

    一個小時後門開了,

    是個十八九歲的小姑娘開的,

    然後我進門看到前任坐在電腦前打遊戲,

    床上竟然還躺著一個十八九歲的小姑娘

    都是穿了衣服的哈

    我儘量讓自己不想歪

    然後我冷靜的走到前任面前問他愛不愛我

    他竟然說:愛

    後來就變成前任了

  • 10 # 情感修行站

    我與前任是在一次真心話大冒險之後開始我們的戀情的!那時我讀大二,班級開會玩真心話大冒險,輪到我,我選擇真心話,我心裡對他確實有好感就拿起手機給前任打電話表白說我喜歡你!那是我第一次主動唯一對人表白!

  • 11 # 喬克叔叔i

    我曾經在分手後,兩天一夜沒睡覺,走遍這座城市和她一起走過的地方,腳磨破了皮,卻毫無感覺。在分手後的半個月,凌晨一點,她發了條簡訊,說她喝醉了,我問在哪?她說不知道,然後沒了迴應,打電話過去關機。其實在她說喝醉的時候,我就自己從床上爬起來,穿上衣服,打了車,來到她在的城區。從凌晨兩點,到她住的地方,到中午十一點,我跑遍了差不多整個城區,媽的,大學時候跑一千米都覺得累得快死的人,居然跑遍城區,都沒覺得累。直到中午,看到她和她朋友一起回了家,我沒問她一句話,拖著瞬間疲憊的身體,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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