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把教育懲戒權還給了教師,教師就敢管“熊孩子”了嗎?針對這一情況,教師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可能會面臨哪些難題呢?歡迎大家各抒己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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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原教育文萃之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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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悠悠至真
其次,倘若允許教師對學生在管理中實施懲戒,則需要國家出臺詳細的實施細則,可經多方實驗探索,驗證可行後公佈施行。
第三,教育懲戒權若果能夠施行,本人認為的確是教育尤其是基礎教育上的一件好事,說實話,現在的孩子自小到大其家長都未敢“敲打”過一次,這對於孩子的成長未必是一件好事,更有甚者,即使孩子做了錯事,那怕是較大的錯事,家長也捨不得懲戒,對孩子健康成長的負面影響是比較大的,因此,基礎教育界更加呼籲教育懲戒制度的出臺。
最後,倘若真的實施了教育懲戒權,最大的問題就是家長的接受能力,這就需要教育、社會、家庭甚至政府取得一致,共同提高認識把這件事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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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福明166467022
教育懲戒權的實施,老師職能也發生根本的改變,以前不敢管,現在又有法律法規為準繩,為老師保架護航,當然了,在實施過程中,將遇到不少的問題,例如,老師管教的範圍更大,權力也更大,對懲罰的力度是否起到教書育人的作用,誰來督促。廣大的老師在履行自已職責的時侯,如何在培養學生在德智體美全面發展上做文章,這才是教育懲戒權的真正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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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南山清流南山柏
難題就是尺度的掌握了!
作為教師如果沒有認真學習《懲戒權》的權力範圍,以及理解在教育實踐中的合理運用,而逾限行使就會有違《懲戒權》的初衷,甚至觸犯法律!
避免《懲戒權》的濫用,必須學習好、才能運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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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追好夢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學校育人也是一樣,不是以人管人,而是制定一系列規章制度管理學生。如課堂紀律,作息時間,課餘活動,宿舍生活管理,必須有制度由當值日教師,班主任實施執行,遇違規,違章的學生,以教育說服為主,對於嚴重不改要與家長溝通同校領導共同處理,懲戒不是用武力服人,而是用制度壓縮在軌道上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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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元山野菊
首先,我覺得應該分清楚幾個概念:一、教師的教育職責與警察有何區別?
二、教師的懲戒權和警察的懲戒權區別是什麼?
三、因懲戒造成學生傷害(尤其是心理陰影)的怎麼處理?
其次,古人云,“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學為人師,行為世範。”教師的作用在於言傳身教、以身作則。教育的方法在於因材施教,而不是強制一律。
再次,反家暴法給家庭暴力戴上了一個鎖鏈,為何要為教師開啟這個口子?是教師天性優良嗎?
最後,所謂懲戒的限度如何把握?是教師和家長共同關注的問題。解決不了這個問題,家長無法放心,教師也難以實施。
懲戒是教育失敗的表現,家庭教育如是,學校教育亦然。“棍棒底下出好人”的時代一去不復返了。教育的首要目的,是教會孩子做一個精神獨立的人,而不是一個模子倒出來的產品!
上峰壓力,學校追責,家長舉報,社會監督!
但我們的教育真正到了懲戒的時候了。
每每想起,老師被打,就會從心底升起一股涼意。如此整天提心吊膽,如履薄冰,怕因一句出於良知的批評,而招致回家路上的羞辱;怕因一次善意的懲治,而招致大街之上的暴打。我們老師究竟該怎麼做,才能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對得起學生,對得起家長,對得起肩上沉甸甸的責任和聖神的光環,對得起天底下最光輝的事業?是每一位手持戒尺,眼中有光的教師們應該思考的一個嚴重問題。且不論提高教師的教育教學能力,且不論提高教師的師德修養,單單是遇到調皮搗亂學生,遇到屢教不改的學生,遇到自尊心特別強的學生,遇到青春期逆反的學生,我們該如何面對?這些問題就足以讓老師陷入困境之中,束手無策又百思不得其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