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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切皆有可能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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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盞茶的恬靜
感謝邀請,精神分裂症需不需要終身服藥是需要個體化的分析的。每個患者在臨床症狀、病程和預後都不一樣,有個體差異,個體差異有時很大。當然精神分裂症首先需要強調的是需要全療程治療,分為急性期、鞏固期以及康復期治療。急性期治療8-12周,目的是需要快速控制精神症狀;鞏固期治療至少6個月,目的是為了進一步緩解症狀,促進康復。維持治療就是這裡需要探討的問題,維持治療目的是維持症狀的穩定狀態,預防復發,促進社會功能恢復;其實其目的是相輔相成的,社會功能恢復好,症狀穩定,能夠認識自身疾病,堅持藥物治療,復發就會減少。一般認為,首發的精神分裂症最少維持治療不少於1年,復發患者維持2-5年,三次復發或者嚴重患者則需要長期維持。因為有個人獨特性,進行規範治療後,部分患者是不會再復發的,因此可以不繼續藥物治療,當然是需要醫生評估;若停藥後會出現復發,按復發流程規範治療,後續可停藥,不復發則不需要繼續藥物治療;還後續會復發,需要按第三次復發長期維持治療。
謝謝邀請。按照醫院正規流程,是需要依據病情進行抽血化驗的,醫生還會根據病人的行為以及用問題的方式,來判斷病人的情況。情況好轉,可以適當減少藥物,需要一個適應過程。如果自我判斷的話,那就依據大腦是否會想很多問題,一個接一個的問題,而且是各種各樣的。一般生活規律的話,飲食健康(少肉食),無不良嗜好的話,服藥兩到三年就有明顯的好轉。若生病的不是自己,兩年以後可停藥一天就行對比觀察,問的時候一定要溫和,耐心。以上這些僅供參考,具體情況還需具體對待,希望對你有幫助。最後,精神病是不需要一生服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