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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5942352701248
火的本質是能量釋放的一種方式。
火的可見部分稱作焰,可以隨著粒子的振動而有著不同的形狀,在溫度足夠高時能以等離子(第四態,類似氣體)的形式出現。
火的本質是能量與電子躍遷的表現方式。 火焰大多存在於氣體狀態或高能離子狀態,燃燒化學反應的兩個要角——燃料分子和氧化物(通常是氧氣)分子,藉著質量輸送而相互碰撞,假如碰撞的動能夠大,超過了化學反應所需的活化能,便可促成燃燒化學反應的進行。
簡單來說火(著火)是一種物質的特殊形態。火是物體燃燒過程中所進行的強烈氧化反應,其散發出的光和熱,是能量釋放的一種現象。火的可見部分稱作焰,可以隨著粒子的振動而有著不同的形狀,在溫度足夠高時能以等離子體(第四態,類似氣體)的形式出現。另一種說法是進行反應後的物質因為溫度過高所以產生了白熾現象,比如碳在燃燒後產生的二氧化碳因為溫度過高而發光。
火是某些物質化合或分解釋放能量的現象;這種能量除了光粒子和衍生粒子,就是攜帶不同熱能量的二次生成物質。火除了強烈氧化反應外,還有其它強烈化學反應所呈現出來的物理現象。同時氧氣也是火的助燃物。
燃燒
燃燒是指燃料和空氣中的氧氣(或其它氣體,如鎂可以和氮氣反應)混合後在一定條件下(溫度達到燃料著火點,即點燃),發生氧化還原反應,並迅速轉變為燃燒產物,釋放能量(光能,熱能等)的一種過程。
燃燒的本質是物質(反應物轉化成反應產物)和能量(化學能轉化成其它形式的能量)的轉化過程。自然界中物質的轉化必然伴隨著能量,物質與能量相依相存,不可分離。只是能量有大小之分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