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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福運浩蕩

    連房子都不能獨立承擔的沒有能力結婚。沒有能力的人孩子受罪,老婆受苦。婚姻是女人第二次投胎,特別影響人生,沒有必要賭。

    有錢人必然有過人之處,是人中之龍,有資格娶好女人。

    結婚還需要女人承擔的男人不可考慮。

  • 2 # 好好的城市

    合理,孩子姓氏抽籤決定。孩子在媽媽肚子裡房費你也要出一半,女人生育的痛苦用錢補償,孩子生下來男女共同扶養,你幹不幹?

  • 3 # 狙擊手小白456

    你願意,非他不嫁,那就合理。你不願意,那就不合理,覺得自己嫁不出去,那就合理。覺得自己能找到下家,那就不合理。

  • 4 # 夕照

    合理啊!

    就象男方給彩禮,女方給嫁妝一樣,無可厚非!

    雖然在傳統的傳統觀念中,結婚大都由男方準備婚房,女方這才算是嫁過去;相反,如果由女方提供婚房,男方應當入贅。

    但是,在房價高居不下的今天,要買一套房子,談何容易!男孩女孩本科畢業,就己經二十三,四歲,很快就到了適婚的年齡,單憑工作三兩年時間,根本不可能買房,並不是每個人家是都有金礦,可以給兒女買得起婚房,所以,婚後共同負擔房貸合情合理。

    共同買房,就意味著什麼事情都必須要平等對待,房本寫兩人名字,雙方父母都要養老,兩人都要上班,家務事平攤,現在可以生二胎,一個隨父姓,一個隨母姓。

    既然男女平等,就要做到事事平等相待!不要只是在買房出錢上男女平等,到帶孩子和做家務的時候就說那是女人乾的事,啪啪打臉!

  • 5 # 城鎮戶籍打工者

    因家庭經濟條件不好,父母均為破產國企退休人員(貴陽棉紡廠職工中專教師及子中教師)。當年結婚買房時,家中無分文支助。靠自己工作攢下的錢,也無法支付首付。

    準丈母孃知曉後,拿出部份為妻準備的陪嫁金。最終,我出三分之二,妻孃家出三分之一,共同出資交上首付,貸款買下套不足五十平的小二室婚房。

    記得小倆口婚後第一次口角,妻拎上包準備回孃家。我堵住大門,問她要幹嘛?

    妻答:回家。

    我問:這不是你家嗎?

    妻答:不是

    我說:這房你孃家也出錢了,就算大臥室歸我,小臥室也是你的。

    妻想了想,轉身進入小房間,並“砰”的一聲關上門……

    從此以後,我倆夫妻爭吵,從沒出過家門,更不在老人面前表露出來。以至雙方父母,後來與我們同住,都沒見過我倆的紛爭。

    結髮二十多年,夫妻共同努力,也掙了一些小資產。但一直保持財務狀況互知,所有資產共有。

    我們夫妻的經歷,讓我覺得,男女雙方共同建立、共同打拼的家庭,最穩固幸福。

    附張當年婚房的平面圖片,小小的舊宅裡,存滿了我們夫妻倆甜蜜的青春記憶。

  • 6 # 感情貓Kate

    合理!你只要是這個家庭的一份子,就必須要承擔該承擔的責任!

    樓主為什麼對夫妻共同買房,會有疑問呢?

    房子、車子你都要住和用的吧?還有孩子,養大後也是會孝順父母兩個,而不是隻孝順父親。家裡的吃穿住行,出了穿以外,其他的不都是夫妻兩個共同使用嘛!所以不就應該兩個人一起承擔嗎?

    共同承擔,也不意味著沒一樣花銷都要兩人都要平攤。因為兩個人不可能收入是一樣的,所以會有一方金錢上貢獻多一些,另一方少一點。但女方不可以認為,房子等必須要男方承擔!

    婚姻是需要雙方共同經營的,男方沒義務為你承擔所有!

    雖說現在結婚,都是男方拿彩禮、買方等(這些我並不認可)。但是婚後,兩個人是要互相幫助、互相關愛一起相伴一生的。

    老公對你沒有百分好的義務,你也沒有對他百分好的義務。

    但是相伴一生,互相給彼此更多的溫暖,更加幸福的共度一生不是更好嗎?

    在要求別人對你好的時候,你要先想一下,自己是否對別人有過相應的付出,有沒有資格要求別人對你好。

    人與人之間的相處,好與壞都是相互的,沒有人為無理由的對你好,但可能會無理由的對你壞。

    好好珍惜身邊人,好好經營你的婚姻。

  • 7 # 柒月榴火

    看情況∶

    一、門當戶對,那就共同出資買房。

    二、個人條件綜合分低的,稍微多出點錢。

    三、當地物以稀為貴的,明顯男多女少,女人可以找到條件更好的,那就男方出錢。

    總的來說,不是門當戶對的,缺少的分數用錢來補。不論男女。

  • 8 # 無錫公交車和站臺廣告

    這是一個 “真正優質女和偽優質女” 的鑑定問題,大家可以好好看看各種大齡剩女的回答,到底有多少是內心真正優質的女性,一目瞭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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