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體制機制 1.建立統一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體制。制定推進方案,交流工作經驗,採取有力措施,推進安全生產應急指揮機構建設,*年實現所有省(區、市)和70%的市(地)建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機構,重點縣和重點企業設有專門機構。 2.建立健全國家、省、市(地)級應急指揮機構間以及國家、省、市(地)級應急指揮機構與企業應急指揮機構和國家救援基地、骨幹救援隊伍間的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工作機制。健全資訊傳遞和通報機制,切實做到指揮有力、反應靈敏、行動迅速、施救有效。 3.理順和建立國家級應急救援基地的管理體制和執行機制,建立責權統一、有利管理、有利指揮、有利施救的體制機制;強化基地人才儲備、技術儲備、裝備儲備、培訓演練等功能,發揮好輻射帶動作用,全面推進應急救援區域聯動機制建設,形成強有力的區域協調聯動能力;制定國家投入形成的礦山、危化品基地資產管理辦法,以資產管理為紐帶,強化基地的各項管理工作,提升整體素質和戰鬥力。 4.建立、完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部門協調機制,對有關部門之間應急協調配合的內容和程式做出具體規定,充分發揮相互間的協調功能,加強資訊通報、工作交流、情況溝通和支援合作,增強合力,協同應對事故災難。同時,定期召開聯絡員會議,充分發揮聯絡員的作用。 5.建立完善安全監管部門與氣象、海洋、地震等相關部門協同應對由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預報、預警、預防和救援機制;加強值守應急,及時掌握重特大險情資訊和情況,及時發出預警通知,為及時、有效地防範和處置事故災難提供保障。 6.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應急指揮中心與礦山等專業中心的工作機制。 7.加強醫療救護與應急救援隊伍之間的協調聯動機制建設,建立礦山事故、化學事故醫療救護網路,形成快速響應、相互補充、協同作戰的醫療救護體系。 二、加強預案管理,提升預案質量,完善預案體系 1.透過落實責任、逐級推動、典型引路和示範指導等措施,進一步健全針對各類事故的“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科學有效”的預案體系;推廣預案管理典型經驗,深化預案管理。 2.加強預案的報備、審查和協調工作,貫徹應急預案編制、管理有關規定,提高應急預案質量,增強預案的針對性、科學性、實用性、銜接性和可操作性。 3.制定生產安全事故預案評審標準,規範預案管理程式,完善預案管理系統,建立健全預案資料庫,提高預案管理水平。 4.加強預案宣傳、培訓,編制預案簡明手冊和預案管理教程,使各級應急管理監管人員、企業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真正瞭解預案、掌握預案。努力推進預案常態化管理。 5.按照“突出重點、不求大求全,注重實效、不流於形式,厲行節約、不鋪張浪費”的要求,進一步規範應急演練工作,定期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應急演練;及時總結演練工作經驗和教訓,推廣好的經驗,針對存在問題提出改進措施,適時修訂預案。切實透過演練,達到檢驗預案、鍛鍊隊伍、磨合機制、教育公眾的目的,以提高應急救援的協調配合和處置能力,提高救援效果,減少因盲目施救擴大事故。 三、落實“*”規劃,推動科技進步和應急保障能力建設 1. 明確建設標準和建設內容,抓緊國家級礦山、危化、排水基地立項和建設工作;組織對57個國家級基地進行中期評估;組織編制國家陸地搜尋與救護基地建設專案初步設計,完成專案建設前期工作。同時,各地及基地所在企業要加大對基地建設的投入,搞好配套建設,全面提高區域作戰能力。加強專案管理、實行法人負責制,保證專案建設的質量與速度,實現建設目標。 2.各地及骨幹救援隊伍所在的企業,要加強本地本單位骨幹救援隊伍的建設。制定骨幹救援隊伍的建設標準,按照體系建設規劃提出骨幹隊伍規劃意見,加大投入、加強建設、加快步伐、早日達標。 3.加強應急資訊系統建設。組織編制應急指揮中心建設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編制《國家安全生產應急平臺體系建設專案建議書》,重點解決應急平臺的互聯互通和資料交換問題。以市級應急資源資料庫為基礎,以國家安全生產應急平臺為依託,加快推進國家、省、市(地)三級安全生產應急資訊平臺體系建設,最佳化整合資源,實現應急資訊資源的共享共用。 4.按照《“*”期間國家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體系建設規劃》的要求,針對煤礦瓦斯事故救援和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的特點,選擇國家級救援基地,制定建設標準,啟動兩個方面救援基地示範專案建設。 5.認真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安全生產科技規劃》,加快推進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科技進步。大力推進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提升應急救援技術和裝備水平。 四、圍繞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年”的總體工作部署,進一步搞好事故救援和預防工作 1.進一步做好事故救援工作。要做到快響應、早出動,強化組織指揮,依靠專家決策,科學制定救援方案,有力有效施救,盡力減少損失。要加強事故救援指導協調工作,對較大以上事故要跟蹤瞭解救援情況,根據救援需要及時協調調動資源和派員趕赴現場指導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隱患治理年”的總體部署,組織各類救援隊伍,充分發揮其專業技術優勢和特殊作用,積極投入到重點行業領域隱患排查治理的工作當中,除參加本企業的隱患排查和治理外,要有組織有計劃地配合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到服務範圍內的企業參與排查治理隱患。 3. 制定《應急救援隊伍參與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辦法》,明確應急救援隊伍參與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的職責;選擇重點區域,在生產經營單位重大危險源、重要崗位和關鍵部位的監測監控預警系統建設基礎上,實現與各級應急指揮機構的互聯互通,在監測監控基礎上建立預警體系。 4.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切實做好防範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工作的通知(安委辦[*]1號)檔案精神,組織各類應急救援隊伍積極參與自然災害隱患排查、除險加固和隱患治理工作。 5. 貫徹落實《關於全面加強應急救援隊伍開展預防性安全檢查工作的指導意見》,完善應急救援隊伍參與事故預防和隱患排查工作機制,賦予其職責,明確檢查內容、標準、程式和獎懲制度,推進應急救援隊伍緊緊圍繞重大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重大危險源監測監控、應急救援人員和物資裝備保障、應急預案的制定和演練等重點開展預防性安全檢查工作。 6. 積極參與各類安全檢查和督查,在檢查督查中注意發現總結應急管理方面的經驗,查詢存在的問題和差距,以及時採取措施,改進工作;積極參加事故調查,在調查中瞭解有關情況,總結經驗教訓,以進一步提高應急管理工作的前瞻性、針對性、實效性。 五、健全和完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政策法規標準體系,加強法制建設 認真貫徹落實《突發事件應對法》,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突發事件應對法貫徹實施方案》全面推進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法制建設。 1.在各級各類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人員培訓班中增加突發事件應對法的內容,將突發事件應對法列為“五五”普法的重要內容,面向社會和廣大群眾進行宣傳普及,增強憂患意識,樹立法制觀念,自覺履行職責和義務。 2. 做好《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條例》出臺的相關工作,加強協調配合和促進;開展應急管理法律法規學習宣貫,在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的制修訂過程中體現應急管理的內容和要求。 3.推進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法規和制度建設,著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調研起草工作,研究制定《國家礦山救援基地建設標準》、《國家危險化學品救援基地建設標準》、《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基地管理辦法》、《國家投入的應急救援資產管理辦法》等與條例相配套的應急管理法規和標準。制定和完善應急管理地方性法規、標準和管理制度。 4.組織開展對貫徹落實《突發事件應對法》,建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指揮體系、明確應急管理責任、制定完善應急預案、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落實應急管理物資裝備、開展應急培訓演練等方面情況的專項檢查督查,透過檢查督查,促進工作。 5.會同有關部門著手調研製定礦山和危險化學品救護隊員勞動保障制度、政府應急準備金制度、企業救援隊伍提供社會服務、預防性檢查等相關工作經濟補償辦法和企業、社會物資用於應急救援的補償辦法等應急管理有關經濟政策,為應急管理工作快速發展提供政策支援和經濟保障。 6.貫徹落實《突出事件應對法》和《安全生產法》有關要求,會同有關部門積極申請建立應急救援獎勵基金,建立應急救援隊伍的激勵機制。
一、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體制機制 1.建立統一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體制。制定推進方案,交流工作經驗,採取有力措施,推進安全生產應急指揮機構建設,*年實現所有省(區、市)和70%的市(地)建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機構,重點縣和重點企業設有專門機構。 2.建立健全國家、省、市(地)級應急指揮機構間以及國家、省、市(地)級應急指揮機構與企業應急指揮機構和國家救援基地、骨幹救援隊伍間的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工作機制。健全資訊傳遞和通報機制,切實做到指揮有力、反應靈敏、行動迅速、施救有效。 3.理順和建立國家級應急救援基地的管理體制和執行機制,建立責權統一、有利管理、有利指揮、有利施救的體制機制;強化基地人才儲備、技術儲備、裝備儲備、培訓演練等功能,發揮好輻射帶動作用,全面推進應急救援區域聯動機制建設,形成強有力的區域協調聯動能力;制定國家投入形成的礦山、危化品基地資產管理辦法,以資產管理為紐帶,強化基地的各項管理工作,提升整體素質和戰鬥力。 4.建立、完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部門協調機制,對有關部門之間應急協調配合的內容和程式做出具體規定,充分發揮相互間的協調功能,加強資訊通報、工作交流、情況溝通和支援合作,增強合力,協同應對事故災難。同時,定期召開聯絡員會議,充分發揮聯絡員的作用。 5.建立完善安全監管部門與氣象、海洋、地震等相關部門協同應對由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預報、預警、預防和救援機制;加強值守應急,及時掌握重特大險情資訊和情況,及時發出預警通知,為及時、有效地防範和處置事故災難提供保障。 6.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應急指揮中心與礦山等專業中心的工作機制。 7.加強醫療救護與應急救援隊伍之間的協調聯動機制建設,建立礦山事故、化學事故醫療救護網路,形成快速響應、相互補充、協同作戰的醫療救護體系。 二、加強預案管理,提升預案質量,完善預案體系 1.透過落實責任、逐級推動、典型引路和示範指導等措施,進一步健全針對各類事故的“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科學有效”的預案體系;推廣預案管理典型經驗,深化預案管理。 2.加強預案的報備、審查和協調工作,貫徹應急預案編制、管理有關規定,提高應急預案質量,增強預案的針對性、科學性、實用性、銜接性和可操作性。 3.制定生產安全事故預案評審標準,規範預案管理程式,完善預案管理系統,建立健全預案資料庫,提高預案管理水平。 4.加強預案宣傳、培訓,編制預案簡明手冊和預案管理教程,使各級應急管理監管人員、企業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真正瞭解預案、掌握預案。努力推進預案常態化管理。 5.按照“突出重點、不求大求全,注重實效、不流於形式,厲行節約、不鋪張浪費”的要求,進一步規範應急演練工作,定期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應急演練;及時總結演練工作經驗和教訓,推廣好的經驗,針對存在問題提出改進措施,適時修訂預案。切實透過演練,達到檢驗預案、鍛鍊隊伍、磨合機制、教育公眾的目的,以提高應急救援的協調配合和處置能力,提高救援效果,減少因盲目施救擴大事故。 三、落實“*”規劃,推動科技進步和應急保障能力建設 1. 明確建設標準和建設內容,抓緊國家級礦山、危化、排水基地立項和建設工作;組織對57個國家級基地進行中期評估;組織編制國家陸地搜尋與救護基地建設專案初步設計,完成專案建設前期工作。同時,各地及基地所在企業要加大對基地建設的投入,搞好配套建設,全面提高區域作戰能力。加強專案管理、實行法人負責制,保證專案建設的質量與速度,實現建設目標。 2.各地及骨幹救援隊伍所在的企業,要加強本地本單位骨幹救援隊伍的建設。制定骨幹救援隊伍的建設標準,按照體系建設規劃提出骨幹隊伍規劃意見,加大投入、加強建設、加快步伐、早日達標。 3.加強應急資訊系統建設。組織編制應急指揮中心建設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編制《國家安全生產應急平臺體系建設專案建議書》,重點解決應急平臺的互聯互通和資料交換問題。以市級應急資源資料庫為基礎,以國家安全生產應急平臺為依託,加快推進國家、省、市(地)三級安全生產應急資訊平臺體系建設,最佳化整合資源,實現應急資訊資源的共享共用。 4.按照《“*”期間國家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體系建設規劃》的要求,針對煤礦瓦斯事故救援和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的特點,選擇國家級救援基地,制定建設標準,啟動兩個方面救援基地示範專案建設。 5.認真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安全生產科技規劃》,加快推進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科技進步。大力推進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提升應急救援技術和裝備水平。 四、圍繞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年”的總體工作部署,進一步搞好事故救援和預防工作 1.進一步做好事故救援工作。要做到快響應、早出動,強化組織指揮,依靠專家決策,科學制定救援方案,有力有效施救,盡力減少損失。要加強事故救援指導協調工作,對較大以上事故要跟蹤瞭解救援情況,根據救援需要及時協調調動資源和派員趕赴現場指導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隱患治理年”的總體部署,組織各類救援隊伍,充分發揮其專業技術優勢和特殊作用,積極投入到重點行業領域隱患排查治理的工作當中,除參加本企業的隱患排查和治理外,要有組織有計劃地配合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到服務範圍內的企業參與排查治理隱患。 3. 制定《應急救援隊伍參與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辦法》,明確應急救援隊伍參與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的職責;選擇重點區域,在生產經營單位重大危險源、重要崗位和關鍵部位的監測監控預警系統建設基礎上,實現與各級應急指揮機構的互聯互通,在監測監控基礎上建立預警體系。 4.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切實做好防範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工作的通知(安委辦[*]1號)檔案精神,組織各類應急救援隊伍積極參與自然災害隱患排查、除險加固和隱患治理工作。 5. 貫徹落實《關於全面加強應急救援隊伍開展預防性安全檢查工作的指導意見》,完善應急救援隊伍參與事故預防和隱患排查工作機制,賦予其職責,明確檢查內容、標準、程式和獎懲制度,推進應急救援隊伍緊緊圍繞重大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重大危險源監測監控、應急救援人員和物資裝備保障、應急預案的制定和演練等重點開展預防性安全檢查工作。 6. 積極參與各類安全檢查和督查,在檢查督查中注意發現總結應急管理方面的經驗,查詢存在的問題和差距,以及時採取措施,改進工作;積極參加事故調查,在調查中瞭解有關情況,總結經驗教訓,以進一步提高應急管理工作的前瞻性、針對性、實效性。 五、健全和完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政策法規標準體系,加強法制建設 認真貫徹落實《突發事件應對法》,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突發事件應對法貫徹實施方案》全面推進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法制建設。 1.在各級各類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人員培訓班中增加突發事件應對法的內容,將突發事件應對法列為“五五”普法的重要內容,面向社會和廣大群眾進行宣傳普及,增強憂患意識,樹立法制觀念,自覺履行職責和義務。 2. 做好《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條例》出臺的相關工作,加強協調配合和促進;開展應急管理法律法規學習宣貫,在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的制修訂過程中體現應急管理的內容和要求。 3.推進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法規和制度建設,著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調研起草工作,研究制定《國家礦山救援基地建設標準》、《國家危險化學品救援基地建設標準》、《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基地管理辦法》、《國家投入的應急救援資產管理辦法》等與條例相配套的應急管理法規和標準。制定和完善應急管理地方性法規、標準和管理制度。 4.組織開展對貫徹落實《突發事件應對法》,建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指揮體系、明確應急管理責任、制定完善應急預案、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落實應急管理物資裝備、開展應急培訓演練等方面情況的專項檢查督查,透過檢查督查,促進工作。 5.會同有關部門著手調研製定礦山和危險化學品救護隊員勞動保障制度、政府應急準備金制度、企業救援隊伍提供社會服務、預防性檢查等相關工作經濟補償辦法和企業、社會物資用於應急救援的補償辦法等應急管理有關經濟政策,為應急管理工作快速發展提供政策支援和經濟保障。 6.貫徹落實《突出事件應對法》和《安全生產法》有關要求,會同有關部門積極申請建立應急救援獎勵基金,建立應急救援隊伍的激勵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