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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3909298005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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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掙扎在地獄十九層
這還用問嗎?你不養他小,怎麼有臉要求他養你老?別說什麼生恩之類的話,他又沒求著你生他,如果當時他自己能做主,一定不會選擇你當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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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秋夢369
孩子的記憶力沒有媽媽,又怎麼能願意贍養一個冒出來的老人,如果孩子能放下心中的恩怨,也是很好的結果,畢竟是帶到人間的親人。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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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59605283311
夫妻在孩子一歲的時候離婚了,孩子判給男方,男方不允許女方探視。並告訴孩子你媽媽不要你了。從此母親和孩子天各一方。多少年過去了,孩子長大成人,母親步入老年。這個母親只想在有生之年見見孩子。因為沒有養育過孩子,也從沒有想讓孩子養老。和孩子沒有母子之情,只能是不幸婚姻之結果。這樣的母親實屬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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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使用者1916888083939
對於拋棄他的媽媽,不論什麼原因,拋棄是對兒子最大的傷害。人在做,天在著。長大後不養拋棄自己母親,是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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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梁山寶樹堂xiety
媽媽在1歲的時候拋棄兒子改嫁,兒子長大後不孝順媽媽,怎麼辦?還能怎麼辦?養育與孝順是對等的,你沒有盡到人母的責任,兒子長大也可以不盡人子之責(不孝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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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雙細胞273
這個媽媽是因果報應了。但這當兒子的,媽媽總是親媽,就算不為媽媽,是為了自己良心平安,為了法律責任,給點適當起碼的孝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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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白墅樵夫
權利與義務一致性。作為母親不履行撫育義務,當然無權享有贍養權利。古人說養父養母大於天,一週歲你就拋棄了他,那好意思找他贍養?去找你的二老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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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隕石143676075
不算不孝順,應該的。母親違反法律規定沒有盡到扶養責任,首先犯罪行為在前面,兒子沒有義務養她。兒子的行為符合憲法規定,沒有過錯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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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我愛豆包2
以德報怨何以報德??自己做初一不怕別人十五,自己的罪自己贖。這就是現在有些老年人就算看著可憐我心裡也不可憐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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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使用者7329142869858晚
虎毒不食子的道理她不懂。從她拋下兒子的那一刻起,她就不是孩子的媽媽了,哪怕她離開的理由再多,她也不是這個孩子的媽媽了。孩子怎麼長大的她應該清楚,孩子孝順不孝順媽媽只能看孩子了,無論從法律和道德上,這個母親都不應該強迫孩子對她怎樣怎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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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3709682225
世間百態,無奇不有!兒子1歲時拋棄改嫁夠奇,兒子長大後,來要求孝順更奇。想象得出的狀況應該是:這是一個人們常說的沒心沒肺的女人,做得出拋棄一歲大兒子的事情,改嫁後日子也過得不好,現在很可憐,老無所依,才有要求兒子孝順一出。老人們常說的報應,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這就是活生生的事例。怎麼辦?真不知道該怎麼辦?現在譴責她沒實際意義,也不能看著她餓死吧?個人覺得只能是所在村鎮、社群按相關程式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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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大氣的君君
兒子不孝順也是媽媽自找的。沒有付出就沒有回報,當孩子在成長中需要你這個母親時,你在哪裡?所以不要怪孩子,都是你自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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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邋遢男人
你不要拿血源和道德來挷嫁小孩子,這倆樣東西從你離開的時候,你就已經放棄了
現在想要他們孝敬你,估計:是不可能的,只能認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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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張再利46
人出來混總是有報應的。先知說還叫因果。是啊,萬是都有因果,如一株小苗每天都有管理施肥,他一定會生得很好。也能結出健康果實。如果小苗出生就失去關護,讓他自生自滅交與老天,他有可能生長很好,也有可能枯萎死去。但這無論生死都是老天的眷顧,和你沒有關係了,從你拋棄他那天開始,他就是來源於蒼天迴歸於大地。當你狠心放棄他,享受夠了人生快活,到頭來老來無依靠又求來贍養。可以說養是盡那一點生育情,不養也是自身報應。因為他早就不屬於你。當時你以經讓他自生自滅。這就是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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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如水的哲靈
這麼狠心,一歲的孩子都捨得拋棄,不怕被虐待嗎?這種人不配母親這兩個字,還好意思有錢兒子養?臉皮太厚了點吧!有句話說得好!您養我小,我養你老。沒聽說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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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樑哥148793673
這是一個情與法之事!孩兒年幼,母親即棄子改嫁,定是一絕情之舉!但可能也是有因在先,父母進入死亡婚姻,斷舍離在所難免,可母親沒有經濟收入,養育不了孩兒,所以才行棄子之舉,也屬無奈!如今孩兒長大成人,是否該行孝敬贍養母親之責?必須!應該!這是一法定的責任與義務,切不可簡單用道德感情來推定!你不養我小,我決不養你老,是一情感磨擦產生的因果之說,與現行法律相悖的,更是法律所不允許的!同時,也違背了傳統道德規範,是要受到輿情譴責的!俗話說,可有不養兒的母,絕無不盡孝的兒!母親生兒育女,是一生命歷練與再生的過程!古往今來,有許多母親因為生育孩兒而難產殆命!你若降生人世,生育之人,就是一偉大的母親!須用一生的傾力傾力來感恩回報,這就是一孝子之為,更是人間一美德之作!大孝之人必須大福回報,天意不可違,仁德伴終生!阿彌陀佛,善哉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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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整理思緒中發現自己
為什麼要求孝順?誰會孝順陌生人,誰又會孝順在自己需要照顧的時候遺棄自己的那個人。孝順這詞如何定義,怎麼做才是孝順?給錢不給情算是孝順還是給情不給錢是孝順?這個很難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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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溫暖陽光時尚造型師
善養和撫養是對等的關係,人本來就是情感高階動物,所謂“反哺”,首先要“哺”,然後才“反哺”,本來就無“哺”,何來“反哺”之說?“感恩”要有恩可感,當然了,“有恩”必感恩,這勿庸質疑。文中母子除了流有相同的血液和短短1年的撫養之外,沒有任何情感的交流和該有的撫慰,兒又怎可能會有“感恩之舉”呢?不善養能理解,若善養,給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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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亂世一佳人
“生而不養,斷指可還”在孩子最需要母親的時候,你沒能給他關愛和陪伴,孩子長大後,又憑什麼要求他對你孝順呢?
當初放棄他的那一天,就應該會想到有今天的結果,雖然不被自己的親生骨肉認可是一件很心酸的事,但是我覺得一點也不值得被人同情。
孩子之所以不孝順,是因為他心裡永遠有一個傷疤——那是缺失已久的母愛!當初孩子摔倒大哭的時候你在哪裡?孩子過生日的時候熱鬧的時候你在哪裡?孩子失落時、高興時你又在哪裡?
一個缺席了孩子所有成長過程的媽媽,又怎麼好意思反過來要求孩子孝順呢?
不過話說回來,畢竟血濃於水的親情不是那麼容易割捨的。
未來那麼長,可以盡全力彌補自己曾經犯下的錯誤,讓孩子感受到你的真誠,至於孩子原不原諒你,孝不孝順你,那隻能看孩子的心意。
“有媽的孩子像個寶,沒媽的孩子像根草,”不在媽媽身邊的孩子是孤獨無助的,也是可憐可悲的,孩子的心裡會留下永遠的創傷。不管什麼理由,都不能放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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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父母養我的小,我養父母的老。這個母親為了追求自己的幸福生活,棄一歲左右的小孩不顧實屬心狠毒,當你老了才想起還有一個被你棄之的兒子啦。
不過話又說回來,如果你念起她十個月懷胎的辛苦的那份情也可以孝敬一下。怎麼做隨自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