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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泰迪神蹟

    一般書信可分為稱呼、正文、結尾、署名、日期五個部分,每個部分都有一定的格式。

    (1)稱呼。根據自己和收信人的關係,平時怎麼稱呼,在信中就怎麼寫。如給爸爸寫信,稱呼就寫“爸爸”;寫信給老師、同學的信,稱呼就寫“*老師”、“**同學”。稱呼要從第一行頂格寫起。稱呼後面要加冒號(:),表示下面有話要說。

    (2)正文。這是信的主要部分。寫信人要說的話都寫在這裡。正文的開頭空兩格,通常先寫問候的話。如果是回信,先要寫明來信收到,並對來信中提及的問題或要求辦理的事情作出回答。如果寫的事情較多,可以分段寫,一件事情寫一段。每段起行空兩格,轉折頂格。

    (3)結尾。結尾可根據寫信人跟隨收信人的關係和具體情況,寫上表示祝願,勉勵或敬意的祝頌語。如“此致敬禮”、“祝你健康”等等。祝願語一般分兩行寫。以“此致敬禮”為例,“此致”可以緊接正文之後寫,也可以另起一行空兩格寫,“敬禮”則一定要另起一行頂格寫。

    (4)署名。在結尾的再下一行的後半行寫自己的名字,署名的前面也可以寫上跟隨對方相應的稱呼,如“兒”、“弟”、“學生”等等。

    (5)日期。可以寫在署名的後面,也可以寫在署名下一行的後半行。最報寫清年月日,以便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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