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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加糖加奶熱咖啡

    工作長期駐外,和老婆談戀愛的時候曾經鬧過分手。那時候我在外地,老婆在北京工作,有一次因為房產證的事和她吵翻了(雙方打算結婚了,女方家裡提出房產證上寫她的名字),她從電話裡說要分手。我一聽就蒙了,談了這麼久怎麼說分就分,後來兩天我一直在打電話想和她挽回,結果她很堅決的要分手。我給她媽打電話也說你倆不可能了,還是好聚好散吧。

    我當時頭腦一熱,請假坐飛機飛去北京找她,可是我連她住北京什麼地方都不知道,只能在她原來說過的一個住址附近等她。那時是3月份,北京天氣還很冷,我從下午等到夜裡11點,她就來了一個電話說咱倆不可能了,我怎麼求都沒用。這時我才明白她已經鐵了心要分手,說不定之前就已經這麼想了。最後我找了一個賓館住了一晚,第二天回家跟父母說了這個情況,在家待了一個禮拜才回去工作的。那個禮拜我在家也待不住,跟失了魂似的天天在外面溜達。不過後來我們還是結婚了,現在女兒都2歲了。

  • 2 # Smile情愫

    也許在你們看來,可能很卑微,但對於我來說,那是一種幸福。

    記得那年,我還一無所有,看著其他人給自己的女友買著各式各樣的東西,可是對於我來說,卻是比什麼都困難。而我用僅有的2百塊錢,和女友到超市買了一大堆好吃的,你們知道,我們是在哪裡吃的嗎?是的,就在大街邊上,人流攢動的大街邊上。

    我望著她,望著她美麗的笑容,我哭了,她應該和其他女孩子一樣,在快餐店裡,在奶茶店裡,在名牌店裡,可是,卻和我一起坐在路邊的大街上之上,吃著超市裡便宜零食,喝著別人都不願意喝的飲料,你們知道嗎?那種滋味,那種感受嗎?

    還好,我熬過來了,在她堅持的等待中,我做到了,雖然不是百萬富翁,但生活足以讓我不覺得那麼的“卑微”!

  • 3 # 君醬

    無條件的隱忍,

    無條件的原諒,

    無條件的退讓,

    無條件的付出,

    無條件的被綠。。。

  • 4 # 感情廢物LY

    曾經我和她在一起的時候 她想吃什麼我都會陪她去吃 無論吃什麼都是她先吃,每個月發了工資 我都會給她 讓她去花 買衣服,我每個月只留200塊錢的飯費,她閨密問她借錢 她沒有 她貸款去幫她閨密 結果她閨密把她坑了,我騙父母 我說我需要錢 從家裡拿的錢 把她的外債還上 可是本來以為可以平平淡淡和她在一起,可是最後她認識了另外一個人 把我拋棄和她遠走高飛,我自己傻乎乎的還在等她回來 我學會了喝酒 喝醉了我眼睛哭腫了,每夜窩在被子裡以淚洗面 ,我多麼希望她能回來,可那只是曾經了

  • 5 # 楊小小小木

    在愛情裡曾經做過最卑微的一件事情是什麼?

    相信每一個人在愛情裡面都曾經卑微過吧?

    張愛玲曾經說過:“見了他,她變得很低很低,低到塵埃裡。“但她心裡是歡喜的,從塵埃裡開出花來。”

    是啊,因為那是你喜愛的人,你見了就滿心歡喜的人、那個璀璨了你整個黑夜的人。

    遇見他,他就近乎成了一個神一樣的存在,在他萬丈光芒下,我們似乎卑微到骨子裡,曾經那個明媚、光芒四射的女子,變得如一粒塵埃,好像風一吹就散了似的。

    只是,卻甘之若飴。

    就好像靈魂擺渡裡三七說得“他好時,我便開心、我好他不好時,我便不開心、 只要他好,我好或不好我都開心,那方是真心喜歡,方是真心悅愛一人。我看長生便是如此 他騙我也好,我只要他好,他若開心,我便開心。”

    初中時,還是一個什麼都不懂的小屁孩,喜歡小z的時候,曾經放學每天偷偷跟在他的身後,直到他回家。

    也曾偷偷給他塞過情書,被他撕得稀巴爛,丟在學校全部教學樓都能看得到的地方。

    在初一、初二、初三三個年級的注意下,一點一點的把那封撕得粉碎的情書撿起來。

    也曾經找遍了學校所有的貼吧,找到他的聯絡方式,只是,他已經有了女朋友,那天,一個人,在網咖哭得稀里嘩啦。

    後來,他分手了,又給他打電話,只是他早已經忘記了我是誰。

    那時,什麼都不懂,只知道死纏爛打,也曾給他一天打過99個電話。

    卑微也好,沒有面子也好。

    人生那麼短,喜歡一個人,要什麼面子?

    承認喜歡一個人,其實,並不丟臉。

    怕就怕,喜歡一個人,連說出口的勇氣都沒有。

  • 6 # 熱心研究莊小寶

    最近一個朋友跟我相聚喝酒,大吐苦水。

    他追了一個女生一年了,卻始終得不到正眼相看,愛而不得,搔首踟躕。他略帶醉意的說:

    明知道她不喜歡我,但是就控制不住地喜歡著她;

    明知道可能不會有結果,但是就是想要對她好;明知道自己困的和狗一樣,但是就是想陪她熬夜,明知道自己熬不住的夜,但是就是咬牙堅持了下來;

    因為她的一句不確定出不出門,在寒天凍地的廣場等了她整整一個下午;因為她不喜歡,從此沒有允許不再碰過酒,推掉了所有與朋友的酒局;因為她喜歡再累也挺著,因為她傲嬌再煩也哄著。

    想著總有一天,她會被我的誠意打動的。

    可是當有一天和她聊天,她說不聊了我先吃飯了。我一怔,因為自己正一邊打字,一邊趁她回覆的間隙胡亂吃口飯。

    那時候才覺得自己方寸大亂,幡然醒悟。

    她不過是在有條不紊的生活出現空檔的時候,和我打發打發無聊罷了。而我用全部的時間去愛她,抽空才生活。

    這段感情太累了,終究還是要放手啊,一無所有!

    就像張國榮的《怪你過分美麗》裡面有句歌詞是這樣寫的:唯獨你雙手握得碎我,但我享受這折磨。

    感情越是沒可能,越是陷得深。儘管對方一次又一次擊碎你的夢,你還是一杯苦酒入喉,順逆伴她左右。

    其實在戀愛中愛得越卑微的人,也越容易得到心碎的結局。一方情願,一方牽強,最後只能落得個互相傷害。

    那麼,你曾在戀愛中做過哪些卑微的事呢?

    愛是試探伸出的手想要觸控,唯恐驚擾聖駕卻又及時收回。一直刷存在感等緣分認真。到後面自己等到快抑鬱崩潰。

    跟喜歡的人聊天,他半天才回覆。問他是不是要睡了,沒等他回,自己就匆匆打過去一句:

    “哦,好吧,我也準備睡了,晚安。”

    你的心一直在黑暗中惴惴不安,對方一直沒有回覆,於是你就刪了那個對話方塊,總感沉看到那個對話方塊,就好像看見了自己的卑微和討好。

    你很討厭自己這個樣子,別人的劍還沒有出鞘,你就舉起盾牌做好防禦,然後就淚流滿面。

    愛情總是不平等,一邊波瀾不驚,一邊兵荒馬亂。自我內心的鬥爭,註定是單槍匹馬,也註定是遍體鱗傷。

    吵架別人總覺得事後沒有好好發揮,你不一樣,你總是最先心軟,最先開口道歉的那一方。

    就算你生氣鬧彆扭,他也完全沒有放在心上,和你聊天也一直很敷衍,即使道歉也不走心,甚至漠不關心的和好基友一起開黑。

    已經很累了說要放棄的了,你總告訴自己,只要他主動開口,你就原諒他了,就此揭過。但是也每一次降低自己的底線,最後自己的尊嚴被他踐踏的像條小狗一樣。因為愛他,你放下你所有的驕傲與尊嚴,不爭氣地選擇了原諒。

    或許無論你受了多大的委屈也不敢發脾氣,因為你知道自己不夠重要。愛情最遺憾的是,我們從來都沒有感受到那種被堅定選擇的感覺。

    就算分手了,他早已放下了,你卻還一直留著他當時抱過你時穿的那件上衣,深夜裡望著那件衣服黯然神傷,苦苦想念。

    你總期盼有一天他會回心轉意,然後一遍遍複習他曾給的美好,像上癮的毒藥,它反覆騙著你。

    “修煉愛情的悲歡,我們這些努力不簡單,快樂煉成淚水,是一種勇敢,幾年前的幻想,幾年後的原諒,為一張臉去養一身傷,別講想念我,我會受不了這樣。”

    記得高中的時候曾追過一個女生,高二喜歡一個女生,明知道她有男朋友,每天給她買最愛喝的營養快線,甚至學校沒有她喜歡的口味了,翹課翻牆出去給她買。

    直到一年後,她又換了別的男朋友,我才發現原來自己,都沒嘗過營養快線什麼味道。

    後來明悟了一個道理:愛情是需要平等對話,勢均力敵的愛情才能走得才遠。

    我覺得一個人,首先應該先學會愛自己才能去愛別人。我不能理解那種因為喜歡一個人就恨不得把自己放在塵埃裡的行為。一段戀情,兩個人都很開心才能稱之為愛情。互相包容互相理解必不可少,但是這並不意味著讓自己卑微。

    低到塵埃裡的姿態,連對方的尊重都換不來,更別說是真情了。要記住,愛自己才是浪漫一生的開始。

    王安石曾言,盡吾志也而不能至者,可以無悔矣。

    這句話同樣適用於愛情,喜歡就拼命對她好,然後告白。被拒絕就轉身離開,已經爭取過就不必遺憾。

    無論男女,先自愛後愛人,經營好自己,才值得被愛。世間男女千千萬,一輩子那麼長,總有一個和你勢均力敵兩情相悅,要是沒有,愛自己就好。

    開心就好好在一起,不開心就抽身離去不要留戀。如果因為一段戀情而使自己每天陷入痛苦之中我覺得是非常傻的行為。

    請善待自己,當你變得更優秀後,不喜歡你的人也許還是不喜歡你,但是喜歡你的人會越來越多。

    公號id:woshixiaobao945

  • 7 # 雲南康誠康強醫療集團

    愛情在你心裡有多偉大,你就有多卑微。

    世上不存在絕對的公平,愛情亦如是,在愛情裡,總會有一個默默付出的人,而最終受傷的也往往是那個付出最多的人。

    剛剛在樓下看到一個小夥,舉著手機邊哭邊說:“你知不知道我聽到你說今天要來找我,我是有多開心……可你突然又告訴我你不來了,還拉黑了我的朋友圈,我是有多難過。你說你沒錢,我陪你住暗無天日的出租屋,你說你想買個手機,我用我一個月的工資給你買最新款的手機。我不介意陪你吃路邊攤,我甚至不介意你不愛我,可你為什麼還要這麼絕情,我對你那麼好……”

    我在樓上看著他,心裡只覺得一陣的悲哀,我只想說:小夥,在一個不喜歡你的人面前落淚,你的眼淚對於她來說都是累贅,你的愛應該給一個真正愛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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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卑微的就是被他罵著,說我是一個不乾不淨的女人,不如找個處女,說我很差,非常差!可我依然哭著站在那裡不願意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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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卑微的是他騙我說他媽媽同意我們在一起了,我坐了好久的車去他家,他媽媽居然不理我,還不給我做飯吃!後來他奶奶熱了點剩飯給我,我不吃又怕他家人不高興,一邊低頭咽飯一邊偷偷掉眼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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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經為了那個他,所有極端的,傷害自己的事都做了,真的是卑微到了塵埃裡。後來我遠嫁他鄉,二十多年過去了,生命再次輪迴般再次有了訊息,當他說想見我一面時,告訴他,今生永不相見!不見,不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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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最卑微的時候是分手了,我還不停的打電話挽留她,加她微信,結果她告訴我她不愛我了,放下了,說我沒出息。現在才分手十天她又找到了男朋友,個性簽名都變成了“我親手給你的幸福”。多麼的諷刺!我還自以為分手後他會難過,至少不會那麼快找下一家吧。結果才知道難過的傷心的只是我一個人而已。而她繼續逍遙,我對她原來真的什麼都不是。現在好了,徹底死心了,這輩子都不想看到他,可能將來我會感謝她的不嫁之恩吧。但是,現在的我還是心痛的呼吸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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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卑微的是他出軌,而我怕失去他,每天在他面前低聲下氣的討好他,直到那個女孩找上門來。後來我的母親出了車禍,我們也結束了五年的戀愛,現在想想真想一巴掌扇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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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大他幾歲,他對我也很好。我知道他爸媽是不會同意的。結果他媽媽給他介紹了一個小女孩,現在好像還正在交往,可我居然傻傻的說我不介意。想想都是眼淚。

    結語:

    曾聽人說過,放棄一段感情如同拔牙拔掉的那一刻,你會覺得解脫,但舌頭總會不由自主的往那個空空的牙洞裡面去舔,一天數次。不痛了,不代表你已經完全無視留下的那個空缺,你還是會在意,甚至異常掛念。適應是需要時間,但牙也總是要拔,因為太痛,所以終歸還是要放手。

    真正的愛是彼此都不捨得對方受委屈,真正的愛情是不存在卑微的,但凡有一點卑微都稱不上真愛。你在愛別人之前,首先要學會愛自己。

  • 8 # 金魚的水

    年少迷濛的時候,暗戀過一個人,結果就是目送她和別人出雙入對,漸漸消失在自己的生活裡。

    那時的自己,懵懂自卑,總覺得身上一大堆缺點,根本就配不上誰,更別說是自己喜歡的人了。

    張愛玲說過:愛上一個人,心會一直低,低到泥土裡,在土裡開出花來,如此卑微卻又如此欣喜。

    但是暗戀就不一樣了,卑微倒還是卑微,欣喜卻不見得,於我而言,只有揮之不去的苦澀。

    像一張網,網住了心眼。

    後來,長大了,也成熟了很多,在自己內心的世界裡兜兜轉轉,不願意出去。

    直到現在,我心懷感恩,愛上了世間的萬物,不掐花,不折草,就是遇到了半片蛛網,也會繞道而行,但卻無法再愛上一個人。

    暗戀,恐怕每個人都經歷過,可能也不在意,甚至心裡認定為不可能的事,所以連想也不願多想。

    就任它起了念,發了芽,孤獨的生長,孤獨的死去。

    然後在心裡,圈住了一塊很大的墓地,卻從來也不去弔唁。

    自欺欺人,是最卑微不過的事情了。

    而暗戀,又是最真誠的自欺欺人。

  • 9 # 本心我願

    在愛情裡做的最卑微的事?

    就是愛人沒有時間陪我,

    我除了上班就是在家等他電話影片。

    基本不會出去玩,怕他找我找不到會著急。

    怕在外邊噪音大,說話聽不清,

    聊天聊的不盡興。

  • 10 # 小小Listen

    那年,她還是大學生,而我已經在社會上打拼。

    我們都曾是一個大學裡的同學,我畢業那年她大二,她來送我離開了這座城市,而我去了別的地方發展。

    異地戀也許並不真實,分開那年,我徹底懂了。

    她說異地戀好痛苦,沒人關心沒人疼愛,我特意辭職了我的工作而去她所在的大學,此後每天都做飯給她送去,直到有一天我想進大學裡偷偷給她舉辦一個生日晚會,可我看見的卻是她與另一個男的一起吃著我親手做給她吃的飯。

    晚上回去我沒有告訴她我所見到的,她也沒有說,此後的每個晚上我都偷偷去看她,也一直看見她與那個男生。

    我以為她最後會回心轉意,她內心愛著的人還是我,我也依舊給她做著我的便當。

    也許,我早就知道了結果,只是我一直在騙著我自己。

    我心疼我的便當,便當裡充滿了我對她的喜歡,可卻一直被糟蹋。

    也許,卑微的愛情,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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