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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勤奮的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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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司法江湖
謝謝邀請。觀點:首先禁止失信被執行人子女上私立學校的根本原因在於,私立學校眾所周知收費貴,但是教育條件可能相對更好一點,如果允許失信被執行人子女上昂貴的私立學校是否可以變相理解為失信被執行人家庭的生活品質是建立在“剝奪”他人財富的基礎之上?
一、看看該校的招生簡章其中標註很清楚:家長必須無失信記錄!有失信記錄代表該家長對外負有債務但是一直未能按照法院判決履行自己的義務,這也就意味著失信被執行人的生活品質必然會因為其失信行為受到影響。
其實日常生活中所謂的老賴只是慣用的稱呼,法律上準確的定義應當是“失信被執行人”。
二、是侵權還是活該?該不該連累到孩子?在明確這個問題之前需要指出的是,只是禁止失信被執行人子女上私立學校並未限制學生上公辦學校,所以本質上只是將失信被執行人子女的選擇權予以剝奪。而且倘若不是昂貴的私立學校我想應該也不會受到限制,原因在於該舉措主要是為了督促失信被執行人履行法院判決的一種措施,所以目的在於督促還款,而不是剝奪失信被執行人子女的教育權。
1、失信被執行人子女依然可以選擇公辦學校入學,接受教育;2、失信被執行人子女選擇價格和公立學校相同的私立學校也是可以的,只是限制了高昂學費的私立學校而已;所以本質上並沒有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子女受教育的權利,限制就讀高價格的私立學校只是手段,目的是督促失信被執行人還款,所以失信被執行人,建議你儘快履行判決書的義務,以免殃及家人,耽誤子女的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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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wawdjx247182867
如果老賴的子女沒有了老賴的傳統,那子女自己就不會花老賴的錢(這個錢是不光彩的)去高消費了!畢竟這個錢是不光彩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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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君姐240730923
小編您好:國家倡導誠實守信、健康文明的網路行為,遵守社會公德,遵守國家網路安全法,自覺並禁止向網路推送一些不禮貌、不文明、不道德的語言文字和不良資訊。賴:乃為姓氏,“老賴”一詞只是一個姓氏族人對長者的友好稱呼而已(如老陳、老張、)不是欠債不還“失信人”或“失信被執行人”的代詞,對於小編引用"老賴"一詞代稱欠債人,請小編考量一下,如用你的姓,前面加個老字,來代稱欠債不還錢的違法行為,請問你作何感想?希望貴平臺小編多吸收一下不同的建議,請小編棄用“老賴”一詞,將欠債人以規範用詞“失信被執行人”稱之,共同構建和諧文明健康良好的網路用詞環境。希望每個姓氏都能被尊重。祝工作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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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彩票資料
客觀點分析,這樣有失公允。
老公欠債可以是賭債,在法律上不老婆是不用償還也就是不用償還夫妻義務。
如此形式成為的老賴,是否應該禍害子女。如果是屬於創業失敗那麼我想這樣的家庭也沒那個財力讓兒女上私立不存在活該不活該問題。
但是如果是詐騙等所得那就應該限制,如我們的賈大哥。這樣限制有足還錢。建立更好的誠信社會。
所以在是否老賴上的問題,國家是否應該出臺更多級別的失信人不同限制?
一.賭博的那是禍害個人萬不可禍及兒女,如果有人說那債主不就虧了。你明知人人家好賭,你還借,那這本身就屬於違法行為,你的借款就是支援。這種案例最多是高利貸。這樣的債務不應該支援。這機制比較複雜,首先是違法行為讓個人負債,結果連坐,這樣不可取。
二.創業失敗,是整個家庭同意的所以應該承擔,同時人家也真沒錢上你所謂的私立學校。對於創業失敗這樣的機制等同於個人破產保護法。
三.詐騙案的,這就是典型老賴,這些行為就應該全面制止,限制。
四.企業誠信問題,也就是契約合同精神。應該同如這問題,這兩年大家一直關注的是借還問題,但是卻忘記了徵信機構,說的不單是這方面,還有就是企業個人誠信問題。如果企業不遵守契約合同精神,同樣應該列入失信名單,同樣應該限制。沒有契約精神的企業出爾反爾,以大欺小,集體欺個人。要求同樣要限制,讓它們集體不要亂打廣告誇大廣告。抵制這樣的企業,尤其是保險制度。已經另華人多次吃虧,是否應該列入失信行為呢。
五.政府機構 雖然是服務群眾,但是政府機構是否存在出爾反爾的問題……是否應該同樣列入失信行為!
六.個人
出去了借還失信問題,是否應該加入危害公眾問題,或者其他規定而違信是否應該也列入失信行為,如何限制行為。
徵信機構,不應該單單為金融服務。百業徵信初衷是解決所有不誠信行為。現在卻成為金融服務機構?老賴這個稱呼隊伍這些行為為什麼不用上?惡意謊言就應該上徵信。而善意的謊言就應該保留。
誠信社會不應該單單考慮限制。應該考慮更多的是改進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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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誠信何在自尊心何在
"老賴"子女被禁止上私立學校,本就是國家有理有據的合理規定,何來侵權?侵了誰的權?是的,中國向來有禍不及家人一說。但是,"老賴"作為一個特殊群體而被量身定製了一條子女不得上私立學校之規。那是因為:既稱"老賴",就是借了別人錢不還之人,而往往這種人都稱:不是不還,而是無能力歸還。那麼,問題來了,子女讀私立學校的費用由隨承擔:父母吧!在中國,私立學校代表的是什麼:高支出、高消費!既然無錢還賬,又哪來的錢供自己子女享受高費教育?借了別人的錢不還,卻有錢拿去供自己子女享受高於普通人的學習環境。如果國家不禁止,是誰侵了誰的權,一目瞭然,這種問題拿來討論,純粹腦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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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使用者16028571628農村
私立學校大多系貴族學校,每年的學生費用開支都不小,是普通老百姓家庭望塵莫及的。老賴有錢供子女念這樣的學校,卻賴著帳不還,就應該強令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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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空空2411032
活該並且理所應當!你享受了,就得付出代價,也許這不是你的選擇,但是你肯定還沒有選擇的權利,所以進不去私立學校,提反對意見的肯定不會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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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遠方老師在美國
在世界各地都一樣,私立學校不屬於義務教育的範疇,學校要對學生進行高額的收費,同時向學生提供高質量的教學成果。
私立學校有一定的招生自主權,可自定招生規則,嚴把學生入口關。所以說並不是家長肯花錢就能入學的。山東的這所私立高中拒絕有失信記錄的“老賴”子女入學,等於在誠信的方面設定了一個屏障,將低素質的家庭排除在外。“老賴”家長有錢供孩子進行教育高消費,卻無錢償還自身的債務,這些投機取巧的失信行為或多或少會對孩子有影響,學校方面不歡迎這樣的行為。
誠信是一種美德,失信就是失德,我們要建設文明和諧的社會大環境,就要讓有失信記錄的人受到處罰,吃到苦頭,付出代價。讓“老賴”們認識到失信的嚴重後果,儘快想辦法還清債務,消除不良記錄,為孩子的成長鋪平道路,而不是設下層層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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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勤奮的茂子
你一家的幸福,為何要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
學校的做法是對的,無可厚非,作為誠信有缺失的人,決不能讓你賺了便宜賣了乖!
下面詳細聊一下我的看法:
首先,學校剝奪的是你的高消費權利。私立學校收費是公立學校N多倍,作為一名失信被執行人,為何要讓你將如此不義之財用在家人身上?
這兩天普法君的朋友託我瞭解幾處重慶的私立小學,這些學校收費每年都在7-8萬左右,還別說孩子的其他費用,而同等公立學校的收費,每年也就幾千萬把塊。
而那些上了失信黑名單的人,背後都欠下他人累累鉅債,比如甲方拖欠的民工工資、傳銷骨幹詐騙得來的錢、電信詐騙嫌疑人騙來的資金等……
在法庭上,這些失信被執行人往往會裝出一副可憐巴巴的樣子,表示自己已經破產,無法彌補損失等,私下卻將孩子送到私立學校接受高質量教育。
這不公平!!
為何你家的幸福要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
近些年,中國對失信被執行人的懲罰手段是多種多樣的,除了孩子不能讀私立學校,還有其他各種限制高消費、各種媒體曝光、各種懸賞徵集財產等手段,這一切的目的,就是逼你儘快履行法院判決,儘快償還他人欠款。
其次,孩子受教育的權利並未受影響。意思就是說,職能部門並未剝奪你孩子正常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比如你可以讓孩子去讀普通公立學校,這個事情沒有人會制止,哪怕是債務人,也不會堵著你家孩子不讓他去讀書。但你花大價錢讓孩子去享受貴族般的教育,很顯然就沒道理了。
最後想說的是,私立學校不接受信用有汙點的家長,也可以理解,這是一種市場行為。一般來講,能讀私立學校的,家長都還是有點能力之人,因為孩子能讀這種學校,家長付出的不止是學校學費這點費用,孩子其他方面的消費肯定更高。
大家都知道,孩子讀書期間學校都會建立專門的家長群,平時大家偶爾會在群裡聊幾句,對於一個信用有缺失的家長,萬一在裡面私下加幾個家長好友,然後搞些不義之舉,學校豈不是幫你背了黑鍋?
要知道,欠債的人不一定是失信被執行人,只要是態度誠懇,誠信講理之人,有欠債願意慢慢償還的人,對方也不會強制執行,法院也不會將其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而那些上了名單的,都是法院調查了N久、對方調解了N次,而他就是“坐看風起雲湧,我自巋然不動”的心態,這種人,其信用基本已經破產,在任何地方都不會受待見。
所以,作為私立學校,校方有權利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學生。你若是不服,把欠人家的錢還上,法院就會撤銷你的“黑名單”,孩子不就可以讀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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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公司法江湖
謝謝邀請。觀點:首先禁止失信被執行人子女上私立學校的根本原因在於,私立學校眾所周知收費貴,但是教育條件可能相對更好一點,如果允許失信被執行人子女上昂貴的私立學校是否可以變相理解為失信被執行人家庭的生活品質是建立在“剝奪”他人財富的基礎之上?
一、看看該校的招生簡章其中標註很清楚:家長必須無失信記錄!有失信記錄代表該家長對外負有債務但是一直未能按照法院判決履行自己的義務,這也就意味著失信被執行人的生活品質必然會因為其失信行為受到影響。
其實日常生活中所謂的老賴只是慣用的稱呼,法律上準確的定義應當是“失信被執行人”。
二、是侵權還是活該?該不該連累到孩子?在明確這個問題之前需要指出的是,只是禁止失信被執行人子女上私立學校並未限制學生上公辦學校,所以本質上只是將失信被執行人子女的選擇權予以剝奪。而且倘若不是昂貴的私立學校我想應該也不會受到限制,原因在於該舉措主要是為了督促失信被執行人履行法院判決的一種措施,所以目的在於督促還款,而不是剝奪失信被執行人子女的教育權。
1、失信被執行人子女依然可以選擇公辦學校入學,接受教育;2、失信被執行人子女選擇價格和公立學校相同的私立學校也是可以的,只是限制了高昂學費的私立學校而已;所以本質上並沒有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子女受教育的權利,限制就讀高價格的私立學校只是手段,目的是督促失信被執行人還款,所以失信被執行人,建議你儘快履行判決書的義務,以免殃及家人,耽誤子女的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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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wawdjx247182867
如果老賴的子女沒有了老賴的傳統,那子女自己就不會花老賴的錢(這個錢是不光彩的)去高消費了!畢竟這個錢是不光彩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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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君姐240730923
小編您好:國家倡導誠實守信、健康文明的網路行為,遵守社會公德,遵守國家網路安全法,自覺並禁止向網路推送一些不禮貌、不文明、不道德的語言文字和不良資訊。賴:乃為姓氏,“老賴”一詞只是一個姓氏族人對長者的友好稱呼而已(如老陳、老張、)不是欠債不還“失信人”或“失信被執行人”的代詞,對於小編引用"老賴"一詞代稱欠債人,請小編考量一下,如用你的姓,前面加個老字,來代稱欠債不還錢的違法行為,請問你作何感想?希望貴平臺小編多吸收一下不同的建議,請小編棄用“老賴”一詞,將欠債人以規範用詞“失信被執行人”稱之,共同構建和諧文明健康良好的網路用詞環境。希望每個姓氏都能被尊重。祝工作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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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彩票資料
客觀點分析,這樣有失公允。
老公欠債可以是賭債,在法律上不老婆是不用償還也就是不用償還夫妻義務。
如此形式成為的老賴,是否應該禍害子女。如果是屬於創業失敗那麼我想這樣的家庭也沒那個財力讓兒女上私立不存在活該不活該問題。
但是如果是詐騙等所得那就應該限制,如我們的賈大哥。這樣限制有足還錢。建立更好的誠信社會。
所以在是否老賴上的問題,國家是否應該出臺更多級別的失信人不同限制?
一.賭博的那是禍害個人萬不可禍及兒女,如果有人說那債主不就虧了。你明知人人家好賭,你還借,那這本身就屬於違法行為,你的借款就是支援。這種案例最多是高利貸。這樣的債務不應該支援。這機制比較複雜,首先是違法行為讓個人負債,結果連坐,這樣不可取。
二.創業失敗,是整個家庭同意的所以應該承擔,同時人家也真沒錢上你所謂的私立學校。對於創業失敗這樣的機制等同於個人破產保護法。
三.詐騙案的,這就是典型老賴,這些行為就應該全面制止,限制。
四.企業誠信問題,也就是契約合同精神。應該同如這問題,這兩年大家一直關注的是借還問題,但是卻忘記了徵信機構,說的不單是這方面,還有就是企業個人誠信問題。如果企業不遵守契約合同精神,同樣應該列入失信名單,同樣應該限制。沒有契約精神的企業出爾反爾,以大欺小,集體欺個人。要求同樣要限制,讓它們集體不要亂打廣告誇大廣告。抵制這樣的企業,尤其是保險制度。已經另華人多次吃虧,是否應該列入失信行為呢。
五.政府機構 雖然是服務群眾,但是政府機構是否存在出爾反爾的問題……是否應該同樣列入失信行為!
六.個人
出去了借還失信問題,是否應該加入危害公眾問題,或者其他規定而違信是否應該也列入失信行為,如何限制行為。
徵信機構,不應該單單為金融服務。百業徵信初衷是解決所有不誠信行為。現在卻成為金融服務機構?老賴這個稱呼隊伍這些行為為什麼不用上?惡意謊言就應該上徵信。而善意的謊言就應該保留。
誠信社會不應該單單考慮限制。應該考慮更多的是改進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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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誠信何在自尊心何在
"老賴"子女被禁止上私立學校,本就是國家有理有據的合理規定,何來侵權?侵了誰的權?是的,中國向來有禍不及家人一說。但是,"老賴"作為一個特殊群體而被量身定製了一條子女不得上私立學校之規。那是因為:既稱"老賴",就是借了別人錢不還之人,而往往這種人都稱:不是不還,而是無能力歸還。那麼,問題來了,子女讀私立學校的費用由隨承擔:父母吧!在中國,私立學校代表的是什麼:高支出、高消費!既然無錢還賬,又哪來的錢供自己子女享受高費教育?借了別人的錢不還,卻有錢拿去供自己子女享受高於普通人的學習環境。如果國家不禁止,是誰侵了誰的權,一目瞭然,這種問題拿來討論,純粹腦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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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使用者16028571628農村
私立學校大多系貴族學校,每年的學生費用開支都不小,是普通老百姓家庭望塵莫及的。老賴有錢供子女念這樣的學校,卻賴著帳不還,就應該強令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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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空空2411032
活該並且理所應當!你享受了,就得付出代價,也許這不是你的選擇,但是你肯定還沒有選擇的權利,所以進不去私立學校,提反對意見的肯定不會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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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遠方老師在美國
在世界各地都一樣,私立學校不屬於義務教育的範疇,學校要對學生進行高額的收費,同時向學生提供高質量的教學成果。
私立學校有一定的招生自主權,可自定招生規則,嚴把學生入口關。所以說並不是家長肯花錢就能入學的。山東的這所私立高中拒絕有失信記錄的“老賴”子女入學,等於在誠信的方面設定了一個屏障,將低素質的家庭排除在外。“老賴”家長有錢供孩子進行教育高消費,卻無錢償還自身的債務,這些投機取巧的失信行為或多或少會對孩子有影響,學校方面不歡迎這樣的行為。
誠信是一種美德,失信就是失德,我們要建設文明和諧的社會大環境,就要讓有失信記錄的人受到處罰,吃到苦頭,付出代價。讓“老賴”們認識到失信的嚴重後果,儘快想辦法還清債務,消除不良記錄,為孩子的成長鋪平道路,而不是設下層層障礙。
山東省濰坊市昌樂縣昌樂二中的一則招生資訊在朋友圈熱傳。
這條朋友圈中的圖片是昌樂二中2018年的高中招生資訊通知,其中提到:報名考生家長必須無失信記錄,下面還劃上了粗粗的提示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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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的做法是對的,無可厚非,作為誠信有缺失的人,決不能讓你賺了便宜賣了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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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學校剝奪的是你的高消費權利。私立學校收費是公立學校N多倍,作為一名失信被執行人,為何要讓你將如此不義之財用在家人身上?
這兩天普法君的朋友託我瞭解幾處重慶的私立小學,這些學校收費每年都在7-8萬左右,還別說孩子的其他費用,而同等公立學校的收費,每年也就幾千萬把塊。
而那些上了失信黑名單的人,背後都欠下他人累累鉅債,比如甲方拖欠的民工工資、傳銷骨幹詐騙得來的錢、電信詐騙嫌疑人騙來的資金等……
在法庭上,這些失信被執行人往往會裝出一副可憐巴巴的樣子,表示自己已經破產,無法彌補損失等,私下卻將孩子送到私立學校接受高質量教育。
這不公平!!
為何你家的幸福要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
近些年,中國對失信被執行人的懲罰手段是多種多樣的,除了孩子不能讀私立學校,還有其他各種限制高消費、各種媒體曝光、各種懸賞徵集財產等手段,這一切的目的,就是逼你儘快履行法院判決,儘快償還他人欠款。
其次,孩子受教育的權利並未受影響。意思就是說,職能部門並未剝奪你孩子正常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比如你可以讓孩子去讀普通公立學校,這個事情沒有人會制止,哪怕是債務人,也不會堵著你家孩子不讓他去讀書。但你花大價錢讓孩子去享受貴族般的教育,很顯然就沒道理了。
最後想說的是,私立學校不接受信用有汙點的家長,也可以理解,這是一種市場行為。一般來講,能讀私立學校的,家長都還是有點能力之人,因為孩子能讀這種學校,家長付出的不止是學校學費這點費用,孩子其他方面的消費肯定更高。
大家都知道,孩子讀書期間學校都會建立專門的家長群,平時大家偶爾會在群裡聊幾句,對於一個信用有缺失的家長,萬一在裡面私下加幾個家長好友,然後搞些不義之舉,學校豈不是幫你背了黑鍋?
要知道,欠債的人不一定是失信被執行人,只要是態度誠懇,誠信講理之人,有欠債願意慢慢償還的人,對方也不會強制執行,法院也不會將其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而那些上了名單的,都是法院調查了N久、對方調解了N次,而他就是“坐看風起雲湧,我自巋然不動”的心態,這種人,其信用基本已經破產,在任何地方都不會受待見。
所以,作為私立學校,校方有權利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學生。你若是不服,把欠人家的錢還上,法院就會撤銷你的“黑名單”,孩子不就可以讀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