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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萌萌數學園地

    范冰冰肖像權有沒有被侵犯,最主要的一條就是看“使用明星肖像權的一方,是否以盈利為目的”。當今是資訊和科技高速發達的網路社會,網際網路已滲透到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范冰冰是知名一線女星、演過很多收視率頗高、票房頗高的影視劇,且前段時間補繳鉅額稅款的訊息也被廣泛報道,知名度可謂“家喻戶曉”. 12月12日,有網友發現“侵犯范冰冰肖像權”案件結果多達99條。從12月2日到10日的5起一審審結案件中,五起案件賠償總數240萬,平均一起48萬,如果按照這樣的“平均數”計算,99起侵犯肖像權的案件,可能獲賠4700餘萬.范冰冰賺錢也太容易了!這臉蛋也太值錢了!商家不服氣“一審結果”,有的商家甚至反訴范冰冰,“怎麼證明照片使用的肖像是范冰冰?讓范冰冰帶身份證來,看是不是和身份證照片一樣!”,這反訴理由聽上去貌似有點合理,但仔細一想相當奇葩:這不就是證明自己是自己嗎?最後還是要奉勸商家要在法律框架內合法的運用廣告。

  • 2 # 小雨的娛樂

    范冰冰真的很缺錢,處理的閒置有衣服,鞋,褲子,都是她之前參加過活動穿的,基本上都是九成新的。這次閒置掛賣的二手衣服一共銷出三十多件,價格加在一起大概賺了四五萬塊的樣子,

    但是我們也都知道那些錢可流動的並不多,大部分還是不動產比如房子,所以傳出范冰冰賣掉了自己在上海黃金地段購買的兩套別墅。

    坊間也是眾說紛紜,總之是為了籌錢焦頭爛額也不為過,而為了自己的女朋友,李晨更是賣掉了自己在北京的四合院。這樣的男朋友也真的很不錯啊!

  • 3 # 文藝小百科

    賠償都是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和條款進行的,只是在判決的時候法官會根據實際情況裁定,范冰冰屬於公眾人物,自身影響力非常大,可能會有人出於商業目的使用她的肖像,如果確實構成了肖像權侵犯,起訴也是合法合理的。

  • 4 # 長城141742432

    范冰冰在向民眾迴應,偷稅了可以制載,可以處罰,其餘的權益不容侵犯,不要再有愚味的廠商企業,范冰冰的七寸只在偷稅,形象有損,但范冰冰的人脈市場裡不容忽視的

  • 5 # 阿朋帶你快樂遊

    犯冰冰,一個汙點戲子,一身負能量,現在又靠打關司賺錢,真是臉皮厚。中國太把戲子當回事兒了。支援娛樂圈嚴打!

  • 6 # 股權觀察室

    事情經過

    范冰冰因為陰陽合同與稅務的問題,不久前陷入輿論風波,其也低調消失了一段時間。不過,日前,范冰冰因為被侵犯肖像權打官司維權的事,重新回到了公眾視線。

    根據法院裁判資訊網上所公佈的審判文書,僅就關於“范冰冰肖像權”的案件多達百條,而就12月份作出判決的就有五起案件,累計額賠償金額高達240萬元。

    法律分析

    《民法通則》第100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很多商家每年都要花費大量的廣告費請明星代言自己的產品,主要是看重明星的“名人效應”,這也可以看出,明星的肖像更具有經濟價值。范冰冰屬於家喻戶曉的明星,很多商家就想著打打擦邊球,偷偷用幾張范冰冰的照片,以期迷惑消費者,殊不知侵犯了其肖像權,需要追究法律責任。

  • 7 # 手機使用者52280316820

    范冰冰肖像權值240萬,難道我們老百姓沒有權利嗎這方面的,一個淫亂不堪的女賊既然有這麼高的肖像權,這不是社會的諷刺嗎?如果下次有人罵我侮辱我我可不可以去法院告啊?這不公平啊

  • 8 # 卍厚徳載物卍

    你是什麼高階像嗎,狐狸精像嗎,還有臉打官司,夾個尾巴好好踏實從頭做人吧,再別玩高調槍了,,還穿龍袍,真是不知天高地厚!野心太大這個戲子!!

  • 9 # 成都律師李英俊

    法律對賠償標準沒有明確規定,估計法院大都是參照以前的判決酌情認定的。

  • 10 # 蘆花飄過小灣嶺

    是不是將肖像放在成人用品商店門口了?

    哪是必輸無疑!

    你也太不應該了。

  • 11 # 大哈影片

    當然是對個人產生的影響了,一般人誰會有這種鉅額賠償

  • 12 # 歸璞道人

    法律是公正的,和氾濫的輿論沒關係。

  • 13 # ya-pang

    范冰冰像240萬,範丞丞像一夜480萬。不得不說范家二人臉蛋真的值錢,我們普通人一輩也賺不到。

  • 14 # 龍行天下彩雲間

    複雜問題要簡單點說,我猜是按臉的尺寸計算出來的,你們信不?

  • 15 # 聖尚潮流

    范冰冰吸取教訓,以身作則,來打擊那些興風作浪的人。范冰冰要以此來證明自己正義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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