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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你條件一般般,甚至不太好,房、車女方家長出,不需要你給彩禮,但孩子需要跟女方姓,你會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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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生如夏花MVP

    以前一個室友家有四個女兒,她大姐招了上門女婿,室友家準備了房子和所有結婚用品。她姐夫不是那種老實人,心裡自然不願意做上門女婿,可是家窮弟兄多,沒辦法。婚後有了一個男孩,按約定,孩子和媽媽姓,但是孩子爸爸硬是讓孩子名字裡的第二個字加了自己的姓。

    在農村,年輕人靠種地也沒法養家了,室友姐夫的就來城裡打工,而且不回去了,室友姐姐的考慮到孩子讀書,也帶著孩子也進城了,在城裡,脫離了老人的視線,她姐夫把孩子的姓也改了。至此,也沒什麼上門女婿了。

    傳統觀念裡,女兒嫁出去了,一般也就不摻和孃家的事了。現在社會里,女兒若有本事,照顧父母,出錢出力方面也不比兒子少,有的甚至還多,更有甚者,完全是女兒在照看父母。

    理解不了,為什麼現在社會還有招上門女婿這種做法,網上也曝光了很多存在的問題。女兒是自己的,“貼心小棉襖”,難道不就很好嗎?

  • 2 # 吟風頌

    如果是我,我應該會願意吧。

    如你所說,我經濟條件一般,如果讓我自己找媳婦、結婚、買房、買車,這些我都是無法承擔的,只會讓這個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父母有心幫我,但能力確實有限,做到這一切,會要了他們的老命。

    當今社會,很多家庭都是獨生子女,子女長大以後,必然要結婚、生子。很多人在結婚後不願意跟公公婆婆住一起,小兩口在外面買套房,過著自己的生活,閒暇時,抽空回去看看雙方父母,這和入贅有什麼區別,只不過是不好聽罷了,社會已經發展到這種程度了,這些老舊的觀念應該拋棄。

    你想想,憑你自己的本事去找媳婦,你的積蓄最多也只夠給女方彩禮吧,房子、車子,你想都不敢想,現在有這麼好的事情,我們有什麼理由拒絕?既然愛,就要付出,就要理解。

    等我們到了結婚的年齡,父母也已經老了,而妻子會陪伴我們一生,未來,你們不管在哪裡,都是要自己去創造自己的生活。孩子也許會跟女方姓,但那有什麼,不管她叫啥姓啥,他都是你的孩子。

    我的父親就是入贅到我母親家的,父親兄弟三個,在那個年代,凡事都要靠自己。家裡就那兩間土房,老大結了婚佔一間,父親是排老二,後面還有個弟弟,家徒四壁,父母一點也靠不上,怎麼辦,只有靠自己。父親入贅到母親家,我和姐姐跟著母親姓,但這又如何,父親拜託了他那個貧困的家庭,來到這個新的家庭,靠自己的勞動得到全家人的認可,創造了現在的美滿生活,我和姐姐雖隨母親姓,但這並不影響我們對父親的愛。

    朋友,愛沒有對錯,只有包容、理解。入贅,可能會讓你少奮鬥十年。

  • 3 # 我是你扁豆哥

    有人跟我提過,我的價碼很簡單!雷車570一輛,河邊洋房一套,200w現金!同意就行,要不然我有車有房還有工作為什麼要去上門?因為有病嗎

  • 4 # V天堂牧歌V

    跟誰姓,無所謂。

    無論是否送房,送車,也要小家庭獨立生活,不願為了追求物質,過寄人籬下的生活。經濟不太好或不好,可以吃得差,住得差,穿得差,可以自已打拼。

  • 5 # 至美至堅

    我同意,條件是要對我好,象對親兒子一樣好,不能把我當個長工一樣使喚,不喜歡了又把我掃地出門,那不行。在你家我就是一家之主,還要允許我孝敬我父母,經常回我父母家看看,給我父母花多少錢你家不許提意見。順便問問你家有房有車有存款嗎?你父母明事理不?你長的咋樣?孩子能生幾個?咳咳,我囉哩囉嗦,你煩不煩?我父母來住個月兒四十你煩不煩?你父母姐妹不許花我的錢,我我我事多著呢,你家可不許嫌棄我,嘿嘿嘿,

  • 6 # 吃洋芋叉叉

    女朋友要了彩禮,也不會入贅到我們家。該跟婆婆幹仗就幹仗,一點沒耽誤。說的比唱的好聽,就像彩禮能買斷她似的。。。

  • 7 # 能不能遮蔽娛樂新聞

    為什麼不要彩禮?

    彩禮66萬,車不能低於20萬,房子要市區不小於120平,全款,有貸款必須寫名字。絕對不和岳父母住一起,我爸媽偶爾可以來小住。婚後家務平分,工資上交由我保管。岳父母沒有生養之恩,我不會給他們養老。結婚不要三金,一個不低於兩萬塊的手錶,婚紗照錢女方出。上車下車有紅包,每個不低於八千。彩禮不全帶回,就三四十萬給父母養老。其餘留著萬一離婚好有保障。

    入贅不入贅,隨誰姓,無所謂。

    沒有上述條件,算什麼入贅。

  • 8 # 笑看別人風雨中

    我前女友跟我說,剛開始跟我說彩禮2萬,三金可以不買,房子要有,我同意了。

    後來,鄭州郊外買了房子,她沒相中。說彩禮6萬加三金。我也想了想,四年了,也同意了。

    再後來,跟我說彩禮10萬,此時我自己有點生氣了,但最終也同意了。

    再再後來,彩禮十萬外加一輛車,我們大吵了一架,我沒有同意,她說我不愛她了。

    再再再後來,她說,在隔壁再買套小居室,我想了想,可以了哇,可以為父母想了,雖然壓力大,但覺得暫時買不起,以後還是可以的,緩緩。後面經濟允許了再買也不遲。可人家的意思是,接來讓他們爸媽住。我沉默了,什麼都沒說。

    再再再再後來,她說我兄弟兩個,父母幫襯不了,孩子沒人看,想著把我父母接來,但又不想跟我爸媽一起住覺得不方便,就想著再隔壁租一個小平房的讓二老看孩子。這時我想了想,那之前如果買了小平方的給你爸媽長久住,給我爸媽租房子,白給看孩子還不能跟一起生活,白天來看孩子做飯,晚上回租的地方住,這個,我也沉默了。沒接話,她就那麼當我默認了。

    再再再再再後來,她跟我說十萬彩禮太少,小平房房子可以先不買,車要有,彩禮18萬,給她父母8萬,因為她還有個弟弟,她不想她父母太辛苦。但考慮到我有個哥哥的問題,父母可以不給看孩子,但要照顧孩子奶粉錢等孩子開銷。我問了兩句,我說你爸媽呢,她說她弟弟的孩子還要看,來不了。此時,我已經木然了。

    再再再再再再後來,其實還沒完,因為上面種種,我對她已經淡然了我經常在想以後怎麼辦能不能結婚,而她劈腿了。對此我和她吵了一架,她說我不愛她了,她說我用我的愛情綁架了她耽誤了她五年的青春,她說她不用我賠償,只想我不再糾纏她。

    然後,經過半年多失戀的折磨後,回老家相了親訂了婚。她說她還愛我,可以不顧一切來找我。我做夢也沒想到她哭了,她哭著說她後悔了,她弄丟了最愛她的人。而我這次理智戰勝了愛情。

    我時常懷疑,我們到底是誰綁架了愛情,因為愛情因為信任,我誰的意見也不聽孤身一人在鄭州買了房子,只想和她有結果。我在她一個月2000塊錢的時候,給她買了最新款蘋果手機,6500,而我自己用著小米1600,過節要禮物要紅包要陪伴,200塊的禮物嫌low,200塊的紅包覺得理所應當。我偶爾在想我們是不是一路人,她還是不是我大學遇見的那個女孩,社會真的讓我們都變了麼?

    隨著年齡的增長,我知道我該結婚了,因為父母因為左右。我那時只想結婚,所以才咬了牙買了房子忍著一切的一切,她的要求我盡力去滿足。可後來我終於知道我達不到了她的追求。

    我用愛情綁架了她麼?直到我結了婚,我再也沒問過自己,我只想反問她。後來她就是前女友。在去年10月份分離一年半了,她撥通了我的手機,什麼都沒說就掛掉了,看著陌生的號碼我在問你好,哪位。再後來,她發簡訊說她就想聽聽我的聲音,那次我沒回。我在曾經唯一的彼此的空間中發表了一路話,她(妻子)很好,他(孩子)也很好。那次我波瀾不驚。

    我有時候會想,愛也好恨也罷都過去了,懷著平淡平凡的心去生活。

    其實寫這個,不是說她如何不好,我如何好,而是在最純真時代的愛情,會隨著社會的深入彼此都會改變。而大部分男人,努力的速度都趕不上女人追求改變的速度。曾經她也什麼追求都沒有,只想彼此可以永遠在一起。

  • 9 # 秋釋

    我是家有男孩子的媽媽,家裡條件一般般,我表示一下我願意,你隨時領走就好

    家有神獸已經砸錢二十餘年,看這格式還得繼續砸,

    就是不知道你家條件好,到底什麼樣,是王侯將相,還是家中有礦,你若看上,我們可以常來常往,你若嫌棄,兒子歸你,你開心就好。

    至於彩禮,你不必考慮,我不要,絕對不要,你要是看得上,我可以備點嫁妝,雖然可能入不了你眼框,但好歹養兒一場,為孃的必須要有娘樣,若不嫌棄我再搭上二線城市住房一套,萬一今後離婚,我兒轉身也的有保證

    至於要不要孩子,你的孩子只會管你叫媽,不想做媽,你覺得歡喜就好

    別問我想要孩子誰生,你開心就好,自己不想生,已經有人造子宮,它可以代勞

    別問我孫子和誰姓,愛和誰姓就和誰姓吧,和老丈人姓可以,和丈母孃姓也行,哪怕和老丈人的老丈人姓都可以,只要你心情好一切就好

    如果你覺得還是不過癮,我家神獸也隨了你姓這樣可好

  • 10 # 省青會飛的魚130866

    現今社會談不上入贅一說,因為都是獨生子女。男孩與女孩結婚後有自己的小家庭,一般不會與父母住一起。至於孩子姓氏隨女方,我個人認為生兩個,一個隨父姓另一個隨母姓便可。姓氏只是一個稱呼,當今社會關鍵還是要親生的才行

  • 11 # 風郎將

    這種事看人,如果是我的話我不願意。

    首先看大環境,中國是個父系社會文明,雖然說這幾年女權抬頭,且隱隱有蓋過男權之勢,但這是由於我們過去社會女性地位很低,現今提高女性地位反彈之故,但依然是男性主導社會,這裡並沒有貶低女性的意思,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理論可以運用到這,男女思維不同決定的社會分工,在這種社會氛圍下,男性入贅到女方家庭,多少回受到社會的壓力。

    其次我骨子裡是個傳統思想,當然這是一部分,要知道每個家庭成員都有自己的分工,說的具體點就是權利和義務,女方嫁入南方家庭,女方大部分要肩負起孩子的生活,以及照顧老人的責任,而男方則要負責家庭的經濟,保護妻子孩子和父母;如果反過來男方入贅到女方,女方權重升高,男方則可能要肩負女方的部分責任,再加上自身的責任,並且自身地位名不正言不順,很難融入到女方家庭,如果女方父母或兄弟姐妹態度好還能維持生活,否則就家庭不寧,男方責任沉重,地位很低,生活是過不長久的。

    所以無論是社會背景還是家庭結構都對入贅男方很不友好,生活負重前行。

  • 12 # 書麟

    不願意,贅婿是什麼?可憐蟲。

    除非男方是孤兒,無父無母,沒有家人,而女方父母都在,又只有她一個女兒,那可以考慮入贅。

    但是最少要有一個孩子隨父姓。(一般贅婿是沒有孩子的命名權的,都是隨女方姓)

    如果女方人丁興旺,家裡哥哥弟弟姐姐妹妹(包括堂的和表的)一堆,那入贅就是去受氣的。

  • 13 # 深秋曲豆

    實話說,男方入贅女方家,並不是什麼稀罕的事。自古便有,如今只是可能更多一些而已。

    回到本題,其實作為男方,如果家裡很窮,窮得根本就沒有女人敢入門,眼瞅著就要成為王老五,而女方不要彩禮,還有房有車的,只要對方承諾,不作婚前財產公證,那很多鑽石王老五還是願意入贅的。

    記得小時候村裡鄰居家的叔叔,就是因為家裡窮娶不上媳婦,後來入贅到隔壁村當上門女婿去了,幾十年時間過去,日子一直過得挺好。

    當然,話也講回來,入贅到女方家,肯定不是可以隨便作出的決定。因為,我們現如今畢竟還是父系氏族社會,入贅往往要承受巨大的社會世俗的壓力,不到萬不得已,一般是不會去入贅的。

    只不過,現在社會變了,我們的城裡化程序已經接近70%了。如果大家都是城裡人,那入贅不入贅的,關係確實並不大,世俗的影響和壓力也已經小了很大。只要能解決婚姻大事,入贅也無妨。

    當然,唯一考驗人的,是孩子隨女方姓。這個在目前壓力還是頗大的,需要男人用自己的勇氣和力量去承受,否則,一般人還真的不一定承受得起。

  • 14 # 農哥夢

    這根本不是問題、我在家討老婆困難、到女方家入贅、還要什麼彩禮?只要女方同意、這不白撿一個老婆嗎?無非是從自己父母的家離開過日子、到女方家去安家創業過日子、省得父母忙這忙哪替我操心、好事一樁

  • 15 # 小康路上的辛酸

    我願意!但是彩禮一樣不能少。憑什麼男人取女人就給彩禮錢,女人取男人憑什麼不給彩禮錢?養女兒辛苦,難道父母養兒子就不辛苦嗎?同樣的婚車婚房,工資卡上交給我,不然沒門兒。都是人憑什麼要不一樣的對待?

  • 16 # 山上人279

    我年輕未婚時要是碰上那個姑娘特別好,十分滿意的話我肯定肯去入贅的。結婚主要是兩情相悅,住哪方家庭無所謂,至於小孩隨誰的姓都不計較的,反正都是我的子女,都叫我爸就是了。

    我擇偶時只看姑娘本人,不去計較家庭條件的。

  • 17 # 單身情感專家

    我覺得可以的,反正本來也一無所有,大不了淨身出戶。最好是多上幾次門,每次都留下一個孩子,也不用養孩子,等老了說不定還可以從每個孩子那裡要一點養老錢。這樣的生活不是也挺好嗎?

  • 18 # 聰明求索

    我的回答是:一是愛情作主。如你喜歡女朋友,女朋友也非常喜歡你,這就是真正的愛情。為了愛情,男方可犧牲一切,時刻聽從心上人的召喚。心上人主動熱情“嫁”到她家,是一件很高興的事,沒有什麼不好。恭喜你,我的朋友。二是做入贅婿時尚。從古至今,做上門女婿都有,確實是幸福美滿。說句大實話,你與心愛的人結婚,不為房子,車子,票子發愁,何而不樂。至於說生的孩子隨女方姓,不要為此事想不開。《婚姻法》規定,子女也可以隨母姓。再說,你是孩子的親生父親,這是事實,血緣關係決定一切。朋友,做一個偉大心胸的人,不要為此事苦惱。三是幸福生活靠雙手。入贅做女婿,任何時候要擺正位置,自已對家庭擔負主要責任,尊重父母。要勤奮勞動,遇事與父母商量,你一定終身幸福!祝福君。再次友情提醒,子女跟母姓好,都改變不了你是孩子們親生父親這一客觀事實。

  • 19 # 汶水田野

    題主你好,你的問題是想招上門女婿,你提出了一個對男性考驗性的問題,說句實在話,在現在的中國大地上,每一個男人,排除正常的生存條件之外,排除社會因素影響之外,是決不會心感情願的做上門女婿的,每一個做了上門女婿和即將做上門女婿的人,他們的生活都是與常人有著不一樣的人生。一句話,在個人婚姻問題上,走出這一步,是萬般無奈的舉動。但對我來說,我願意當上門女婿,而且是心感情願的,但我是有條件的。

    我是獨生子,今年剛好二十三歲,是土生土長的農村人,從爺爺那輩起,家境就不怎麼好,父親兄弟三人,排行老三,大伯七十年代未,三十多了,還沒娶上媳婦,最後,不得不做了上門女婿,由於大伯生性憨厚老實,只知道幹活,不善言辭,時間一久,大伯母便給大伯戴上了綠帽子,大伯知道後,曾經回來和爺爺奶奶說要離婚,打光棍也不要這個媳婦了,爺爺說什麼也不願和意,畢竟大伯已經有了一兒一女,那可是我們家血脈,於是,大伯便一氣之下,常年外出打工,至到爺爺奶奶去世,只回家過兩次。後來,隨著年齡的變大,大伯就象個廢人一樣,只知幹活,其它什麼也不管不問了。

    二伯由於小時候得了一場病,發高燒沒有及時上醫院,落下了後遺症,腦子反應應不是很快,有時候也轉不過彎來,不過,二伯人品很好,從小到大都沒跟人打過架,總是一幅好心腸。而且,還是一塊勞動的好材料,勁大有力氣,也總是樂於㫑人,街坊鄰居有活,只要是他知道了,肯定會去幫忙,可就是飯量大、吃的多。由於於身體的缺陷,娶媳婦的事也就沒指望了,至到現在仍孤身一人,也是我目前最親近的人了。

    說起我的父母,我是即可恨可氣又可憐可悲,可恨可氣的是我那自感墮落的父親,可憐可悲的是我那不該早走的母親。父親是家中的老三,也算是弟兄們中的正兒八經的人物,他從小就聰明靈利,而且還是噹噹響的高中生生,要是敢上現在,肯定是大學生不假,父親說過,那是是包分配,可國家招生計劃少。沒辦法,只好回村務農了。後來,他就自己做起了小包工生意,也就在外包活時,認識了母親,於是,倆人就結了婚。

    自從我記事起,父親為了家庭,基本上都是和二伯整年在外,家裡也就母親,一邊照顧爺爺奶奶,一邊種地,一邊負責我上學,也許是會基因的影響,我自幼好學,而且從來不需要別別人的幫助,學習一直在班裡是名列前矛。可是,由於家庭的變故,我極乎到了失學的地步。上五年級那年,爺爺奶奶先後在一年的時間內去逝了,都是白天好好的,第二天早晨就沒起床,等到救護車來了,醫生說人都不行了。

    只隔了一年多的時間,不知什麼原因,母親在幹活時暈倒在地,等鄰居們把她送醫院,檢查完後,竟然被查出了是肝癌,而且已經是很難治療了,突如其來的變故,迫使父親放棄了小包工隊,專門給母親治病,在省城做了手術後,大半年還是沒事的,後來,不知怎的,母親開始滿身痛,而且肚子裡開始長水,不得一又去住院了。在住了兩個月後,母親丟下我和父親永遠的走了,那一年,她才只有三十八歲。

    晴天霹靂般的噩運,徹底的打破了我和父親的生活,尤其是父親,面對母親的離世,他好長時間都沒法從悲痛中走出來,包工活也不幹了,什麼活也不做了,整天是以淚洗面,而且開始整天整天的把自己憋在家裡,而我也只能是免強去學校讀一下書,沒有動力的支撐,我的學習,幾個月的時間就落後了不少。好在二伯沒有放棄我,一直鼓勵安慰我,要我振作起來,努力學習,他說,你就是我們家的希望。

    聽了二伯的話,我開始努力學習了,這一年我參加中考,是免強考上的就近的高中,從此,我也只能是一個月回到那個不叫家的家了,而父親更是欲加的自我放棄了,把地包給了別人,用那點錢整天的喝酒,而且還不吃飯,聽說是大伯二伯把他弄醫院裡去看了一次,醫生說,這是心裡疾病,沒辦法。這樣的日子持續了大半年,父親最後瘦的骨的瘦如柴,下不來床也沒有人再過問他了。

    一天,,過星期回家,父親把我和二伯叫到床前說,冰兒,對不起,我不能和你作伴了,我要找你娘去,她說她在那邊孤獨,又對二伯說,二哥,冰兒以後就是你兒孑了,你一定要把他供出大學來,還有就是,這些年,為了給你母親治病,我借了不少的錢,你們爺倆就看著還吧,我不是個好父親、好兄弟,我對不起你們,我給你們磕頭謝罪了,說完,從床上起來,頭朝地栽在地上,昏死過去了。

    父親就這樣,再也沒有醒過來,一個十四五歲的我,從此便成了孤兒,我恨父親,他是一個非常自私的人,失去了母親,他就自感墮落,在他眼裡,我這個兒子根本不存在。父親去世後久的一天晚上,二伯跟我說,父母雖然不在了,但還有他,父親留下的債他來還,讓我繼續讀書,他打工供我,好在他現在手裡有點錢,上學是沒問題,債一邊打工一邊還。

    就這樣,我及不情願的回到了學校,好長一段時間沒有學習的興趣,整天昏昏欲睡的。一天,不知什麼原因,二伯來到了學校,原來是班主任專門找到他,跟他說了我的學習情況,那天快黑天的傍晚,在操場的草坪上,從未見生過氣的二伯對我說,你不好好上學,考上大學找好工作掙大錢,你父母欠的債,我一個人打工掙那麼點兒錢,啥時候能還清,咱總不能賴帳吧,你要是跟我一樣去打工,誰都會看不起你的,懂不?

    從這以後,我好象明白了許多,開始發奮的努力,到高考時,成績也趕上了很多,最後考上了我理想的專業,雖然不是名牌大學,但我還是很喜歡的,領取錄取通知書的那天下午,二伯帶著我想去父母墳上告慰一下,我不想去,可沒有擰過二伯。晚上,二伯很晚才回來,他從兜裡掏出一把錢說,明天再借點錢,學費就夠了。沒幾天,大伯不知怎麼知道我考上大學了,偷偷的給我送來了三千塊錢,便從從的走了。

    四年的大學很快就過去了,從省城暫時回到農村的家,已經是破爛不堪了,二伯也長期不在家,院子裡雜草叢生,屋裡也四壁皆灰,晚上,我和二伯在村裡的小飯店吃的,二伯說是慶祝冰兒大學畢業,飯間,二叔說,冰兒,你也長大了,父親的心願也了了,二伯也沒什麼本事,以後要是遇上喜歡你的女孩,你就跟人家過去,這樣,我也就省得給你買樓房了,沒有還完的債有我來還,這個,你就不用管了。

    幾天之後,我便離開二伯又返回省城,急著去省人力資源廳舉辦的人才交流大會,坐在返城的長途車上,腦子裡思緒萬千,想了許多。面對越來越老去的二伯,我該怎麼辦辦,二伯的建議,我道覺得也是個辦法,父母已經都不在了,二伯我肯定是要管起來的,五十多歲的人了,還有沒還完的帳,我也應該去還,做不做上門女婿,已經沒有區別了,但我又不想與大伯那樣,當個窩囊費女婿,我要有自己的想法。

    我的想法就是,如果需要我做上門女婿,我有幾個條件。第一、我要彩禮,女嫁男娶要彩禮,我這男嫁女娶也一樣,而且這彩禮,不需要一次幾萬、幾十萬,每月只給我二伯夠用的生活費,而且是從我掙的工資中出,直到給二伯送終。第二、允許我用我的工資償還父親留下的債務,任何人不許幹渉。第三、生的孩子必須是跟我姓,要把我們家血脈傳承下去,我要好好培養他們,光宗耀祖。第四、我必須是一家之主,岳父岳母我當親生父母養,但不得管制於我,尤其是我所愛的人。滿足以上四個條件,我就心感情願的當上門女婿,而且決不失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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